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重症监护病房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重症监护病房布局合理,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科间紧密协作,保障诊疗工作需要。 (2)建立健全重症监护病房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医务人员实行岗位准入管理,强化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严格执行患者入、出重症监护病房标准。 (5)加强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及MRSA等特殊感染病人的隔离。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实行监控。 (6)加强运行病历监控与管理,落实核心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全程管理,严密观察、及时处理患者病情变化,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 6.感染性疾病科管理 (1)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符合规定,严格执行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 (3)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7.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临床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实验室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质控,保证质量。 (2)临床实验室布局与流程安全、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 (3)开展检验项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不开展淘汰和未经批准的项目。特殊实验室取得审批许可。 (4)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实施“危急值报告”制度。 (5)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6)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7)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不使用未经批准的设备与试剂。 (8)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检验部门服务满意。 8.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病理部门布局、设施、设备、工作流程和人员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2)建立并执行病理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价和改进工作,严格执行标本核对制度。 (3)病理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4)提高冰冻切片与石蜡切片的诊断符合率。病理切片、蜡块保存符合规定。 (5)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符合规定。 (6)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病理部门服务满意。 9.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等。 (2)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符合医院功能任务要求,满足临床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查服务。 (3)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实行质量控制,开展临床随访,定期进行质量评价。 (4)保证医学影像资料质量,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5)环境保护、操作人员与患者个人防护达到标准要求。 (6)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医学影像部门服务满意。 10.药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2)药学部门布局、设施和工作流程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药学服务。 (3)建立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与药事管理机制。 (4)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制定、落实药事质量管理规范、考核办法并持续改进。 (5)建立临床药师制,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健全临床用药的监督、指导、评价制度,开展药物安全性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协助做好细菌耐药监测。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服务,积极推广个体化给药方案。 (6)加强处方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合理用药。 (7)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购置、使用与安全保管。 (8)不使用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技术工作,不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不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 (9)患者、医师与护理人员对药学部门服务满意。 11.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落实《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 (2)设立输血科,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配血、供血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供血。 (3)建立输血质量全程监控,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4)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5)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完善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2.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1)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和医院功能任务,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 (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 (4)医院的建筑布局、设施和工作流程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5)落实医院感染的病例监测、消毒灭菌监测、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6)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 (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重点项目的管理,包括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手术部位感染、透析相关感染等。 (8)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手卫生规范、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9)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实施严格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10)开展耐药菌株监测,指导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协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管理。 (11)加强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保障职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