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 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0年第1号)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真实世界证据用于支持药物研发和审评的有关工作,保障药物研发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 2.《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的起草说明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
(一)背景与目的 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一般被认为是评价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金标准,并为药物临床研究普遍采用。RCT严格控制试验入组、排除标准和其它条件,并进行随机化分组,因此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它因素对疗效估计的影响,使得研究结论较为确定,所形成的证据可靠性较高。但RCT有其局限性:一是RCT的研究结论外推于临床实际应用时面临挑战,如严苛的入排标准使得试验人群不能充分代表目标人群,所采用的标准干预与临床实践不完全一致,有限的样本量和较短的随访时间导致对罕见不良事件探测不足等;二是对于某些疾病领域,传统RCT难以实施,如某些缺乏有效治疗措施的罕见病和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三是传统RCT或需高昂的时间成本。因此,在药物研发和监管领域如何利用真实世界证据(Real World Evidence,RWE)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已成为全球相关监管机构、制药工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一是需要从概念上厘清真实世界证据的定义、范畴和内涵。 二是真实世界数据(Real World Data,RWD)是否适用于回答临床所关注的科学问题,所生成的真实世界证据能否或如何起到充分的支撑作用,涉及诸多亟待商榷和解决的问题,包括数据来源、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共享、数据的基础建设等,也对指南的制定提出了迫切需求。 三是利用真实世界数据的方法学有待规范。真实世界证据源于对真实世界数据的正确和充分分析,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因果推断方法,涉及较复杂的模型、假设甚至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方法的应用等,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真实世界证据的适用范围有待明确。真实世界证据与传统RCT提供的证据均可以是药物监管决策证据的组成部分,支持监管决策形成综合、完整而严谨的证据链,从而提高药物研发和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因此,需要根据药物研发和监管的现实情况明确真实世界证据的适用范围,并能够随现实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鉴于上述情况,本指南旨在厘清药物研发和监管决策中真实世界证据的相关定义,指导真实世界数据收集以及适用性评估,明确真实世界证据在药物监管决策中的地位和适用范围,探究真实世界证据的评价原则,为工业界和监管部门利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监管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指导原则仅代表当前的观点和认识,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入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国内外监管机构在法规或指南制定方面的进展 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对实效比较研究(Comparative Effectiveness Research,CER)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基于CER的真实世界环境的背景,真实世界研究(Real World Research/Study,RWR/RWS)得以更广泛的应用。 美国于2016年12月通过《21世纪治愈法案》,鼓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开展研究并使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和其它医疗产品的监管决策,加快医药产品开发。在该法案的推动下,2017-2019年FDA先后发布了《使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医疗器械监管决策》《临床研究中使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指南》《真实世界证据计划的框架》和《使用真实世界数据和真实世界证据向FDA递交药物和生物制品资料》。 欧盟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EMA)于2013年参与的GetReal Initiative项目,致力于开发出收集与综合RWE的新方法,以便更早地用于药品研发和医疗保健决策过程中。EMA于2014年启动了适应性许可试点项目,探索利用真实世界数据包括观察性研究数据等用于监管决策的可行性。2017年药品局总部(Heads of Medicines Agencies,HMA)与EMA联合成立大数据工作组,旨在使用大数据改进监管决策并提高证据标准,其中RWE是大数据的一个子集,包括电子健康档案、登记系统、医院记录和健康保险等数据。 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层面提出更高效利用真实世界数据开展上市后药物流行病学研究的技术要求新议题。 事实上,全球使用真实世界数据对医疗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2008年美国FDA启动了哨点计划,利用现有的电子医疗健康数据实现对上市后医疗产品安全性的主动监测。 我国系统性开展使用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监管决策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在审评审批实践中开始应用真实世界证据,相关示例参见附2。 真实世界研究是指针对预设的临床问题,在真实世界环境下收集与研究对象健康有关的数据(真实世界数据)或基于这些数据衍生的汇总数据,通过分析,获得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潜在获益-风险的临床证据(真实世界证据)的研究过程(如图1所示)。 真实世界研究所产生的真实世界证据既可用于支持药物研发与监管决策,也可用于其它科学目的(如不以注册为目的的临床决策等)。本指南主要用于支持药物监管决策、以临床人群为研究对象的真实世界研究,个别情形下也会涉及更广泛的自然人群,如疫苗等健康人群的预防用药。 真实世界研究的类型大致分为非干预性(观察性)研究和干预性研究。前者包括不施予任何干预措施的回顾性和前瞻性观察性研究,患者的诊疗、疾病的管理、信息的收集等完全依赖于日常医疗实践;后者与前者最大的不同是主动施予某些干预措施,如实用临床试验(Pragmatic Clinical Trial,PCT)等。由于真实世界研究的多样性、设计的复杂性、分析方法的高要求和对结果解释的不确定性,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以及监管决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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