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的来源(种类) 根据质控分析方法的来源,可将方法分为两大类,即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原则上,对于各类方法均需进行验证,但依方法来源的不同对于验证的要求有所不同。 (一)、标准方法(或正式方法、法定方法) 一般是指已有国家标准的质控方法,WHO 推荐的质控方法也可作为重要参考。此类方法在被确定为标准方法前已经过了适当的验证。申报者应说明方法的来源,并附具体方法。研制单位在首次采用此类方法前,也应对该方法进行适当的验证,如进行专属性和精密度的验证,以便证明在实际的使用条件下该方法也是适用的。 (二)、非标准方法 1、标准方法的替代方法 此类方法系指由申报者提出的可取代标准方法的替代方法。申报者在决定采用此类方法时应持慎重的态度,并需提供表明新方法等同于或优于原方法的依据以及全面的验证资料,包括两种方法的比较性资料。 2、来自参考文献的方法 是指在专业杂志或著作上发表并介绍的方法,一般要认真对待此类方法,并需进行全面的验证。应说明参考文献的出处,附原文及译文。 3、自己建立的方法 对于某些产品,尤其是创新性产品来讲,由于缺少可参考的方法,通常需要自己建立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对于这类方法需进行全面而严格的验证。 四、分析方法 生物制品质控分析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与技术方法本身(包括方法的原理和方法的技术特点等)密切相关,所以应首先详述分析方法,包括: (一)、分析方法的原理 阐明分析方法的原理。 (二)、供试品 应说明如何取样,包括每次测定时取样的数量、如何取用(单支或多支混合)等。 (三)、测试用仪器及参数 列出所有测试用仪器及仪器的相关参数。 (四)、测试用试剂 列出所有测试用的试剂和规格,并说明其来源。如果某些试剂为自制或对采购的试剂进行了加工处理,则应详述制备或处理过程。 (五)、标准品或参考品的配备 详述标准品或参考品的来源和配备过程。标准品或参考品的来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供试品的配备 详述待测样品的配备过程 (七)、测试过程 按实验步骤详述整个实验过程,说明关键步骤的实验条件。 (八)、计算 尽可能以表格的形式显示所获取的数据,说明数据的处理方法, 提供计算公式,并说明计算方法的出处及采用依据。 (九)、结果报告 说明结果报告的形式 (十)、判定标准 提供判定标准,说明判定标准的制定依据。 五、分析方法的验证 质控分析方法的验证就是根据方法的需要测定该方法的专属性、准确性、精密度、线性、范围、检测限度、定量限度、耐用性等几个指标中的一个或几个,用于不同检测目的的试验方法需进行不同参数的测定,下表为各种检测方法通常需测定的参数: 在对不同检测方法进行验证时,可根据检测目的、方法的原理、方法的技术特点、被检物的成分等设计具体的验证方案,以下为一般性的技术要求或建议。 (一)、专属性 生物学测定方法的专属性与测定方法及产品组成密切相关,所以应首先从测试原理、测试用材料和供试品组成等方面分析方法的专属性,进而再进行必要的验证。 由于生物制品的性质和组成多样,检定方法各不相同,难以提出统一的专属性验证要求。下面以生物技术产品常用的几种检定方法为例,进行具体分析及说明。 1、如采用免疫印迹试验进行生物制品的鉴别,应首先对所使用抗体的特异性进行分析;若供试品中还存在其它组分,则应进一步验证被检测物中其它物质能否引起非特异性免疫反应。 2、如采用细胞测定方法检测生物活性,应首先说明被测物质与特定的细胞应答之间的相关性,如二者的相关性较好,则一般认为该方法的特异性较好。为表明细胞测定方法的特异性,可进行相关试验进行验证,如加入抗体或特异抑制剂的封闭实验等。如果成品中加入了可能影响活性测定的辅料,应进行相关验证以排除此种影响。 3、如采用 ELISA 法检测重组产品的残余宿主蛋白含量,可采用与表达体系相同的宿主细胞的蛋白作为免疫原制备抗体,若采用与产品相似工艺进行处理后再免疫动物,则所获得抗体的特异性更好。另外,产品中存在的大量目的蛋白可能影响残余宿主蛋白的测定,应进行相关验证以排除此种影响。 (二)、准确性 对于化学药品一般可采用填加和回收实验来测定,即对已知量的供试品进行测定,比较测定值和真实值之间的差异。但对于生物制品而言,由于没有纯的标准物质,往往难以获得确切的准确性数据,所以一般不需要准确地测出该参数。 然而,仍有一些问题与生物活性测定方法的准确性密切相关,值得研究者注意。 生物制品的生物学活性为相对活性,一般与同时进行测定的标准品/参考品进行比较而得,所以应对单位有一个适当的定义或以适用的标准品/参考品作为对照经计算而得。为得到准确的测定结果,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同时测定供试品和标准品/参考品的剂量反应曲线,而且两条曲线必须具有平行性,即供试品和标准品/参考品的活性成分仅是量的不同而没有质的区别。如果两条曲线不具备平行性,则说明供试品和标准品/参考品中的活性成分可能不同或者该测试系统不具有适用性,这种情况下,将难以准确计算出相对活性的结果。 2、应尽可能使供试品随机分布及保证测试系统的平衡性。需对引起系统偏差的某些因素进行分析排除,如不同的试验平板、平板的不同位置(如边缘效应)、检测次序、动物实验中的笼子效应等。 (三)、精密度 与理化测定方法相比,各种生物学测定方法的变异均较大,且不同类制品的生物学测定方法的变异也不同。对精密度的要求可根据产品的性质、用途以及测定方法的特点有所区别。在测定方法与生物活性、药理作用或效力相关性较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变异较小的测定方法。 由于生物活性(或效价)测定是生物制品质控中的主要指标,该方法的可靠性会直接影响产品的可控性,所以对生物活性测定方法 9的精密度验证工作应非常重视。如果在成品检定项目中生物活性指标是唯一的测定有效成分含量水平的指标,则必须采用定量的测定方法,并尽可能减少方法的变异。 对于不同测定方法,其精密度可有较大不同,一般情况下,酶法:小于 20%;结合试验:小于 20%;细胞试验:小于 30%;动物试验:小于 50%。对于一些尚不成熟的试验方法或某些特殊方法(如噬斑试验),其方法变异可能会更大些。 当然,对于方法精密度的可接受标准还应从多方面进行考虑。比如,有些药物的临床效应(包括疗效及不良反应)对给药剂量的变化非常敏感,这时需对生物活性测定方法的精密度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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