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12]122号)

2018-9-14 14:39|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826|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开展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指标的选择提供参考,以使其符合某种药物上市申请的有效性评价要求。主要适用于国内、外均未上市的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试验研究,新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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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终点的独立审核

 

    申请人和SFDA应能够核实支持药品审批的临床试验结果。在单臂研究中确定的客观缓解率可以通过对有限数量的影像学检查予以核实。但是,当药物批准是基于无进展生存期的测量时,需要缜密的计划以减小偏倚,并允许申请人和SFDA核实结果。独立终点审查委员会(IRC)在进行影像学判定解释和独立评价时,应将偏倚降低到最小。在启动研究之前,应拟定一个清晰描述IRC职责和进行过程的书面计划大纲(独立评价的章程)。计划应规定如何保证委员会的独立性,如何收集、贮藏和运送结果。还应包括如何消除不同解释的差异,以及临床数据的最终解释和监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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