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家用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7项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0年第80号)附件7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类风湿因子(Rheumatoid Factor,RF)的浓度。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免疫透射比浊法为基本原理,利用半自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或其他类型的分析仪,在医学实验室对人体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类风湿因子含量进行体外定量分析的试剂。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编码为6840。 二、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 (一)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下面着重介绍与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预期用途有关的临床背景情况。 类风湿因子(Rheumatoid
Factor,RF)是一种针对人变性免疫球蛋白IgG分子Fc片段(可结晶片段)的自身抗体,1948年由Rose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血清中发现,是诊断类风湿关节炎最早使用的血清学指标。RF具有IgM、IgG、IgA、IgD和IgE五种亚型。RF存在于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血液中,此外,关节滑液中也可检出,但滑液中RF的阳性率低于血清。 临床上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RF阳性率在70%-80%,1%-5%的正常人RF阳性,蛋白代谢异常、其他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混合型结缔组织病、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病)以及肝炎、肺结核、高球蛋白血症等]RF也可能为阳性。虽然,目前RF为类风湿关节炎分类标准的血清学指标之一,但RF不能作为类风湿关节炎诊断的唯一或特异性指标或标准,RF阳性时必须结合临床及其他免疫学、急性时相反应蛋白检查才能作出诊断。同时RF阴性患者并不能排除类风湿关节炎,也应结合临床或做进一步检查。 (二)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如需提供) 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及实验验证研究资料;质控品、校准品的原料选择、制备、定值过程及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包括具体溯源链、实验方法、数据及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 (三)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如需提供) 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以图表方式表示。 2.反应原理介绍。 3.检测方法的介绍:含样本采集、校准品和质控品、测试步骤、结果计算等。 4.反应体系研究:含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包括抗凝剂的选择)、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波长、温度、时间等)、校准方法、质控方法等的研究资料。 5.不同适用机型的反应条件如果有差异应分别详述。 (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对试剂进行的性能评估资料,包括具体研究方法、试验数据、统计方法、研究结论等。性能评估时应将试剂和所选用的校准品、质控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评估整个系统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本试剂,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性能进行研究: 1.空白限 应进行空白限的研究。 2.线性 应进行试剂线性区间研究。 线性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 应研究线性区间内的线性偏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线性区间的不同分段以相对偏差或绝对偏差表达。 用接近线性区间下限的低浓度样本稀释接近线性区间上限的高浓度样本,混合成5个以上的稀释浓度(xi)。用试剂分别对这些样本进行测试,每个稀释浓度测试3次,求出每个稀释浓度检测结果的均值(yi)。以稀释浓度(xi)为自变量,以检测结果均值(yi)为因变量求出线性回归方程。计算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 将稀释浓度(xi)代入线性回归方程,计算yi测试均值与相应估计值的相对偏差或绝对偏差。 3.重复性 应至少研究两个浓度样本或质控品重复测试的变异系数(CV)。建议选择可以代表正常值和异常值水平浓度的样本或质控品。 4.批间差
应研究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测试相同样本或质控品的差异,所得结果以批间相对极差(R)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