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数据项描述 5.1 数据项短名 数据项中文名称(忽略符号)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缩写,在化妆品监管信息化数据库建设时作为字段名使用。在一个数据子集中如果出现短名相同的数据项,处理原则为:从第一个重复的短名开始,在短名名称后加两位顺序号,序号从01开始递增。 5.2 数据项说明 描述数据项的定义或用途说明。 5.3 数据类型 表示数据项的符号、字符或其他类型,见表2。 表2 数据类型
5.4 表示格式 从业务角度规定的数据项值的表示格式,包括所允许的最大和(或)最小字符长度、数据项值等。数据项的表示格式中使用的字符含义见表3。 表3 表示格式中字符的含义
5.5 允许值 本部分数据项值域有两种类型: 5.5.1可枚举值域:由允许值列表规定的值域,每个允许值和值含义应成对表示。其中: ——可选值较少的(3个或以下),在“允许值”属性中直接列举。 ——可选值较多的(3个以上),在“允许值”属性中写出值域代码表名称,值域代码表在规范性附录中列出。如代码表属于引用标准的,则须注明标准号。 5.5.2 不可枚举值域:由描述规定的值域,在“允许值”属性中须准确地描述该值域的允许值。 6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基本信息数据子集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基本信息数据子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中文)、产品名称(外文)等。表4为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信息数据子集,表5为特殊化妆品公示信息数据子集。 注:剩余大部分主要为表格,上传麻烦,欲阅读全文请下载: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基本数据集(国家药监局公告2022年第127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