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为做好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工作,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和《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现予印发。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家局在《关于对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药品进行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安〔1999〕425号)中有关“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指导原则”和在《关于做好第一批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278号)中的“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指导原则的补充说明”同时废止。 附件:1.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 2.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
一、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格式
非处方药、外用药品标识位置
X X X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警示语位置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