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国疾控综卫免发〔2023〕17号) ... ... ... ... ... . ...

2024-3-12 17:23|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5348|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疾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设立在县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的接种单位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完善预防接种信息 ...


3 冷链系统管理

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制定冷链管理制度,开展冷链设备设施维护和温度监测等工作,保障冷链设备正常运转。

3.1 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应有专人对冷链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

3.2 冷链设备应按需求计划购置和下发,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3.3 冷链设备要有专用房屋安置,房屋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4 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应为冷链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填写“冷链设备档案表”(附件4-1),并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新装备或状态发生变化的冷链设备,应在变更后15日内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更新报告。

3.5 对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温度记录,记录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3.6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设施,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转状态,符合疫苗储存规定要求。当冷链设备状况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维修、更换,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

3.7 建立冷链管理应急预案,确保突发停电或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及时妥善处理。

 

4 冷链设备验收和安装

4.1 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验收。

4.2 每台设备配备专用接地插座(三相电源),不可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

4.3 冷藏车、冷库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厂家或相关专业人员承担。

4.4 设备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推荐使用年限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执行。

 

5 常用冷链设备使用和维护

5.1 冷藏车

5.1.1 冷藏车应定期保养,保证车辆机械和制冷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使用前应根据疫苗运输的温度要求设定冷藏车厢内温度,达到规定温度并稳定后再装载疫苗。

5.1.2 疫苗装车时要轻搬轻放,码放整齐,不遮挡出风口,保证车厢内气流循环。需多点配送时,要根据配送的顺序先装后配送的疫苗,保证卸货的便利性。

5.1.3每次运输时随车携带外接电源线,如运输途中停车时间较长应接好外接电源,确保冷藏车制冷系统正常运行。

5.1.4 每次配送完成后,要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5.2 冷库

5.2.1冷库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木质或金属材质的货架,并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储存疫苗前应保证冷库内部达到规定的温度。

5.2.2冷库应配有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能自动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并具备超温报警功能。

5.2.3 要定期对冷库的冷风机和排管进行清霜,冷库内地面、门、顶部等也要定期除霜、除冰。要做好冷库库门清洁保养,保证冷库库门密封性能良好。

 

5.3 冰箱

5.3.1 冰箱应放置平整,避免震动。冰箱的上部和散热面要分别留有30cm10cm以上的空间。安装3台以上冰箱的房间应安装空调或排气风扇。

5.3.2 要经常保持冰箱内外的清洁。可用软布、洗涤剂擦洗内外壁及附件,清洁后用干布擦干。冰箱蒸发器结霜厚度≥4mm时要及时除霜。

5.3.3 要定期对冰箱进行全面保养,切断电源后检查冰箱铰链、门封条、螺丝是否松动变形。

 

5.4 冷藏箱和冷藏包

5.4.1 储存和运输疫苗时,冷藏箱或冷藏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疫苗瓶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

5.4.2 每次使用冷藏箱或冷藏包后,应清洗擦干后保存。

 

5.5 冰排

5.5.1 冻制冰排时,冰排注水量为冰排容积的90%。注水后冰排直立放置在低温冰箱或冰箱的冷冻室内,冻制时间不少于24小时。预充式冰排按照说明书要求使用。

5.5.2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应将冰排的水倒出,清洗干净、晾干后与冷藏箱或冷藏包分开存放。

 

6 冷链温度监测

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在疫苗储存和运输的全过程中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6.1 疫苗储存温度监测

6.1.1 采用自动温度监测设备对普通冷库、低温冷库进行温度监测时,自动温度监测设备测量精度要求在±0.5℃范围内,在疫苗储存过程中应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温度数据。发现异常温度记录要及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采用自动温度监测设备记录温度的可代替人工记录。

6.1.2 采用温度计或自动温度监测设备对冰箱进行温度监测时,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温1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填写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每次应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各室温度,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冷藏室为2℃~8℃,冷冻室≤–15℃)。采用自动温度监测设备记录温度的可代替人工记录。

6.1.3 冷链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及时将疫苗转移到其他设备单独存放,经评估不能使用的疫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6.2 疫苗运输温度监测

6.2.1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和疫苗配送单位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附件4-2)。运输时间超过6小时的,须记录途中温度,记录时间间隔不超过6小时。采用自动温度监测设备记录温度的可代替人工记录。

6.2.2 记录内容包括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疫苗属性、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起运至到达行驶里程、送/收疫苗单位、送/收疫苗人员签名等。

 



路过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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