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医技术监督 第七节 灸类和推拿类技术
一、检查依据 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二、检查内容 检查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主要是从管理要求、诊疗环境要求、消毒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1.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是否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预防与控制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 2.是否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是否对医务人员开展预防与控制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并承担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3.医务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诊疗操作规程,是否掌握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预防要点,是否落实相关性感染的防控措施。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呼吸道传染病时是否参加诊疗工作。 4.医疗机构是否督查中医灸类技术、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率。 (二)空气通风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诊室是否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是否采用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以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 2.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是否进行空气消毒,遵循《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并符合相应的要求:(1)空气消毒器;(2)紫外线灯照射;(3)其他合法达标的空气消毒产品。 3.不宜常规采用化学喷雾进行空气消毒。 (三)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是否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方法,抹布、地巾等清洁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洁与消毒,干燥保存。或采用清洁-消毒“一步法”完成的产品,如消毒湿巾。是否达到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要求。 2.诊桌、诊椅、诊床、地面等无明显污染时是否每天清洁2次。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是否先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采用有效氯400mg/L~7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四)织物的清洗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床单、枕巾、椅垫(罩)等直接接触患者的用品是否每人次更换,或选择使用一次性床单。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是否立即更换。更换后的用品是否及时清洗与消毒。 2.被芯、枕芯、褥子、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是否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是否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五)手卫生设施的监督检查 1.每间诊室是否至少配备一套洗手设施及充足的手卫生用品,包括流动水、洗手池、皂液、速干手消毒剂及干手用品等。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是否每周清洁与消毒。干手用品宜使用一次性干手纸巾。 2.是否配备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3.医务人员洗手与卫生手消毒,以及手卫生用品是否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 4.治疗车是否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六)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 1.医务人员是否穿工作服、必要时戴帽子、口罩,操作前后做好手卫生。 2.采用化脓麦粒灸,是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颜面、五官和有大血管的部位以及关节活动部位,不宜采用化脓麦粒灸。 3.推拿使用的治疗巾是否一人一用一更换,头面部、下肢及足部是否区分使用。每次推拿治疗前后,医生是否按手卫生相关要求做好手卫生。 (七)职业防护的监督检查 1.医务人员是否遵循标准预防原则。 2.施灸物品燃烧易产生烟雾,尤其雷火灸,是否佩戴防护面罩。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 (一)管理要求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看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询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否定期开展培训,查看培训记录、培训内容、照片、培训课件,检查医务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定期督查,查看督查报告等材料。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疗机构未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2)未对医务人员开展预防控制感染的培训 (3)临床医务人员未掌握落实预防感染的防控措施 (4)医疗机构未督查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机构建立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培训记录、培训照片、课件、督查记录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对医务人员执业活动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机构负责人是否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否定期给医务人员开展预防控制感染的培训,医疗机构是否督查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