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剂量 体内安全药理学试验要对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剂量反应关系进行研究,如果可能也应对时间效应关系进行研究。一般情况下,安全药理学试验应设计3个剂量,产生不良反应的剂量应与动物产生主要药效学的剂量或人拟用的有效剂量进行比较。由于不同种属的动物对药效学反应的敏感性存在种属差异,因此安全药理学试验的剂量应包括或超过主要药效学的有效剂量或治疗范围。如果安全药理学研究中缺乏不良反应的结果,试验的最高剂量应设定为相似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的其他毒理试验中产生毒性反应的剂量。体外研究应确定受试物的浓度-效应关系。若无明显效应时,应对浓度选择的范围进行说明。 4.对照 一般可选用溶媒和/或辅料进行阴性对照。如为了说明受试物的特性与已知药物的异同,也可选用阳性对照药。 5.给药途径 整体动物试验,首先应考虑与临床拟用途径一致,可以考虑充分暴露的给药途径。对于在动物试验中难以实施的特殊的临床给药途径,可根据受试物的特点选择,并说明理由。 6.给药次数 一般采用单次给药。但是若主要药效学研究表明该受试物在给药一段时间后才能起效,或者重复给药的非临床研究和/或临床研究结果出现令人关注的安全性问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计给药次数。 7.观察时间 结合受试物的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特性、受试动物、临床研究方案等因素选择观察时间点和观察时间。 (二)主要研究内容 1.核心组合试验:安全药理学的核心组合试验的目的是研究受试物对重要生命功能的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通常作为重要器官系统考虑,也就是核心组合试验要研究的内容。根据科学合理的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可增加或减少部分试验内容,但应说明理由。 1.1中枢神经系统 定性和定量评价给药后动物的运动功能、行为改变、协调功能、感觉/运动反射和体温的变化等,以确定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可进行动物的功能组合试验。 1.2心血管系统 测定给药前后血压(包括收缩压、舒张压和平均压等)、心电图(包括QT间期、PR间期、QRS波等)和心率等的变化。建议采用清醒动物进行心血管系统指标的测定(如遥测技术等)。 如药物从适应症、药理作用或化学结构上属于易于引起人类QT间期延长类的化合物,例如:抗精神病类药物、抗组织胺类药物、抗心律失常类药物和氟喹诺酮类药物等,应进行深入的试验研究,观察药物对QT间期的影响。对QT的研究见相关指导原则。 1.3呼吸系统 测定给药前后动物的各种呼吸功能指标的变化,如呼吸频率、潮气量、呼吸深度等。 2.追加和/或补充的安全药理学试验 当核心组合试验、临床试验、流行病学、体内外试验以及文献报道提示药物存在潜在的与人体安全性有关的不良反应时,应进行追加和/或补充的安全药理学研究。追加的安全药理学试验是除了核心组合试验外,反映受试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深入研究。追加的安全药理学试验根据已有的信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追加的试验内容。补充的安全药理学试验是,出于对安全性的关注,在核心组合试验或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未观察泌尿/肾脏系统、自主神经系统、胃肠系统等相关功能时,需要进行的研究。 2.1追加的安全药理学试验 中枢神经系统:对行为、学习记忆、神经生化、视觉、听觉和/或电生理等指标的检测。 心血管系统:对心输出量、心肌收缩作用、血管阻力等指标的检测。 呼吸系统:对气道阻力、肺动脉压力、血气分析等指标的检测。 2.2补充的安全药理学试验 泌尿/肾脏系统:观察药物对肾功能的影响,如对尿量、比重、渗透压、pH、电解质平衡、蛋白质、细胞和血生化(如尿素、肌酐、蛋白质)等指标的检测。 自主神经系统:观察药物对自主神经系统的影响,如与自主神经系统有关受体的结合,体内或体外对激动剂或拮抗剂的功能反应,对自主神经的直接刺激作用和对心血管反应、压力反射和心率等指标的检测。 胃肠系统:观察药物对胃肠系统的影响,如胃液分泌量和pH、胃肠损伤、胆汁分泌、胃排空时间、体内转运时间、体外回肠收缩等指标的测定。 2.3其他研究 在其他相关研究中,尚未研究药物对下列器官系统的作用但怀疑有影响的可能性时,如潜在的药物依赖性、骨骼肌、免疫和内分泌功能等的影响,则应考虑药物对这方面的作用,并作出相应的评价。
四、结果分析与评价 根据详细的试验记录,选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应结合药效、毒理、药代以及其他研究资料进行综合评价,为临床研究设计提出建议。
五、参考文献 1.ICH. ICH Guidance for Industry ICH S7A:Safety Pharmacology Studies for Human Pharmaceuticals. 2001. 2.ICH. ICH Guidance for Industry ICH S7B:Safety Pharmacology Studies for assessing the potential for delayed ventricular repolarization (QT interval prolongation)by Human Pharmaceuticals. 2005.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天然药物一般药理研究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学药物一般药理研究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