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7年第216号 ...

2018-11-1 20:50|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601| 评论: 0

摘要: 本则所述的细胞治疗产品是指用于治疗人的疾病,来源、操作和临床试验过程符合伦理要求,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规进行研发和注册申报的人体来源的活细胞产品。不适用于输血用的血液成分,已有规定的、未经体外处理的造血 ...


(三)药代动力学研究

药代动力学研究应能阐明细胞的体内过程以及伴随的生物学行为,应根据细胞治疗产品类型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动物模型,一般考虑雌雄各半。根据研究目的及检测指标的临床价值,建立合适的生物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必要的验证。药代动力学研究要关注目标细胞在体内的增殖、生物分子的表达和/或分泌,以及与宿主组织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还包括细胞治疗产品的非细胞成分(辅料成分)及分泌的生物活性分子引起的相关组织反应。药代动力学研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细胞的分布、迁移、归巢

应采用一种或多种合适的细胞追踪方法评价细胞产品的分布、迁移、归巢及其存续和消亡特性,并阐述方法的科学性。细胞治疗产品的分布及存续时间是影响细胞治疗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重要因素,应进行动态观察,必要时观察直至这些细胞的消失或功能丧失。可选择的技术方法有影像技术、PCR技术、免疫组化技术等,试验设计需要考虑技术方法的适用性和优缺点。

2.细胞分化

细胞在分布、迁移和归巢后进一步分化为功能细胞发挥其治疗作用或功能衰退;对于细胞产品分化的程度及其后果(功能化或去功能化、安全参数),可应用体外方法和动物体内方法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研究。

3.对于经基因修饰/改造操作的人源细胞的特殊考虑

对于基因修饰/改造的细胞,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对目的基因的存在、表达、以及表达产物的生物学作用进行必要的研究,以体现基因修饰/改造的体内生物学效应。

(四)安全性研究评价

1.GLP遵从性要求

细胞治疗产品的安全性研究评价应遵从《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LP)。对于某些在非GLP状况下开展的研究或检测,应予说明并评估非GLP对试验结果可靠性、完整性及对细胞治疗产品总体安全性评价的影响。

2.安全药理学试验

细胞在体内分泌的活性物质可能会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的功能等产生影响;细胞本身分布或植入于重要器官,细胞治疗产品的处方成分等也可能影响器官功能。因此,对于细胞治疗产品应考虑进行安全药理试验。如果在毒性试验中发现有潜在风险,应补充开展有关安全药理试验。

3.单次给药毒性试验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可获得剂量与全身和/或局部毒性之间的剂量-反应关系,有助于了解其毒性靶器官,也可为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剂量设计提供一定的参考。由于细胞治疗产品能够长时间地发挥功能或诱导长期效应,因此单次给药的观察时间应考虑细胞或者细胞效应的存续时间,一般应长于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常规的观察时间。

4.重复给药毒性试验

试验设计应包含常规毒理学试验研究的基本要素,并结合细胞治疗产品的特殊性来设计,以期获得尽可能多的安全性信息。

动物种属选择: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采用能够对细胞治疗产品产生生物学活性的动物种属进行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雌雄动物进行试验。如无相关种属可开展非临床研究时,非相关种属的动物试验对评价生产工艺过程、全处方的安全性及非靶效应也可能具有价值。

剂量组设计:参考《药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需设计多个剂量水平、包含临床拟用剂量范围和最大可行剂量,并结合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设置合适的对照组。

观察指标:除常规观察指标外,需结合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观察指标,尽可能包括形态学与功能学的评价指标,如行为学检测、神经功能测试、心功能评价、眼科检查、异常/异位增生性病变(如增生、肿瘤)、生物标志物、生物活性分子的分泌、免疫反应以及与宿主组织的相互作用等。

5.免疫原性和免疫毒性试验

细胞治疗产品或细胞分泌产物需要研究其潜在的免疫原性,免疫原性研究可参考最新版技术研究指导原则;此外,还需关注细胞治疗产品诱导产生的免疫毒性。

6.致瘤性/致癌性试验

细胞治疗产品的致瘤性/致癌性风险取决于产品中不同细胞的分化状态、生产过程中采用的细胞培养方式引起的生长动力学改变、基因修饰/改造细胞的转基因表达(例如多种生长因子)、诱导或增强宿主体内形成肿瘤的可能性以及目标患者人群等,需要根据以上特点进行综合考虑。

目前,如何选择致瘤性/致癌性研究的动物模型尚未达成科学共识。致瘤性/致癌性试验应采用临床拟用产品进行试验。致瘤性/致癌性试验需确保细胞可在体内长期存活以考察是否有潜在肿瘤形成。试验设计需注意以下方面:(1)合适的对照组(例如阳性对照、空白对照);(2)每组需有足够的动物数量,使肿瘤发生率的分析满足统计学要求;(3)需包含最大可行剂量;(4)受试物应到达拟定的临床治疗部位;(5)足够长的试验周期。

由于免疫排斥反应,人源细胞治疗产品的致瘤性/致癌性试验可考虑使用免疫缺陷的啮齿类动物模型进行。

7.生殖毒性试验

细胞治疗产品的生殖和发育毒性评价主要是取决于产品的特性、临床适应症以及临床拟用人群,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8.遗传毒性试验

对于人源的细胞治疗产品,如果该产品与DNA或其他遗传物质存在直接的相互作用,需进行遗传毒性试验。

9.特殊安全性试验

根据细胞治疗产品的特点与临床应用情况,应考虑对局部耐受性、组织兼容性及对所分泌物质的耐受性进行评估。

10.其他毒性试验

对于采用基因修饰/改造的细胞治疗产品,需关注有复制能力的病毒的产生和插入突变,特别是致癌基因的活化等特性带来的安全性风险。具体要求可参见相关的技术指导文件。

 

六、临床研究

当细胞治疗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时,应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要求。临床试验的研究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临床安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学研究、剂量探索研究和确证性临床试验等。根据不同细胞治疗产品的产品性质,可酌情调整具体的试验设计。

鉴于细胞治疗产品特殊的生物学特性,在临床试验研究中,需要采取不同于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整体策略。为了获得预期治疗效果,细胞治疗产品可能需要通过特定的手术措施、给药方法或联合治疗策略来进行给药。因此,在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中应一并考虑。

细胞治疗产品很多特有的性质也会影响其临床试验的设计,包括产品特性、生产特点以及临床前研究的结果等。

(一)受试者的保护

受试者的选择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选择宗旨是能使研究受试者的预期风险与潜在获益经过慎重评估,同时能实现研究的科学目的。

在早期临床试验阶段,所预期的获益或风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预期作用持久或永久以及侵入性给药等高风险特点的细胞治疗产品,在试验中应选择预期治疗可能获益的患者。

选择患者作为受试者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和疾病的不同阶段以及现有治疗手段,如果不能获得有效的治疗,特别是不可治愈性疾病重度致残和危及生命时,患者接受细胞治疗临床研究是合理的。同时应确定并减小受试者可能承担的风险。

在受试者的选择中,还应关注,如果患者将来需要通过细胞、组织或器官移植治疗该或其他疾病,异体细胞治疗产品诱导产生的抗体可能会影响到移植的成功率。

受试者选择可能会影响临床试验的风险和获益,应尽可能减少风险、提高分析结果的能力,并增加对个体受试者和社会的获益。

对受试者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获益应在知情同意书中给予充分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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