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政策沟通,完善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
充分利用现有政府间合作机制, 加强传统医学政策法规、人员资质、产品注册、市场准入、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交流沟通和经验分享,为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走出去”搭建平台,为中医药对外合作提供政策支持。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东欧、欧盟、东盟等多边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发展战略、运行规则、政策动态和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营造有利于中医药海外发展的国际环境。
专栏1 政府间合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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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合作机制项目
落实中医药双边合作协议,构建政府间磋商和协调机制,加强政策沟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中医药沿“一带一路”走出去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国际组织平台项目
充分发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多边组织作用,利用国际植物药法规与监管合作组织(IRCH)、中国—中东欧、中国—东盟、西太区草药协调论坛等多边机制,积极参与国际传统医学发展战略和标准规范研究与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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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互通,与沿线国家共享中医药服务。
回应国际需求,做好区域布局,支持各类优秀中医药机构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中医药中心,结合不同国家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以及重大疑难疾病,面向沿线民众提供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推动中医药理论、服务、文化融入沿线国家卫生体系。以医带药,针对不同国家的药品规管制度,推动成熟的中药产品以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种方式在沿线国家进行注册,形成知名品牌,扩大中药产品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
专栏2 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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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海外中心项目
支持与沿线国家政府开展合作,本着政府支持、民间运作、服务当地、互利共赢的原则,沿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在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中东欧、欧洲、大洋洲、非洲等区域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
中医药国际医疗基地项目
依托各类中医药机构,在国内建设一批中医药国际医疗合作基地,提升外向型合作水平,吸引沿线民众来华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中医医疗机构获得国际知名保险机构的认证,提高国内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品质,推动纳入国际医疗保险体系。
中药产品海外注册项目
搭建中药海外注册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100种成熟的中药产品以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种方式在沿线国家进行注册,进入沿线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不断完善销售渠道,形成知名品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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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心相通,加强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
开展中医药公共外交,以中医药为载体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用国际化语言讲述中国故事,促进中医药文化在沿线国家传播与推广,将中医药打造成中国在国际舞台的一张亮丽名片。优化中医药对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机构与沿线著名大学合作,将中医药学科建设纳入沿线高等教育体系。面向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进修,提高沿线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专栏3 中医药国际教育及文化传播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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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沿线国家合作办学项目
与沿线知名大学合作办学,将中医药纳入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扩大中医药在沿线国家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规模,提升教学质量。在条件成熟的沿线国家开设更多的中医孔子学院。
中医药国际教育基地项目
遴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中医药高等院校,面向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学历教育、短期培训以及临床实习。加强海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支持中医药院校开展非学历远程教育。
中医药国际文化传播项目
积极利用驻外使领馆、中医药海外中心、孔子学院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多种平台,举办大型中医药文化展览、义诊、健康讲座和科普宣传活动,制作中医药国际宣传材料,促进沿线民众对中医药理论和医疗保健服务作用的了解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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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技联通,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中药企业与沿线一流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和合作平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中医药传统研究方法,开展多领域、跨学科联合攻关,加强中医药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并转化为产品、技术和服务。遵照国际标准制定规则,充分借助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平台,研究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疗效评价、质量控制等国际标准和规范,在沿线国家推广应用。优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中药资源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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