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DMC 的建立 设立 DMC 的目的应在研究方案中明确阐述。建立 DMC 时需重点考虑成员的代表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应规避利益冲突。DMC 的建立,包括成员的确定和章程的拟定,一般应在第一例受试者入组之前由申办者完成。 (一)DMC 的组成 DMC 的工作涉及多学科领域,故 DMC 成员应是来自于不同学科的专家。具体邀请哪些学科成员取决于试验中审阅数据的目的,以及研究的疾病领域和对试验用药相关知识的要求。通常,DMC的成员主要来自具有相关疾病专业知识的资深临床专家和临床试验统计学专家,但有时根据特殊需要也会邀请其它学科的专家。例如,有些试验需要邀请毒理学、流行病学、药学或医学伦理学等方面的专家来审阅研究中的试验数据。在大规模的 MRCT 中,需要特别考虑 DMC 成员构成对 MRCT 各参与国家和区域的代表性,例如从样本量贡献较大的国家或地区聘请 DMC 代表。 DMC 由主席和一般成员组成。DMC 主席通常由申办者推荐,全权负责 DMC 的运行。DMC 成员规模主要取决于工作范围和临床试验的复杂程度,应至少包含 3 名成员(含主席)。对于较为复杂的试验(如大型 MRCT 等),DMC 的规模可以更大一些。 DMC 成员不仅需要有研究项目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试验经验。DMC 主席应该对所参与项目的研究目的和试验设计有深刻理解,熟悉临床试验的操作和 DMC 的运行,一般应有主持或参与 DMC 工作的经历。主席通常由临床试验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或统计专家担任,具体取决于临床试验中设置DMC 的主要目的。DMC 中所有成员均有相等的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个人建议。DMC 设有投票机制,且相关的决策需要通过成员的投票而形成。然而,DMC 给出的建议最好通过达成内部共识而非简单投票的方式。 由于 DMC 可能需要审阅非盲数据的分析结果,与 DMC 的设立并行,还需要设立一个独立统计团队来支持 DMC 的工作。DMC可能需要一名独立于研究相关方的行政助理人员承担行政协调工作。独立统计团队和行政助理人员均不具有 DMC 决策的投票权。在特殊情况下,若 DMC 邀请外部相关领域专家提供咨询意见,需要考虑规避泄盲风险,且这些专家必须独立于进行中的临床试验且不参与投票。DMC 章程和会议记录中应对此类活动有详细报告。 (二)DMC 的独立性 DMC 的独立性至关重要。客观的审阅数据有助于保护研究的完整性,并减少研究结果的偏倚。作为 DMC 成员不得在项目研究团队中任职或担任顾问,并且应与申办者仅保持必要的联系。 现实中难以保证 DMC 完全独立于申办者,但是应尽量使不独立的因素对试验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DMC 成员应尽可能地规避来自财务、学术以及其它方面的利益冲突。 财务利益冲突:一般而言,持有申办者或竞争对手的财务权益者,被视为存在潜在的财务利益冲突,不应参与 DMC 工作。此外,如果 DMC 成员从申办者处获得的服务报酬超出合理范围,也可能涉嫌利益冲突。 学术利益冲突:如果某些学者对研究项目具有预设观点,则可能无法对监查内容做出客观评估,因此不应参与 DMC 工作。如果DMC 成员是或将是研究项目相关公开发表论文的主要作者,也有可能会影响到 DMC 的独立性。 其它利益冲突:当 DMC 成员是监管机构外聘的咨询专家时,若受邀审评的药品与本研究项目有直接关系,应该主动提出回避。 所有候选 DMC 成员应在 DMC 设立之前,向申办者或申办者的委托方报告其有可能被视为利益冲突的各方面信息,以供申办者判断其 DMC 成员角色是否适合。 DMC 成员在 DMC 正式运行后涉及的任何潜在利益冲突,均应立即向 DMC 和申办者公开,以便采取适当行动,包括 DMC 成员的退出、更换和增选等。 四、DMC 操作规范 (一)制定 DMC 章程 为保证 DMC 程序的规范透明,应在试验开始前制定 DMC 章程,清晰地说明 DMC 将如何开展工作以及如何与其他研究参与方沟通交流。该章程通常由申办者准备,且需得到 DMC 的批准。 DMC 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 建立 DMC 的目的以及 DMC、申办者和独立统计团队主要职责的介绍; ② DMC 成员,包括成员的组成、利益冲突评估规则以及可能的利益冲突申明; ③ DMC 会议,包括启动会、数据审核会等会议计划与目的,计划外会议的组织等; ④ 确保保密性和交流的流程,包括会议的闭门和开放环节、盲态或非盲态报告、会议纪要,以及 DMC 与申办者、独立统计团队以及其他相关方的交流等; ⑤ 试验统计决策准则,包括数据分析方法(要与研究方案一致); ⑥ DMC 盲态和非盲态报告的内容。 (二)DMC 会议 通常建议召开面对面的 DMC 会议,但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会议目的仅涉及常规的试验状态更新,DMC 的成员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多区域临床试验,或试验发生了紧急情况等,也可以考虑网络会议。 1.会议类型 DMC 会议有启动会、计划的数据审核会议和计划外会议三种类型。 (1)启动会 DMC 启动会是 DMC 设立后召开的第一个会议,目的是使DMC 成员熟悉该研究项目背景、DMC 的工作流程和各自的职责,同时审阅、完善和审批 DMC 章程。启动会时间一般在方案制订的最后阶段,一般应在首例受试者入组前。参会人员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所有 DMC 成员、项目研究团队和独立统计团队。启动会的议程包括:了解研究产品;熟悉研究计划;审阅研究方案;明确DMC 职责,讨论定稿 DMC 章程;讨论期中分析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确定 DMC 所要召开的会议及时间安排;确定 DMC 会议前将期中分析报告递交给 DMC 的时限;安排会议纪要的管理以及其他常规的事务性工作等。DMC 与申办者在启动会上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将有助于双方就监查的计划,包括提前结束试验的准则达成一致。 (2)计划的数据审核会议 计划的数据审核会议的召开条件、时间和审核内容通常在DMC 章程里阐明并在启动会上确定,其召开频率应视项目的研究设计、设立 DMC 目的以及预期试验执行情况(如预期入组率、事件发生率、随访期等)而定。 在召开计划的数据审核会时,DMC 会收到试验相关的更新信息,这些信息由独立统计团队和/或申办者研究团队提供。根据需要,DMC 可以要求独立统计团队提供期中分析计划外的一些分析结果,以便进一步深入了解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DMC 还需要考虑来自试验外部一些需特别关注的信息。 (3)计划外会议 除计划的数据审核会议以外,申办者可要求召开计划之外的DMC 会议审阅安全性数据,并可向 DMC 提供额外的与试验相关的安全性信息。当申办者发现紧急安全性问题时,此类会议尤为常见。 DMC 也可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召开计划外会议,包括增加计划外的统计分析内容。DMC 有权决定是否将计划外会议的信息告知申办者。若需告知申办者,DMC 应向申办者解释召开会议的原因,但要注意规避泄盲风险,不得向申办者提供可能对研究结果产生偏倚或影响试验完整性的信息。 2.会议形式 在 DMC 运作过程中,DMC 需要定期接受申办者的信息更新(如研究的进行状态和可能对研究产生影响的外部信息),同时又需要对非盲数据及分析结果(例如,期中分析结果)绝对保密。因此,DMC 会议分为开放会议和闭门会议两种形式。 开放会议:主要在盲态情况下,讨论受试者招募、数据质量、依从性、药物安全性,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试验操作和结果的问题。申办者可以提供其正在进行研究的内部盲态数据,还可以提供相关的外部数据。开放会议参与者除申办者代表、DMC 和独立统计团队成员外,如果需要还可包括研究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开放会议一般由申办者主持,也可以由 DMC 主席或主席指派的专人主持。 闭门会议:由 DMC 成员和来自独立统计团队的相关人员参加。在会议上,独立统计团队统计师提供非盲数据的分析结果。DMC对这些数据和结果进行审阅,基于事先制定的计划,给出继续试验、暂停试验、终止试验或修改研究设计等方面的建议。会议由 DMC主席或主席指派的专人主持。 在 DMC 会议之前,DMC 成员应收到并提前审阅报告。如果用于开放会议,报告应该是盲态的;如果用于闭门会议,报告通常是非盲态的,即报告中使用可区分治疗组的代码。应尽努力采取足够的保密安全措施,以保证不向闭门会议之外的各方泄盲。如果盲态分析报告和非盲态分析报告由不同团队准备,为降低泄盲的风险,两个团队应在正式的期中分析之前,相互确认数据结构、分析程序等分析要素,以确保提交给 DMC 会议的信息准确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