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 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科学规范和指导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工作,保证研究质量,确保药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7日
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一、概述 包装系统是指容纳和保护药品的所有包装组件的总和,包括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组件和次级包装组件,后者用于药品的额外保护。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系统进行阐述。包装系统一方面为药品提供保护,以满足其预期的安全有效性用途;另一方面还应与药品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即不能引入可引发安全性风险的浸出物,或引入浸出物的水平符合安全性要求。 是否需要进行相容性研究,以及进行何种相容性研究,应基于对制剂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以及评估由此可能产生安全性风险的结果。与口服制剂相比,吸入气雾剂或喷雾剂、注射液或注射用混悬液、眼用溶液或混悬液、鼻吸入气雾剂或喷雾剂等制剂,由于给药后将直接接触人体组织或进入血液系统,被认为是风险程度较高的品种;另外,大多液体制剂在处方中除活性成分外还含有一些功能性辅料(助溶剂、防腐剂、抗氧剂等),这些功能性辅料的存在,可促进包装材料中成分的溶出,因此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较大;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的风险程度及其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分级,这些制剂被列为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可能性较高的高风险制剂。对上述制剂必须进行药品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以证实包装材料与制剂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内容包括相容性研究的基本思路、相容性研究的主要内容、相容性试验内容与分析方法,以及试验结果分析与安全性评价等,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初期对包装材料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包装系统适用性进行确认,以有效避免包装材料可能引入的安全性风险,从而选择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包装材料。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本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及主要研究内容,开展其他剂型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借鉴国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著,同时根据我国药物研发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将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而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相容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对药品来说,包装应适用于其预期的临床用途,并应具备如下特性:保护作用、相容性、安全性与功能性。相容性是药品包装必须具备的特性之一;相容性研究则是证明包装材料与药品之间没有发生严重的相互作用,并导致药品有效性和稳定性发生改变,或者产生安全性风险的过程;研究内容应包括包装材料对药品的影响以及药品对包装材料的影响。药品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应在药品研发初期或是包装材料的选择时就开始进行,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首先,应对包装组件所用材料以及添加剂等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初步的稳定性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考察包装材料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并通过药物与包装材料的相容性研究考察包装材料中成分迁移进入药品的程度、包装材料对制剂中活性成分与功能性辅料的吸附程度,确认包装材料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并与药品相容性良好。上市后,如需变更包装,则应评估该变更对药品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根据影响程度设计相关的试验进行研究,特别是应进行变更后包装材料与药品的相容性研究,证明这种变更不足以对药品质量以及包装材料功能性产生不可接受的变化,即不会导致安全性风险。 除药品对包装材料产生影响并导致其功能性改变需要更换包材的情况外,相容性研究主要是针对包装材料对药品的影响进行。相容性研究过程主要分为如下六个步骤:1)确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组件;2)了解或分析包装组件材料的组成、包装组件与药品的接触方式与接触条件、生产工艺过程;3)分别对包装组件所采用的不同包装材料进行提取试验,对可提取物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并预测潜在的浸出物;4)进行制剂与包装容器系统的相互作用研究,包括迁移试验和吸附试验,获得包装容器系统对主辅料的吸附及在制剂中出现的浸出物信息;5)对制剂中的浸出物水平进行安全性评估;6)对药品与所用包装材料的相容性进行总结,得出包装系统是否适用于药品的结论。
三、相容性研究的主要内容 药品与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提取试验、相互作用研究(包括迁移试验和吸附试验)和安全性研究。 相容性研究的试验材料可能是塑料材料,或者塑料组件,也可能是塑料包装容器。 1. 提取试验 提取试验是指采用适宜的溶剂,在较剧烈的条件下,对包装组件材料进行的提取试验研究;目的是通过提取试验,对可提取物(包装材料中溶出的添加物、单体及其降解物等)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并明确潜在的目标浸出物,并依据提取试验研究中获得的可提取物种类和水平信息,建立灵敏的、专属的分析方法,以指导后续的浸出物研究(迁移试验)。 提取溶剂通常应具有与制剂相同或相似的理化性质,重点考虑pH、极性及离子强度等。提取条件一般应参考制剂的工艺条件,特别是灭菌工艺条件,通过适当提高加热温度和延长加热时间的方式尽量多地提取出包装材料中的可提取物;但应注意提取条件不能太过剧烈,以避免可提取物完全不能反映浸出物的情况的发生;同时还应注意提取材料的制备及与提取溶剂适宜的计量配比(根据临床用法用量设计),即材料的表面积(或重量)与溶剂的体积比。 分析测试方法通常采用气相色谱-质谱(GC-MS)、液相色谱-质谱(LC-MS)、离子色谱(IC)、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等。一般根据包装的安全性要求计算出分析评价阈值(Analytical Evaluation Threshold,AET),选择可达到其能灵敏检出的分析方法;并进行方法灵敏度、专属性等简单的方法学验证。 2. 相互作用研究 相互作用研究包括迁移试验和吸附试验。迁移试验用于考察从包装材料中迁移并进入制剂中的物质;吸附试验则用于考察由于包材吸附可能引发的活性成分或功能性辅料含量的下降。 有些相互作用可在包装适用性研究阶段发现,有些相互作用则在稳定性研究中方可显现。如在稳定性研究中发现药品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并对药品的质量或安全性产生影响时,则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变更包装,或变更贮藏条件等。 通过加速和/或长期稳定性试验(注意药品应与包装材料充分接触)增加相应潜在目标浸出物的检测指标,获得药品中含有的浸出物信息及包装材料对药物的吸附数据。 2.1 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有必要在研发阶段进行,并证明所用包装材料在拟定的接触方式及接触条件下,浸出物(包括种类和含量)不会改变制剂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且不至于产生安全性方面的风险。 通常,提取试验中采用的提取溶剂只是在极性、pH值及离子强度等方面与拟包装的药品相近,并不一定是制剂的实际处方,由于制剂中的活性成分或者某些辅料的影响,使得提取溶剂、真实制剂与包装材料发生的相互作用可能不同,即提取试验获得的可提取物与真实制剂迁移试验获得的浸出物可能不一致。实际上,提取试验的目的是尽可能多的了解包装组件材料中可能的添加物质,并从提取试验中获得的可提取物种类和水平信息,预测潜在的浸出物;同时根据包装的安全性要求计算出的分析评价阈值(AET),选择可达到其能灵敏检出的分析方法。而迁移试验的目的是采用建立的灵敏、专属、可行的方法检测制剂在有效期内真实的浸出物情况,并据此进行安全性评估。另应注意的是,塑料包装材料中某些组分虽然可在提取试验中获得,而在迁移试验中该组分并不会迁移至制剂中(是可提取物而不是浸出物);但是,该物质有可能在放置过程中发生降解或与其他成分发生反应,而这些降解产物或反应产物可以迁移至制剂中。因此,在进行提取试验的基础上,仍应采用真实制剂进行迁移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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