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国食药监注[2008]7号) ... ... ... ... ... .. ...

2018-11-1 23:39|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886|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学药品中各种注册分类的注射剂,主要针对目前化学药品注射剂研发、生产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可能影响注射剂临床使用安全性的主要因素,结合品种的上市基础等,提出化学药品注射剂审评 ...


    三、化学药品注射剂原、辅料质量控制及来源

  (一)原料药质量控制

  1.未在国内外上市的注射剂

  未在国内外上市的注射剂原料药的质量应符合注射用原料药的一般要求,并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申报临床时,应关注注射给药途经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所用样品的质量。用于制备临床研究用样品的原料药,在有关物质的种类和含量方面,不得超过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用样品的相关指标。

  (2)申报生产时,应关注临床研究用样品的质量和杂质的安全性研究结果。原料药的上市质量标准中,有关物质的限度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临床研究用样品和安全性评价样品的检测数据。相关技术要求可参考《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3)用于粉末直接分装的原料药,工艺中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灭菌,原料药精制、干燥、包装应在百级环境下进行,质量应达到无菌保证的要求,无菌检查及细菌内毒素检查应符合规定。

  2.在国外和/或国内已上市的注射剂

  (1)采用购买已批准上市的注射用原料药申报注射剂者,应提供原料药合法来源及质量控制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企业、批准文号、执行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购买发票、供货协议等。若为进口原料药,还应提供进口注册证。

  (2)采用新研制的原料药申报注射剂者,应与制剂同时申报原料药,并应按照注射用原料药的要求提供规范完整的申报资料。原料药经技术审评符合要求是其注射制剂批准临床注册的必要条件。

  (3)有注射用原料药上市的,应使用有合法来源的注射用原料药申报注射剂。

  若尚无注射用原料药上市,需对原料药进行精制并制定内控标准,使其达到注射用的质量要求。在注册申请时,除提供相关的证明性文件外,应提供精制工艺的选择依据、详细的精制工艺及其验证资料、精制前后的质量对比研究资料等。精制的主要目标是降低杂质含量,使其符合注射用要求,故应对精制后样品按照《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规范的杂质研究。

  3.上市后药品改变原料药

  注射剂经批准上市后,如需更改原料药的生产商或质量标准等,应按补充申请进行申报。

  (二)辅料质量控制

  1.辅料选用的基本原则

  (1)应采用符合注射用要求的辅料;

  (2)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注射剂所用辅料的种类及用量应尽可能少;

  (3)应尽可能采用注射剂常用辅料。

  2.使用已批准上市的注射用辅料

  使用已批准上市的注射用辅料,应提供辅料来源及质量控制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企业、执行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购买发票、供货协议,有批准文号的还应提供批准文号,进口辅料还应提供进口注册证。

  3.使用尚未批准供注射途经使用的辅料

  使用尚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注射途径批准生产或进口的辅料,除下述情况外,均应按新辅料与制剂一并申报。

  (1)使用国外公司生产,并且已经在国外上市注射剂中使用,但尚未正式批准进口的辅料,在申请临床研究时可暂不要求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但须提供该辅料的国外药用依据、执行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报告。在制剂批准生产前所用辅料应获得进口注册。

  (2)对于注射剂中有使用依据,但尚无符合注射用标准产品生产或进口的辅料,可对非注射途经辅料进行精制使其符合注射用要求,并制定内控标准。申报资料中应提供详细的精制工艺及其选择依据、内控标准的制定依据。必要时还应进行相关的安全性试验研究。

  4.上市后药品改变辅料

  注射剂经批准上市后,如需更改辅料的相关内容,例如生产商或质量标准等,应按补充申请进行申报。

  为尽量减少注射剂灭菌前的微生物负荷,应考虑对所用原辅料进行相应的微生物控制。

 

  四、化学药品注射剂处方及制备工艺合理性、可行性研究,特别是灭菌工艺的选择及验证研究、工艺稳定性研究等

  (一)处方研究

  注射剂处方研究应包括对处方组成(原料药、辅料)的考察、处方设计、处方筛选及优化、处方确定等内容。

  1.处方组成的考察

  (1)原料药:处方设计前应详细调研分析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如外观色泽、pHpKa、熔点、水分、溶解度、油/水分配系数等,以及在固态和/或溶液状态下对光、热、湿、氧等的稳定性情况、所含杂质情况)、生物学性质(如在生理环境下的稳定性、药代动力学性质、毒副作用及治疗窗等),为处方设计提供依据。

  (2)辅料:应调研分析拟用辅料的理化性质与合理用量范围,调研分析药物与拟用辅料之间、不同辅料之间的相容性,了解已经明确存在的辅料与辅料间、辅料与药物间相互作用情况,以避免处方设计时选择存在不良相互作用的辅料。对于缺乏相关研究资料的,应进行相容性研究。

  对辅料用量超出常规用量且无文献支持的,需进行必要的药理毒理试验,以验证在所选用量下的安全性。对于改变给药途径的辅料,应充分证明在注射途径下的安全性。

  2.处方设计

  处方设计应在上述对药物和辅料有关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剂型的特点及临床应用的需要,结合相关文献及具体工作实践,先设计几种基本合理的处方,然后结合制备工艺研究,以制剂的外观、色泽、澄明度、pH、含量、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或热原、不溶性微粒等为评价指标,对不同处方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确定初步处方,并明确影响制剂质量的关键因素。

  3.处方筛选和优化

  处方筛选和优化是在处方设计的基础上,针对确定的影响制剂质量的关键因素,采用各种实验设计(如比较法,正交设计、均匀设计等),做进一步优化,对关键辅料的种类和用量进行最佳选择。考察评价指标除应包括外观、色泽、澄明度、pH、含量、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或热原、不溶性微粒外,还应包括稳定性评价。

  处方研究阶段的稳定性评价主要通过影响因素试验进行,对于给药时需使用附带专用溶剂的,或使用前需要用其他溶剂稀释、配液(如静脉滴注用粉针和小水针)的,还需要进行配伍稳定性研究。另外,制剂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最终需要通过加速和长期留样稳定性考察来确定。

  4.处方的确定

通过处方筛选、质量研究及相关稳定性研究可基本确定处方。对于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注射剂,处方的最终确定尚需结合临床试验结果、临床期间中试以上规模样品的数据积累结果,必要时需要对处方做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制备工艺研究

  1.制备工艺的选择

  注射剂制备工艺应根据剂型(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特点,在对具体剂型的常用制备工艺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具体药物及辅料的理化性质(如容易氧化的药物工艺中应采用充氮、除氧等措施),选择适当的制备工艺。若常规制备工艺不能满足需要,需对工艺进行改进完善,并提供充分的试验依据。

  制备工艺中一般应包括除热原工艺步骤。某些不宜在工艺过程中进行除热原处理的品种,可对原辅料细菌内毒素含量进行严格控制,或者先对原辅料分别进行除热原处理。

  2.工艺参数的确定

  基本的制备工艺选择确定后,应结合药物的理化性质、制剂设备等因素,通过试验研究确定具体的工艺参数。研究过程中需注意考察工艺各环节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并确定制备工艺的关键环节。对于关键环节,应考察制备条件和工艺参数在一定范围改变对产品质量(外观、色泽、澄明度、pH、含量、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或热原、不溶性微粒等)的影响,根据研究结果,建立相应的质控参数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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