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2018-10-31 09:46|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598|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范围包括新的及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发酵工艺生产的抗生素类药物一般不包括在本原则的讨论范畴,不仅适用于上述药品的上市生产申请,也适用于临床研究的申请。 ... ... ... ... ...


七、结语

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究的重要方面,它贯穿于整个药品研究的始终。药品中的杂质是否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可控性与安全性。在进行杂质研究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应注意对杂质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

2.应注意对研究过程中所有批次的样品,包括各种生产规模的样品中的杂质进行完整的记录,这些数据将是制订杂质限度的一个重要依据。

3.应特别注意,在确定杂质的限度时,一定要综合考虑杂质的安全性、生产的可行性与产品的稳定性。在确定仿制药品的杂质限度时,应与已上市产品进行质量对比研究,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八、名词解释

报告限度Reporting Threshold):超出此限度的杂质均应在检测报告中报告,并应报告具体的检测数据。

鉴定限度Identification Threshold):超出此限度的杂质均应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其化学结构。

质控限度Qualification Threshold):质量标准中一般允许的杂质限度,如制订的限度高于此限度,则应有充分的依据。

 

九、附录

附件 1:原料药的杂质限度

最大日剂量

报告限度

鉴定限度

质控限度

2g

0.05%

0.10%1.0mg(取最小值)

0.15%

>2g

0.03%

0.05%

0.05%

 

附件 2:制剂的杂质限度

报告限度

最大日剂量

1g

>1g

限度

0.1%

0.05%

鉴定限度

最大日剂量

<1mg

1mg-10mg

>10mg-2g

>2g

限度

1.0%或5µg(取最小值)

0.5%或20µg(取最小值)

0.2%或2mg(取最小值)

0.10% 

质控限度

最大日剂量

<10mg

10mg-100mg

>100mg-2g

>2g 

限度

1.0%或50µg(取最小值)

0.5%或200µg(取最小值)

0.2%或3mg(取最小值)

0.15%   

 

附件 3:决策树

十、参考文献

1 ICH Harmonized Tripartite Guideline: Impurities In New Drug Substances,Q3A(R),7 Feb,2002.

2 ICH Harmonized Tripartite Guideline: Impurities In New Drug Products,Q3B(R),5 Feb,2003.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 年版附录增修订内容汇编,国家药典委员会。

4. INDs for Phase 2 and Phase 3 Studies Chemistry, 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s Information 5. Content and Format of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s (INDs) for

Phase 1 Studies of Drugs, Including Well-Characterized, Therapeutic,Biotechnology-derived Products

 

十一、著者

《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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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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