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诊疗的技术特点 一、诊疗思维特点 中医临床诊疗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临床基本技能,是指医者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用中医理论和四诊信息合参,分析和判断疾病发生的病因、发展规律、疾病的本质,制定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原则以及处方用药、实施治疗过程中所表现的思维活动。主要包括临证思维、诊断思维和治疗思维。整体观念、辨证论治和动态平衡是中医学的核心理论,指导着中医诊疗的全过程。推拿是以手法为主要治疗手段的临床医学学科,诊疗思维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推拿临证思维特点 1.症因相关 “有症必有因”“症因要相关”是推拿临证思维的基本原则。症状和体征是疾病的外在表现,但是并不一定能反映其本质,有的甚至是假象,临床上必须要明察秋毫。一般而言,“因”是个性的,一种因只能产生一种或一组症;“症”是共性的,同一种症可由多种因所引起。因有主次之分,症有先后之序。一般情况下,主因与先症关系密切,在症状持续或反复的情况下,主、次因可相互交杂,互为因果;先、后症会交替反复,临床要仔细鉴别,关键是审症求因。临诊时必须做到“三细”:一是细听,认真听患者诉说病情,全面了解疾病发生、发展过程等,从“听”中掌握有效信息;二是细问,详细询问发病时间、症状前后与关系、诊断与治疗经过、症状变化情况等,从“问”中梳理出病证之因;三是细查,根据症状仔细做体征检查,对于脊柱源性病症,即使有明确的影像学报告,也要查体征,以辨别其因果关系,要善于在查体过程中应用诊断性治疗手法予以鉴别,从“查”中明确症与因的相关性,建立“有症必有因,无因不成症”“症因要相关,无关非诊断”的临证思维。 2.辨经辨筋 辨证论治是将人体作为一个大系统来观察病因和人体抗病能力两方面为基础的,是中医理论体系的精髓。推拿作为中医学的分支学科,要采用辨证论治的原则,是不言而喻的。但推拿治疗作为外治法,又不同于药物治疗,主要依靠手法直接作用于体表,对皮部、穴位、经络、经筋的刺激,产生经络感应,从而激发人体固有的调整和自愈能力来治疗疾病。治疗的效果不仅与手法的种类、压力的大小有关,更与手法刺激部位的选择存在密切的相关性。因此,推拿除必须遵循辨证论治原则外,还应根据自身规律重视辨经辨筋论治,仔细查询究竟病在何处,伤在何经(筋),再遵循循经取穴的原则,选择最合理有效的经络、穴位和经筋进行治疗,才能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如“腰背委中求”这句名言虽来自几百年的临床实践,但并非对所有的腰背痛都有良效,而只是对源自脊柱及脊柱附近的腰痛有很好的治疗作用,对于源自腰背两旁的腰痛并无确切的效果;治疗腰三横突综合征时,选择足少阳胆经的穴位刺激疗效更明显,说明推拿辨经、辨筋诊断的重要性。 3.摸法为重 中医诊断依靠“望、闻、问、切”四诊合参,切诊包括切脉和触诊(又称摸诊、按诊),推拿尤其重视切诊。《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的“摸、接、端、提、按、摩、推、拿”正骨八法中,摸法为第一法,足以证明摸法的重要性。摸法是以诊断为主要目的的手法,通过医者之手触摸皮、肉、筋、骨、脉、脏腑等,动态、静态结合摸,尽悉皮、肉、筋、骨、脉、脏腑之异常,结合其他诊法,为明确诊断提供翔实的依据。至于摸法的技巧,要掌握“轻摸腠理,重摸骨,不轻不重摸筋肌”的要领。摸法具有双重作用,既为诊断提供可靠依据,也为治疗明确重点。 (二)推拿治疗思维特点 1.治因为先《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治病必求其本。”“本”即本源,这里引申为病因。“治病求本”是中医治病的基本法则,告诫我们在临床错综复杂的症状中,要善于探求导致疾病的根本原因,针对病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才是治病的正确之道。推拿治疗明确病因是前提,“治因为先”是关键,“因之不去,其症难消”。因此,“治因为先”是推拿治疗的基本原则。在推拿治疗实施过程中,对因治疗是上策,症因同治是中策,对症治疗为下策。 2.调整为主 调整是推拿治疗的特点和优势,通过调整阴阳、调整经络、调整脏腑、调整关节等,从而达到治愈和缓解症状的目的。推拿的这种调整作用是通过手法刺激穴位、经筋、皮部等经络系统,使经络系统对手法压力引起的感觉冲动传入,激活“应答”中枢,从而激发人体本身固有的调整能力,对局部和整体生命活动进行调整,改变了阴阳的不平衡,流通了气血,恢复了脏腑的正常功能,从而治愈疾病。推拿的这种调整具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双向调整的作用,适用于内、妇、儿、耳鼻喉科病证的推拿治疗。例如,对高血压患者,既可使高血压降低,也可使低血压升高;同样,在腹部推拿,只要改变操作方向,既有止泻作用,也有通便作用;对妇科月经不调的治疗,既可调整月经先期,也可调整月经后期。二是调整筋骨关系作用,适用于脊柱及骨关节疾病的推拿治疗。既可通过整复关节治疗筋肌痉挛、疼痛,也可通过缓解筋肌痉挛调整关节错移,即“骨正筋自柔”和“筋柔骨自正”。三是形神俱调作用,体现在推拿治疗疾病的同时,对患者的身心情绪也有良好的调整。 二、推拿操作特点 1.自然疗法 推拿临床依靠医者的手法操作来消除病痛,缓解或治愈病证,具有低成本、无污染、消耗资源少、经济实用、疗效确切、无药物毒副作用的优点,是一种绿色、低碳的治疗技术,便于推广使用。 2.物理学原理 推拿是最早应用物理学原理的中医外治法学科。推拿手法操作完全符合生物力学和人类工程学的基本原理,用最小的作用力达到最大的效果,使力的使用趋于完美。推拿操作过程中,既强调功力到位(作用力的方向与大小)、深透(作用力的层次与时间),使功力与技巧完美结合;又强调让患者感受舒适,切忌蛮力。正如《医宗金鉴》所云:“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手法也。” 3.三个要素 手法作用点、作用力大小、作用力方向是推拿操作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也是推拿疗效好坏的关键。手法作用点必须与疾病症结所在和治疗重点部位相符合;手法作用力大小必须与解决疾病症结所需的手法力度和患者的承受度相符合,使力达病所;作用力方向必须与疾病症结所在部位和人体解剖结构相符合。 4.诊治并用 推拿除诊断必须的摸诊之外,还有随治而诊的特点。推拿在治疗过程中,对手下触摸到的阳性体征、病理改变,如筋结、痉挛、条索状物,可随时修正诊断,调整手法操作,具有诊治并用的优点,正如《医宗金鉴》中指出:“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
使治疗部位更明确,治疗重点更突出,治疗效果更满意。 5.内病外治《素问·举痛论》曰:“寒气客于背俞之脉则脉泣,脉泣则血虚,血虚则痛,其俞注于心,故相应而痛。按之则热气至,热气至则痛止也。”这段文字揭示了“有诸内,必形诸外”的理论,提示一是通过外部的触摸可以诊断内在脏腑病变;二是阐明了脏腑疾患与脊柱相关;三是通过外部推拿、按揉的方法治疗内在脏腑病证。推拿临床上,按揉胸椎7~9左侧椎旁能速止胃痛,与“寒气客于胃肠之间,膜原之下……故按之痛止”吻合。调整胸12~腰1后关节可以缓解小腹胀,证明通过推拿可以治疗脏腑病证。 6.膏摩结合 手法结合膏摩的应用是推拿治疗的特色。膏摩始见于《金匮要略》记载的“头风摩膏”,晋代《刘涓子鬼遗方》记载“以膏摩腹”治难产,宋代《太平圣惠方》载有膏摩方23种,明代《普济方》载有近百种,治疗范围涉及9个部位、脏腑27个病证。遗憾的是,近代以来膏摩技术严重缺失,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弘扬。 7.适应证广 推拿治疗适用范围非常广,几乎涵盖内、外、妇、儿、伤、耳、鼻、喉、眼临床各科。既有治疗作用,又有预防、保健、康复作用。 8.稳准巧快 “稳、准、巧、快”是脊柱类病证的整复类手法操作特点。《伤科汇纂·卷三·上髎歌诀·整背腰骨歌诀》曰:“腰因挫闪身难动,背或伛偻骨不平。大抵脊筋离出位,至于骨缝裂开弓崩。将筋按捺归原处,筋若宽舒病体轻。”《圣济总录》指出:骨错缝的治疗应以手法“复还枢纽”。 (1)所谓“稳”一是手法操作要心中有底,毫不犹豫;二是充分考虑手法的安全性;三是用力要稳,两手动作配合要协调;四是不强求整复时的“咔嚓”声响。 (2)所谓“准”一是诊断要明确,有手法整复指征;二是定位要准确;三是作用力点要精确;四是发力时机要恰当。 (3)所谓“巧”一是要用巧劲,有“四两拨千斤”之势,不可用蛮劲、盲劲;二是强调巧用力学原理,以柔克刚,不可用暴力,不可强拉硬扳;三是顺应脊柱自身的生理功能,根据其结构特征、活动范围、活动方向及其特点来实施操作。 (4)所谓“快”一是强调手指固定的支点、整复作用的应力点及脊柱屈伸或旋转角度支点,三点集中在整复的关节或节段时,用“寸劲”快速发力;二是强调手法“疾发疾收”,见效即收,要求发力的距离不宜过长,完成整复后要放松,防止关节被卡交锁。 三、推拿层次特点 1.推拿作用层次分类 推拿治病是通过手法做功的形式来实现的,“深透”是推拿做功的基本要求。人体构成由外而内依次为皮部、络脉、经脉、经筋、肉和骨,这与现代解剖学的认识相似,皮肤、皮下组织、肌肉和骨组织构建了人体的基本框架,神经和血管穿行其中。人的一切生命活动和生理功能,是以此框架组织完整及功能正常为基础的。当疾病发生时,其病位有深浅之分,病有新旧之别,症有顽固与否。推拿治疗时应根据病位深浅、病之新旧、症之顽固分为:手法最佳作用层次、次要作用层次、辅助作用层次、不适宜作用层次等。所谓“力达病所”,就是要求手法切中病位,作用于最佳作用层次,手法刺激量不在于大小深浅,“中病即止”,疗效就好;反之,作用于次要作用层次、辅助作用层次,疗效就差。如作用于不适宜作用层次,有可能引发各种干扰反应,最终达不到好的疗效,甚至发生推拿意外。 2.不同手法与作用层次 推拿手法直接作用于人体,其深透程度如何,医者可根据手法选择、用力大小、接触面积、用力方向、作用时间等来控制;组织接受手法作用力,如何产生相适应的生物效应以达到良好疗效,是由手法“深透”到的不同层次组织的生物特性所决定的。同一个手法在操作时,通过调整力量、接触面积、操作时间等,可以作用到不同的层次。一指禅推拿流派有“平浅深陷”四劲之别,平劲手法刺激量最轻,仅作用于皮肤;浅劲手法刺激量介于平劲与深劲之间,作用于肌肉;深劲手法刺激量较重,作用于筋骨;陷劲手法刺激量最大,作用于骨关节及深层。不同的手法操作形式,其基本操作所作用到的层次也不同。一般来说,作用于表层(皮部)的手法是摩法、推法、擦法等;作用到浅层(络脉)的手法,有揉法、捻法等;作用于深层(经脉、经筋)的手法包括法、一指禅推法、按法、拿法、搓法、弹拨法等;而运动关节类手法,如拔伸法、摇法、扳法、抖法等,能作用到骨与关节。当然,手法在具体操作时,变化很多,所能达到的层次有可能比较模糊,但随着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认识将会变得更清晰明了。 3.手法作用层次的原则 (1)根据病变部位应用原则 手法作用的层次和部位是由病变症结大小、部位深浅、牵涉范围大小以及期望所取得的疗效来决定的。凡病变部位小,手法作用范围宜小不宜大;病变部位大,手法作用范围宜大不宜小;病变部位深,手法作用范围宜深不宜浅;病变部位浅,手法作用范围宜浅不宜深。 (2)根据损伤程度应用原则《医宗金鉴》曰:“或有骨节间微有错落不合缝者,是伤虽平,而气血之流未畅……唯宜推拿,以通经络气血也。”手法种类的选择则由损伤程度决定。凡属损伤部位较浅表的,手法作用以平面用力为主;损伤部位较深的,手法作用以平面用力和垂直用力兼用;损伤部位深层的,手法作用以垂直用力为主;损伤部位在骨缝关节内的,手法作用以斜向用力为主;损伤伴有关节错缝的,手法作用以理筋整复为主。 (推拿治疗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