中药新药用于慢性心力衰竭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总局通告2017年第217号) .. ...

2022-12-16 16:31| 发布者: 葆伢美| 查看: 545|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则为用于治疗慢性心衰中药新药上市前临床研究的试验设计提供参考。研究者应根据中药新药的组方及应用特点、临床前研究结果,确定药物的临床定位,明确临床试验目的。根据试验目的,确定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观察重 ...



(四)受试者选择

1.入标准  根据试验目的、药物特点及前期研究结果确定合适的病例纳入标准,包括患者的LVEF水平、心功能分级、原发疾病、中医证候等。应注意患者的年龄要求,建议一般选择18岁以上的患者,年龄上限可根据药物特点及研究分期适当选择。

2.排除标准  病例排除标准需根据试验目的、药物特点、目标适应症情况,考虑安全性、有效性及伦理学等因素确定。

一般应排除近期需要器械治疗的慢性心衰患者;合并急性冠脉综合征(30天内)、心源性休克、急性心肌炎、药物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难以控制的恶性心律失常、肥厚梗阻性心肌病、严重瓣膜病需要手术治疗及肺动脉栓塞者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严重贫血者;精神病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对试验药物可疑或明确过敏;近2个月内参加其他研究者。

(五)中止/退出标准

根据慢性心衰疾病特点,制定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的试验中止/退出标准和紧急处理措施。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服药后的反应,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应考虑中止/退出试验,并进行相应的紧急处理,保证受试者安全。

(六)对照选择

根据药物自身特点和优势,可采用安慰剂对照,或选择有效药物作阳性对照,进行优效、非劣效或等效性设计。

(七)导入期、疗程与观察时点设计

对于正在接受针对原发疾病及慢性心衰治疗的受试者,应设导入期(一般不少于2周)。以慢性心衰急性加重患者为对象的研究,可以不设导入期。

根据药物特点、临床定位和临床试验目的等,设计合理的疗程。定位于减少和/或再住院者,疗程不少于1年;定位于延缓或逆转心肌重构者,疗程不少于6个月;定位于改善心功能者疗程不少于3个月;定位于改善临床症状/体征者,疗程不少于2个月;定位于增加运动耐量、提高生活质量者,疗程不少于2个月。探索性研究可适当缩短疗程。

根据试验目的及疗程的不同确定观察时点,决定是否进行随访以及随访的方式;若以心血管事件的发生为主要疗效指标,有必要进行长期随访。

(八)有效性评价

根据药物的临床定位,确定临床试验的主要疗效指标和次要疗效指标,定位于减少死亡和/或再住院,应以死亡和/或再住院事件为主要疗效指标;定位于延缓或逆转心肌重构,改善心功能,可以超声心动图测量心脏大小及LVEF等为主要疗效指标,也可选用心脏核磁共振等进行评价,并可选择B型利钠肽(BNP)或其N末端B型利钠肽原(NT-proBNP)等神经内分泌因子;定位于改善临床症状/体征,可以NYHA心功能分级疗效或呼吸困难、水肿等主要症状/体征的改善为主要疗效指标;定位于增加运动耐量、提高生活质量,可以选择6分钟步行距离、心肺运动试验等反映运动耐量的指标及生活质量量表评分等反映生存质量的指标。同时,研究设计时需注意次要疗效指标与主要疗效指标之间应体现符合医学逻辑的关联性。

1.死亡  治疗慢性心衰的主要目标就是提高生存率,因此死亡可作为首选的主要终点指标。

2.心衰再住院  试验过程中因慢性心衰急性加重,需住院或急诊就诊(静脉使用利尿剂或血管活性药物),可以作为临床试验主要终点或次要终点的一部分。

3.其他心血管事件再住院  试验过程中因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严重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及急性脑卒中等心血管事件再住院者,亦可作为临床试验次要终点的组成部分。

4.心脏结构及功能指标  采用超声心动图或心脏核磁共振等,定量分析心脏结构及功能各指标,为评价治疗效果提供客观指标。

5.神经内分泌指标  常用血BNPNT-pro BNP

6.临床症状/体征疗效评价  采用NYHA心功能分级评价临床症状疗效简便易行,但其缺点在于仅凭患者主观陈述,有时个体之间的差异较大,应对呼吸困难和水肿等慢性心衰患者较特异症状/体征的改善重点关注。对整体症状/体征疗效评价,可选择采用患者报告结局(PRO)、临床医生报告资料(ClinRO)、看护人员报告资料(ObseRO)等相关量表,但需经过信度、效度及反应度的测评。

7.运动耐量评价  运动耐量的评价包括心肺运动试验、运动平板或踏车运动试验及6分钟步行试验等。采用6分钟步行试验距离评价心衰患者运动耐量,便捷安全。有条件者,可选用心肺运动试验测定运动峰耗氧量。

8.生活质量评价  根据文献资料,明尼苏达心力衰竭生活质量调查表(MLHF问卷)是特异性慢性心衰生活质量自测量表,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慢性心衰生活质量的评价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研制了具有中医特色、体现中华文化背景的量表,经测评对我国心衰患者生存质量评价具有更好的适应性。当然,其他特异性心衰量表如堪萨斯心力衰竭量表及普适量表如36条简明健康量表(SF-36)、诺丁汉健康调查表(NHP)、中华生存质量量表(ChQOL)、五维生存质量量表等均可根据需要选择采用。

9.中医证候疗效评价  中医证候疗效为复合性指标,包括主症和次症共同积分的改变,应重视各指标权重值的合理确定。

(九)安全性评价

首先应关注一般状况、生命体征(体温、呼吸、心率、血压),血、尿、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和心电图等安全性指标。应根据试验目的和疗程的不同,设计访视的时点。

每个试验均应根据药物特点、临床前毒理试验结果、目标适应症等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性评价指标。如处方中含有活血化瘀的药物,应考虑对凝血机制影响的指标;如临床前研究提示对某个系统有损害,则应考虑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性指标。

(十)基础治疗与合并用药

用于治疗慢性心衰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为加载试验,受试者通常应参照当前最新诊疗指南,给予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CEI/ARB)、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利尿剂等规范的药物治疗。

慢性心衰患者多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应如实记录相关合并用药,需要注意用药的稳定和组间的可比,减少合并用药对试验药物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影响。

明确规定不应增加使用对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有影响的其他中药。

(十一)试验的质量控制

临床试验的实施是对研究方案的执行过程,质量控制至关重要。质量控制包括研究中心的选择、研究者的选择、患者的选择、研究者和患者依从性、合并用药及研究流程、时点等,还需特别关注心衰相关评价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如6分钟步行试验实施、超声心动图操作、BNPNT-pro BNP检测SOP等的遵守。

(十二)统计方法

应符合统计学的一般要求,研究病例样本量应根据既往研究资料及统计学原理进行估算。

三、附录

1.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标准

参见《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14422],《2016ESC:急慢性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

2.NYHA分级标准

参照美国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

级:病人有心脏病,但体力活动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的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级:病人有心脏病,体力活动稍受限制。休息时感觉舒适,但一般的体力活动会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级:病人有心脏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尚感舒适,但比一般为轻的体力活动就会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级:病人有心脏病,体力活动能力完全丧失,休息时仍可存在心力衰竭症状或心绞痛。进行任何体力活动都会使症状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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