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线性 建立试剂线性范围所用的样本基质应尽可能与临床实际检测的样本相似,理想的样本为混合人血清(或其他人源样本),可在合理范围内进行适当的稀释。 当建立试剂的线性范围时,可选择7~11个不同浓度的样本,建议比预期的线性范围宽20%~30%,每个浓度水平重复测定2~4次。评价检测结果是否呈线性可采用多项回归的统计方法,或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其他方法。根据试验结果逐渐减少浓度点直至表现出线性关系,确定线性范围。 验证线性范围可将接近线性区间上限的高值样本按一定比例稀释至少为5个浓度,其中稀释的最低浓度样本须接近线性区间的下限。对每一浓度的样本至少重复测定2次,计算其平均值,将测定浓度的平均值与理论浓度或稀释比例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直接拟合或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其他方法,并计算线性相关系数r,r应不低于0.9900。 注:超出线性范围的样本如需稀释后测定,应进行相关研究,明确稀释液类型及最大可稀释倍数,研究过程应注意基质效应影响,必要时提供基质效应研究资料。 3. 准确度 对测量准确度的评价方法一般包括:相对偏差、回收试验、方法学比对等,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准确度研究。 3.1 试剂盒内校准品与相应浓度的泌乳素国家(或国际)标准品同时进行分析测定,用双对数或其他适当的数学模型拟合,要求两条剂量-反应曲线不显著偏离平行(t检验);以泌乳素国家(或国际)标准曲线为对照,试剂盒内校准品的实测值与标示值的效价比应在0.900~1.100之间。 3.2 在试剂盒规定的剂量-反应曲线范围内检测泌乳素国家(或国际)标准品,其测量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在±10.0%范围内。 3.3 对于可获得标准溶液或被测物纯品的试剂,可采用回收试验进行准确度评价。将标准溶液或被测物纯品加入到临床样本中,配制成回收样品进行检测,建议其回收率应在85%~115%范围内。 注:标准溶液的体积与临床样本的体积比应不会产生基质变化,建议标准溶液的体积不超过10%。保证总浓度在方法分析测量范围内,尽量使加入标准液后样本中的被测物浓度接近医学决定水平,每个浓度重复检测至少3次。 3.4 采用参考方法或国内/国际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已上市同类试剂作为比对方法,与拟申报试剂同时检测一批临床样本(至少40例样本),比较两种方法之间的偏倚,如果偏倚在企业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说明两检测系统对样本的测定结果基本相符。样本浓度应尽量覆盖试剂的线性范围并均匀分布。 4.精密度 精密度的评估应包括2-3个浓度水平的样本,样本浓度都应在试剂的线性范围内,建议至少有一个浓度在医学决定水平左右。测量精密度的评估一般包括批内精密度、批间精密度的评价。 4.1 批内精密度 对不同浓度的样品分别重复测定至少10次,手工操作试剂盒测定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高于10.0%,全自动操作试剂盒测定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高于8.0%。 4.2 批间精密度 用三个不同批号试剂盒,对不同浓度的样品分别重复测定10次,30次测定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高于15.0%。 5.分析特异性 5.1 交叉反应 与易产生交叉反应的其他类似物的验证情况,应考虑验证人生长激素(GH)及其他易产生交叉反应的物质。 5.2 干扰物质 应充分考虑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干扰物质进行评价。 常见的内源性干扰因素有溶血(血红蛋白)、脂血(甘油三酯)、黄疸(胆红素)等。干扰物浓度的分布应覆盖人体生理及病理状态下可能出现的物质浓度。方法为对模拟添加干扰物的样本分别进行验证,样本量选择应体现一定的统计学意义,说明样本的制备方法及干扰试验的评价标准,确定可接受的干扰物质浓度,结果应量化表示。 药物干扰的研究可根据需要由申请人选择是否进行或选择何种药物及其浓度进行。 5.3 抗凝剂研究 如果试剂适用样本类型包括血浆样本,应采用适用抗凝剂(如EDTA、枸橼酸钠、肝素等)抗凝的血浆样本与血清样本进行对比试验研究。方法为对比线性范围内的同一人的血清和血浆样本来验证申报试剂对于血清和血浆样本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6.HOOK效应 采用一步法夹心法原理检测的样本,建议进行HOOK效应研究。 可采用高浓度的泌乳素样本进行梯度稀释后逐一检测,每个梯度浓度重复检测3-5次,明确不产生HOOK效应的分析物浓度。 7.校准品溯源及质控品赋值(如适用) 应参照GB/T 21415—2008/ISO 17511:2003《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提供企业(工作)校准品及试剂盒配套校准品定值、不确定度及互换性研究资料,提供质控品赋值及其靶值范围确定的研究资料。同时,应对校准品、质控品的准确度、均匀性进行评价。 8.其它需注意问题 8.1 对于适用多个仪器的产品,应提供如产品说明书【适用仪器】项中所列的所有适用仪器的性能评估资料。 8.2 如注册申请包含不同的包装规格,需对不同包装规格进行分析或验证。如不同的包装规格产品间存在性能差异,需提交每个包装规格产品项目评估的试验资料及总结;如不同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需提交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的详细说明。 (五)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应明确研究采用的样本来源、详细的试验资料、统计方法等。样本选择应根据产品的预期用途,考虑不同年龄、性别、地域等因素的影响,纳入的样本应具有代表性。泌乳素在不同性别中浓度水平相差较大,建议参考区间按性别(男性、女性)进行分组。若引用专家共识、临床指南等的参考区间,应明确说明出处,并进行验证。 (六)稳定性研究资料 稳定性研究资料主要涉及两部分内容,申报试剂的稳定性和适用样本的稳定性研究。 试剂稳定性研究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开瓶稳定性、运输稳定性等,申请人应至少提供3个生产批次的实时稳定性研究资料,并提供1个生产批次的开瓶稳定性和运输稳定性研究资料。若产品为干粉状态,应提供复溶稳定性的研究资料。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方法及过程、实验数据和研究结论,研究应涵盖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企业根据申报产品的实际情况确定样本的保存条件和时间,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料。对于可进行冷冻保存的样本还应对冻融次数进行评价。 试剂稳定性和样本稳定性的研究结果应分别在说明书【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和【样本要求】两项中进行详细说明。 (七)生产及自检记录 提供连续三批产品生产及自检记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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