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Ⅳ期临床试验 疫苗上市后使用时,对其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的监测称为Ⅳ期临床试验。 (一)Ⅳ期临床试验的目的是监测疫苗在大量目标人群常规使用状态下的各种情况,目的是发现不良反应并监控有效性/效力。对不良反应和有效性更精确的评价可通过主动监测和仔细统计Ⅳ期临床试验的数据获得。对于偶发疾病及罕见疾病,需调查整个群体以保证统计学的可信性,但一般研究常局限于分组人群。
(二)多数情况下Ⅳ期临床试验采取病例对照或者观察性队列研究。
(三)上市后监测和研究主要针对如下方面 1.疫苗的最佳应用(与其他疫苗同时使用的年龄、疫苗株的改变等)。 2.某些高危人群中的有效性(老人、免疫耐受病人、患某些疾病的病人)。 3.长期效果和安全性监控。
(四)为保证上市后监控,申请者有义务在申请注册时递交上市后的监测计划,监测结果(效力、不良反应与质量)应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上市后监测项目应与疾病流行病学、基础设施和目标区域的情况相适应。开始实施上市后监控项目前,应清楚界定有效性、安全性及质量基本标准。
(五)在Ⅳ期临床试验计划中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1.目标疾病影响(发病率、病死率)。 2.疾病流行的潜在可能性。 3.该病是否为国家、区域或国际疾病监控项目特定目标。 4.有关传染病信息收集是否会引起重大的公共卫生影响。
(六)安全性评价 1.上市后监测可能是唯一能发现临床试验中不常发生的长期或急性不良反应事件的途径。 2.Ⅳ期临床试验的目的还在于发现Ⅱ/Ⅲ期未能发现的极少数或非预期事件。 3.为收集安全性数据,可采用主动或被动监控,范围可针对全部或分组人群。常用不良反应事件自愿报告(被动调查),可有效发现严重或致命的不良反应和异常临床反应。 4.研究特殊不良事件常用个例对照与历史性对照相关的回顾性暴露队列研究方法。
(七)疫苗群体保护效果评价 随机、对照Ⅲ期临床试验有效性评价后,应确定新疫苗常规应用的有效性。疫苗有效性包括直接和间接保护。应考虑到疫苗有效性受下列因素影响: 1.分组人群接种覆盖范围。 2.人群免疫状态。 3.疫苗生产毒株与环境中毒株的联系。 4.疫苗使用后,非疫苗毒株的感染。 5.若进行较长时间的上市后监控,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纵向评价有效性,并发现疫苗质量变化。
(八)随访时限与流行病学调查 在计划草案中应明确上市后对接种者跟踪时间的期限。在某群体中实施免疫接种项目,开展适当组织的上市后调查有利于长时期的观察和发现目标人群中疾病流行病学变化。 1.通过分析免疫失败及疾病发生对项目的影响。 2.是否需要新的免疫策略。 3.接种疫苗后疾病改变可能造成的不良事件(如其他血清型代替疫苗株的血清型)。 4.监控草案应在申请注册时提交,并应提交实施该项目的总体计划,包括研究的有关资料和报告间隔(常为每六个月报告一次,共报告五年)。
(九)样本量 Ⅳ期临床试验样本量应参照SFDA对药物的一般规定,预防用疫苗应至少几千例,甚至几万例。 十一、试验设计 (一)平行组设计 为最常见的临床试验设计,对试验疫苗设置一个或多个对照疫苗。试验疫苗可分为若干剂量组(剂量成等比或等差关系)。对照疫苗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对照组一般分为阳性对照(公认有效的疫苗)和阴性对照(一般为安慰剂)。
(二)多中心试验 1.指由多个临床试验中心(或单位)分别进行的临床试验,可在较短时间内收集研究所需的受试者,且范围广,能够反应地域性,结果更具代表性。 2.多中心试验必须在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遵循预定的设计方案,试验过程应有监控措施。 3.各试验中心的试验组受试者数量一般不少于100例,各中心间样本应有可比性。
(三)优效性、非劣效性试验 1.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发病率为基础,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的疾病无效的疫苗,试验目的是评价接种疫苗后所预防的疾病的发病率下降的百分比。 2.非劣效性试验:典型的设计是为说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感染的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与对照疫苗相比不大于事先指定的临床相关数值。
(四)观察性队列研究 以社区为基础的免疫规划项目评价需作大范围监控。观察性队列研究,重点在于目标人群中接种和未接种者发生的暴露与发病事件。正常情况下,这项研究可对疫苗有效性进行评估。 在非随机性研究中,开展家庭内调查可减少偏差,某些情况下,Ⅲ期临床试验随机化可延续进行。观察队列研究可能需在社会范围内取样,样本大小取决于干预的性质,如对高危人群的干预、社会干预和对旅行者的预防接种等。
(五)病例对照研究 该研究用于低发病率疾病或当疫苗有特殊用途时,对不良事件的研究。为获得有效性的数据,应确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群体。病例对照研究的优点为范围小,随访时间短。该研究主要局限在于可能存在选择性偏离,及缺少随机对照,引起的其他偏离。当研究范围不以人群为基础时,应包含尽可能多的例数,研究设计和实施情况均应仔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