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附录
(一)试验期限
支持药物临床试验
最长临床试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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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最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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啮齿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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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啮齿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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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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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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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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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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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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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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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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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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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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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药物上市申请
临床拟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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啮齿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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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啮齿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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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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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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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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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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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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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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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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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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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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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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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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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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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非啮齿类动物不超过6个月期限的试验可接受情况:
当免疫原性或耐受性问题使更长期限的试验难以进行时;
重复、短期用药(即便临床试验期限6个月以上)的疾病,如偏头痛、勃起障碍、单纯性疱疹等的反复间歇给药时;
拟用于危及生命的疾病(如进展性疾病、辅助使用的肿瘤化疗药)时。
2.如果儿童为主要拟用药人群,而已有毒理学或药理学研究结果提示可能发生发育毒性,应考虑在幼年动物上进行长期毒性试验。该试验应采用合适年龄和种系的动物,试验观察指标应针对发育方面的毒性,试验期限犬12个月、大鼠6个月。12个月的犬试验期限应涵盖其发育的全过程。这些幼年动物的长期试验可用于替代标准的长期毒性试验和单独的幼年动物试验。
(二)检测指标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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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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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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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体征、行为活动、腺体分泌、呼吸、粪便性状、给药局部反应、死亡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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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摄食量、体重、眼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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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温和心电图检测(非啮齿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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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血液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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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红细胞容积、平均红细胞容积、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网织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其分类、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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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液生化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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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换酶、丙氨酸氨基转换酶、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尿素氮(尿素)、肌酐、总蛋白、白蛋白、血糖、总胆红素、总胆固醇、甘油三酯、γ-谷氨酰转移酶、钾离子浓度、氯离子浓度、钠离子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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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尿液观察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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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液外观、比重、pH值、尿糖、尿蛋白、尿胆红素、尿胆原、酮体、潜血、白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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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病理学检查的脏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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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需称重并计算脏器系数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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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心脏、肝脏、肾脏、肾上腺、胸腺、脾脏、睾丸、附睾、卵巢、子宫、甲状腺(含甲状旁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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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需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的组织或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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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上腺、主动脉、骨(股骨)、骨髓(胸骨)、脑(至少3个水平)、盲肠、结肠、子宫和子宫颈、十二指肠、附睾、食管、眼、胆囊(如果有)、哈氏腺(如果有)、心脏、回肠、空肠、肾脏、肝脏、肺脏(附主支气管)、淋巴结(一个与给药途径相关,另一个在较远距离)、乳腺、鼻甲2、卵巢和输卵管、胰腺、垂体、前列腺、直肠、唾液腺、坐骨神经、精囊(如果有)、骨骼肌、皮肤、脊髓(3个部位:颈椎、中段胸椎、腰椎)、脾脏、胃、睾丸、胸腺(或胸腺区域)、甲状腺(含甲状旁腺)、气管、膀胱、阴道、所有大体观察到异常的组织、组织肿块和给药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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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仅在非啮齿类动物称重。
2. 针对吸入给药的给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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