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豚鼠Buehler试验(BT)和最大化试验(GPMT) 通常选成年豚鼠。受试物组不少于20只、对照组不少于10只。应设立阴性对照组和阳性对照组。推荐的阳性对照物有巯基苯并噻唑,苯佐卡因,二硝基氯苯,331环氧树脂等,也可以使用其他的阳性对照物,但轻-中度的致敏剂在加佐剂的试验中至少30%和不加佐剂试验中至少15%应有反应。 取决于所选择的方法。在Buehler试验中,致敏剂量应当足够高,以产生轻微的刺激性,激发剂量为不产生刺激性的最高剂量。在GPMT试验中,致敏剂量应足够高以产生轻-中度的皮肤刺激性且能很好地全身耐受,激发剂量为不产生刺激性的最高剂量。第0,6~8和13~15天局部给药诱导,第27~28天在未给药部位给药6小时激发。GMPT试验采用皮内注射给药,使用或者不使用佐剂进行诱导,局部诱导5~8天后,第20~22天给予激发剂量24小时,在去除激发剂量24和48小时后读取结果。两种试验方法均在去除药物24和48小时后读取结果。如结果难以判定,一周后再次激发。 一般在致敏后1和24小时及激发后24和48小时观察皮肤红斑、水肿和其他异常反应,按表12进行评分,计算过敏反应发生率。按表13判断过敏反应强度。可根据毒性反应情况适当调整观察时间。同时测定开始和结束时的动物体重。 表12 皮肤反应评分标准
表13 致敏强度
5.皮肤光过敏反应试验 皮肤光敏性试验是根据比较对照组和给药组的反应进行评价。阳性结果时应追加试验,如:与已知阳性物质的比较试验及用其他方法(不加佐剂)进行试验,其中非损伤性试验方法有利于光敏性反应评价。另外,光敏性是光毒性和光过敏性两类混合难分的反应。必要时应追加光毒性试验。试验动物原则上选健康白色豚鼠,每组不少于5只。应设阳性对照药组、阴性对照组和受试物组。 Adjuvant and Strip法:皮内注射FCA、损伤皮肤角质层后涂敷受试物、照射紫外线,以上操作反复5次进行致敏,2周后再次涂敷受试物,照射紫外线激发。 Harber法:涂敷受试物、照射紫外线,此操作隔日一次共3次致敏。3周后再次涂敷受试物,30分钟后照射紫外线激发。 Horio法:涂敷20%月桂醇硫酸钠,再涂敷受试物,立即照射紫外线,此操作每日一次共3次致敏。14天后再次涂敷受试物,照射紫外线激发。 Jordan法:破损皮肤涂敷受试物,1小时后照射紫外线,此操作每周5次,连续3周进行致敏,2周后再涂敷受试物,6小时后照射紫外线,此操作连续2日进行激发。 Maurer法:涂敷受试物,1小时后照射紫外线及可见光线进行致敏。6周和9周后,各3日连续涂敷受试物,30分钟后照射紫外线进行激发。 Morikawa法:为Harber改良法,涂敷受试物,30分钟后照射紫外线,此操作每周连续5天,共2周进行致敏,致敏2周后,涂敷受试物,30分钟后照射紫外线进行激发。 Vinson法:涂敷受试物,照射紫外线,每日一次,连续5次致敏,7~10天后,再次涂敷受试物,照射紫外线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