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

2018-10-31 11:58|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784|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的基本内容共分四个部分:质量标准建立的基本过程、药物的质量研究、质量标准的制订和质量标准的修订,适用于化学药,包括新药、进口药和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 ... ...


3.3 残留溶剂

由于某些有机溶剂具有致癌、致突变、有害健康、以及危害环境等特性,且残留溶剂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精制等后处理工艺的可行性,故应对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在药物中的残留量进行研究。具体内容可参阅《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3.4 晶型

许多药物具有多晶型现象。因物质的晶型不同,其物理性质会有不同,并可能对生物利用度和稳定性产生影响,故应对结晶性药物的晶型进行研究,确定是否存在多晶型现象;尤其对难溶性药物,其晶型如果有可能影响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及稳定性时,则必须进行其晶型的研究。晶型检查通常采用熔点、红外吸收光谱、粉末 X-射线衍射、热分析等方法。对于具有多晶型现象,且为晶型选型性药物,应确定其有效晶型,并对无效晶型进行控制。

3.5 粒度

用于制备固体制剂或混悬剂的难溶性原料药,其粒度对生物利用度、溶出度和稳定性有较大影响时,应检查原料药的粒度和粒度分布,并规定其限度。

3.6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溶液的酸碱度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溶液的酸碱度是原料药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通常应作此二项检查,特别是制备注射剂用的原料药。

3.7 干燥失重和水分

此二项为原料药常规的检查项目。含结晶水的药物通常应测定水分,再结合其他试验研究确定所含结晶水的数目。质量研究中一般应同时进行干燥失重检查和水分测定,并将二者的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3.8 异构体

异构体包括顺反异构体和光学异构体等。由于不同的异构体可能具有不同的生物活性或药代动力学性质,因此,须进行异构体的检查。具有顺、反异构现象的原料药应检查其异构体。单一光学活性的药物应检查其光学异构体,如对映体杂质检查。

3.9 其他

根据研究品种的具体情况,以及工艺和贮藏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设置检查研究项目。如聚合物药物应检查平均分子量等。

抗生素类药物或供注射用的原料药(无菌粉末直接分装),必要时检查异常毒性、细菌内毒素或热原、降压物质、无菌等。

4、含量(效价)测定

凡用理化方法测定药物含量的称为“含量测定”,凡以生物学方法或酶化学方法测定药物效价的称为“效价测定”。

化学原料药的含量(效价)测定是评价产品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原料药的含量(效价)进行研究。

(三)制剂质量研究的一般内容

药物制剂的质量研究,通常应结合制剂的处方工艺研究进行。质量研究的内容应结合不同剂型的质量要求确定。与原料药相似,制剂的研究项目一般亦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等几个方面。

1、性状

制剂的性状是考察样品的外形和颜色。如片剂应描述是什么颜色的压制片或包衣片(包薄膜衣或糖衣),除去包衣后片芯的颜色,以及片子的形状,如异形片(长条形,椭圆形,三角形等);片面有无印字或刻痕或有商标记号等也应描述。硬胶囊剂应描述内容物的颜色、形状等。注射液一般为澄明液体(水溶液),但也有混悬液或粘稠性溶液,需注意对颜色的描述,还应考察贮藏过程中性状是否有变化。

2、鉴别

通常采用灵敏度较高、专属性较强、操作较简便、不受辅料干扰的方法对制剂进行鉴别。鉴别试验一般至少采用二种以上不同类的方法,如化学法和 HPLC 法等。必要时对异构体药物应有专属性强的鉴别试验。

3、检查

各种制剂需进行的检查项目,除应符合相应的制剂通则中的共性规定(具体内容请参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中制剂通则)外,还应根据其特性、工艺及稳定性考察结果,制订其他的检查项目。如口服片剂、胶囊剂除按制剂通则检查外,一般还应进行溶出度、杂质(或已知杂质)等检查;缓控释制剂、肠溶制剂、透皮吸收制剂等应进行释放度检查;小剂量制剂(主药含量低)应进行含量均匀度检查;注射剂应进行 pH 值、颜色(或溶液的颜色)、杂质(或已知杂质)检查,注射用粉末或冻干品还应检查干燥失重或水分,大体积注射液检查重金属与不溶性微粒等。以下对未列入药典制剂通则的部分检查项目做一些说明。

3.1 含量均匀度

含量均匀度系指小剂量口服固体制剂、粉雾剂或注射用无菌粉末等制剂中每片(个)含量偏离标示量的程度。

以下制剂一般应进行含量均匀度检查:(1)片剂、胶囊剂或注射用无菌粉末,规格小于 10mg(含 10mg)的品种或主药含量小于每片(个)重量5%的品种。(2)其它制剂,标示量小于 2mg 或主药含量小于每个重量 2%的品种。复方制剂应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组分进行含量均匀度检查。对于药物的有效浓度与毒副反应浓度比较接近的品种或混匀工艺较困难的品种,每片(个)标示量不大于 25mg 者,应进行含量均匀度研究。

3.2 溶出度

溶出度系指药物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在规定的溶出介质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是一种模拟口服固体制剂在胃肠道中的崩解和溶出的体外试验方法。它是评价药物制剂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溶出度研究应测定至少三批样品,考察其溶出曲线和溶出均一性。

以下品种的口服固体制剂一般应进行溶出度检查:(1)在水中难溶的药物。(2)因制剂处方与生产工艺造成临床疗效不稳定的,以及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的品种(包括易溶性药物);对后一种情况应控制两点溶出量。(3)对易溶于水的药物,在质量研究中亦应考察其溶出度,但溶出度检查不一定订入质量标准。

3.3 释放度

释放度系指药物从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及透皮贴剂等在规定的溶出介质中释放的速度和程度。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透皮贴剂均应进行释放度研究。通常应测定至少三批样品,考察其释放曲线和释放均一性,并对释药模式(零级、一级、Higuchi 方程等)进行分析。

3.4 杂质

制剂应对工艺过程与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进行考察。杂质的含义与原料药相同,但制剂中杂质的考察重点是降解产物。

3.5 脆碎度

脆碎度是用于检查非包衣片、包衣片片芯的脆碎情况及其物理强度的指标,如压碎强度等。非包衣片、包衣片的片芯应进行此项考察。

3.6 pH

pH 值是注射剂必须检查的项目。其它液体制剂,如口服溶液等一般亦应进行 pH 值的检查。

3.7 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

必要时注射剂要进行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的研究。

3.8 残留溶剂

制剂工艺中若使用了有机溶剂,应根据所用有机溶剂的毒性和用量进行残留溶剂的检查。具体内容可参阅《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3.9 其他

静脉注射剂处方中加有抗氧剂、抑菌剂、稳定剂和增(助)溶剂等,眼用制剂处方中加有防腐剂等,口服溶液剂、埋植剂和黏膜给药制剂等处方中加入了影响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辅料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定量研究。

4、含量(效价)测定

通常应采用专属、准确的方法对药物制剂的含量(效价)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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