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科发外字〔2006〕292号) ...

2019-12-27 11:59|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1883| 评论: 0

摘要: 关于印发《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的通知国科发外字〔2006〕292号。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解决中医药现代化的关键科技问题,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


1、北美、欧洲和澳大利亚地区

美国、加拿大、欧洲拥有包括生命科学领域在内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最尖端的仪器设备,汇集了现代科学领域内最杰出的科学家队伍,基础研究资金雄厚,可通过国内外联合申报对方政府资助的项目、我国资助引进技术和人才的方式,重点在中医药基础研究方面加强合作,在揭示中医药科学内涵、疗效评价标准和中药研发方法学上取得突破。利用欧盟目前制定传统草药名录的时机,联合研究、推荐中药名录。

 

2、港台、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

该地区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较深,政府和民众对中医药尤其是中药复方产品接受程度高。可以中药复方产品为重点,设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形成中医药区域标准,并力争该标准纳入所在国药品注册标准。

 

3、南亚、中东/海湾、拉美和非洲地区

该区域有自己的传统医药历史,对传统医药注册标准非常重视,但研发力量弱,可以我为主,联合当地著名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取得双方政府的支持,建立联合实验室,合作研究传统医药标准,以国际合作方式,形成所在国以中医药特点为基础的传统医药注册管理标准。

 

(六)培养国际化人才

开展中医药引智工程,促进国际、国内人才双向交流。鼓励利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机制,从海外引进核心人才及团队,注重吸引和培养熟悉国外法律法规、掌握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与技术壁垒游戏规则的专门人才,使中医药现代化专业队伍呈现“国际化人才,人才国际化”的新局面。将创新团队的培育和尖子人才的培养作为本规划项目的重要实施内容和考评指标。把传承传统中医药学术有造诣的特殊人才、中医药学科以外的优秀学者纳入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创新团队中。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所急需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中介人才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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