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空气通风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看诊室通风、采光条件,查看空气消毒记录,询问空气消毒方式,检查消毒是否符合标准。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未保证诊室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 (2)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未进行空气消毒 (3)未按照规范要求,选用合理空气消毒方式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空气消毒记录进行收集、复印;对诊室环境、空气消毒设备等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何时进行空气通风与消毒,消毒采用方法。 (三)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情况,查看是否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消毒。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时不规范的操作;对清洁消毒不规范的操作现场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的流程、频次,对物体表面出现污染如何处理。 (四)织物的清洗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直接接触患者的织物是否每人次更换,查看织物清洗消毒记录、织物上是否有污染;查看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检查床上用品是否有污渍。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直接接触患者的织物未每人次更换 (2)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织物未立即更换 (3)间接接触患者的织物未定期清洗消毒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织物的清洗消毒记录进行收集、复印;对存在污染未进行更换的织物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织物清洗消毒频次,对织物出现污染如何处理。 (五)手卫生设施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诊室是否按要求配备设备设施;检查诊室内是否配备洗手流程图及说明图、干手用品;检查医务人员洗手与手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治疗车是否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未配备齐全洗手设施和物品 (2)未配备洗手流程图及说明图 (3)医务人员手卫生流程不符合规范 (4)治疗车未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未配备齐全的设备设施;对不符合规范的洗手与手消毒操作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是否按要求配备手卫生设施。 (六)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检查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护用品,采用风险性高的灸法时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诊疗过程中是否按要求使用治疗巾,一人一用一更换,查看治疗巾是否按身体部位进行分类。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手卫生消毒、防护。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务人员未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2)推拿使用的治疗巾未一人一用一更换 (3)推拿使用的头面部、下肢及足部治疗巾未区分使用 (4)操作前未按要求进行手消毒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医务人员未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未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未按要求使用治疗巾等不规范的执业行为;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科室负责人、医护人员是否遵循标准预防原则,穿戴防护用品,是否做好手卫生工作,治疗巾治疗中的使用原则。 (七)职业防护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看存在职业暴露的场所,是否按要求配备、使用相关防护用品。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务人员诊疗中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对未配备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和现场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医务人员在开展执业活动时,是否使用卫生防护用品,是否按要求做好防护操作。询问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否配备卫生防护用品。
四、法律适用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的法律适用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未对医务人员开展灸类技术和推拿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的知识及技能培训的法律适用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