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检出限 检出限是指可持续检出待测物的最低浓度。空白限是指空白样本的检测上限,即空白样本可能测得的最高检测结果。检出限一般由低浓度样本的检测结果结合空白限计算获得。 空白限:测定20份空白样本,计算空白均值(M)和标准差(SD),以M+2SD报告方法的空白限。 检出限:申请人可根据具体产品预先设定一个浓度作为检出限,配制5份浓度近似检出限的低值样本进行检测,每份样本检测5次,对检测结果按照大小进行排序,当低于申请人提供的空白限数值的检测结果数量小于或等于3个时,即可认为申请人预先设定检出限符合要求,如不符合,申请人需调整预设的检出限浓度,直至符合该条件。 注意事项:空白样本应不含被测物,但其基质应与待测定常规样本相同。如空白样本难以得到,可采用5%牛血清或人血清白蛋白溶液,或根据测定项目选用相应基质的样本,但应注意将基质效应减至最小。 4.线性范围 建立试剂线性范围所用的样本基质应尽可能与临床实际检测的样本相似,理想的样本为分析物浓度接近预期测定上限的混合人源样本,且应充分考虑多倍稀释对样本基质的影响。建立线性范围时,需在预期测定范围内选择7—11个浓度水平。例如,将预期测定范围加宽至130%,在此范围内选择更多的浓度水平,然后依据实验结果逐渐减少数据点直至表现出线性关系,以确定线性范围。 验证线性范围时,以接近线性范围上限的高浓度样本和接近线性范围下限的低浓度样本,混合成至少5个稀释浓度(xi)。分别测试样本,每个稀释浓度测试3次,分别求出测定结果的均值(yi)。以稀释浓度(xi)为自变量,以测定结果均值(yi)为因变量求出线性回归方程,并计算线性相关系数(r)。线性范围应不窄于5~100mg/L, 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0。 将稀释浓度(xi)代入线性回归方程,计算yi的估计值及yi与估计值的绝对偏差或相对偏差,应符合申请人给定值。 5.测量精密度 测量精密度的评估应至少包括高、低两个浓度水平的样本进行,两个浓度都应在试剂盒的测量范围内且有一定的临床意义,所选样本浓度应至少有一个浓度在参考区间附近。 5.1重复性 用同一批号试剂盒,对至少两个浓度的样品分别重复测定10次,计算10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M)和标准差(SD),变异系数均应不大于10.0%。 5.2批间差 用三个不同批号的试剂,对至少两个浓度的样品分别测定3次,取均值,批间极差应不大于15.0%。 6.准确度 对测量准确度的评价依次包括:相对偏差、回收试验、比对试验等方法,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方法进行研究。 6.1相对偏差 测试可用于评价常规方法的国家/国际标准物质3次,测试结果记为(xi),按公式(1)分别计算相对偏差(B%),如果3次结果都在±15%范围内,即判为合格。如果大于等于2次的结果不符合,即判为不合格。如果有1次结果不符合,则应重新连续测试20次,并分别按照公式(1)计算相对偏差(B%),如果大于等于19次测试的结果都在±15%范围内,即判为合格。 B%=xi-T/T×100%………………………………(1) 式中: xi为测试结果; T为国家/国际标准物质标示值。 6.2回收试验 在人源样品中加入一定体积由具有溯源性的参考物质配制的标准溶液(标准溶液体积与人源性样品体积比应不会产生基质的变化,加入标准溶液后样品总浓度必须在试剂检测线性范围内),每个浓度重复检测3次,按公式(2)计算回收率,回收率应在85%~115%范围内。 R=[C×(V0+V)-C0×V0)] / (V×CS)×100% (2) 式中: R —回收率; V —加入标准溶液的体积; V0 —人源样品的体积; C —人源样品加入标准溶液后的检测浓度; C0 —人源样品的检测浓度; Cs —标准溶液的浓度。 6.3比对试验 采用参考方法或国内/国际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已上市同类试剂作为参比方法,与拟申报试剂同时检测一批临床样品(至少40例样本),拟申报试剂与参比试剂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75,偏倚应符合企业给定要求。 在实施方法学比对前,应分别对拟申报试剂和比对试剂进行初步评估,只有在确认两者都分别符合各自相关的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比对试验。方法学比对时应注意质量控制、样本类型、浓度分布范围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统计学分析。 7.分析特异性 7.1样本中常见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如甘油三酯、胆红素、血红蛋白等干扰因子的研究。干扰物浓度的分布应覆盖人体生理及病理状态下可能出现的物质浓度。方法为对模拟添加干扰物的样本分别进行验证,样本量选择应体现一定的统计学意义,说明样本的制备方法及干扰试验的评价标准,确定可接受的干扰物质极限浓度,结果应量化表示。 药物干扰的研究可根据需要由申请人选择是否进行或选择何种药物及其浓度进行。 7.2钩状(Hook)效应 建议采用高浓度的SAA样本或SAA参考品进行梯度稀释后由低浓度至高浓度开始检测,每个梯度的抗原稀释液重复3~5次,对钩状效应进行合理的验证。 7.3不同样本类型:如果试剂盒适用样本类型包括全血或血浆样本,应采用全血或各种适用抗凝剂抗凝的血浆样本分别与血清样本进行对比试验研究。方法为对比线性范围内的同一病人的血清和全血或血浆样本,应包含医学决定水平以及低值浓度样本的检测以验证申报试剂对于血清和全血或血浆样本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8.校准品溯源及质控品定值(如适用) 校准品应提供详细的量值溯源资料,包括赋值试验资料和溯源性文件等;质控品应提供详细的定值资料。应参照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提供企业(工作)校准品及试剂盒配套校准品赋值及不确定度计算记录,提供质控品在所有适用机型上的定值及其靶值范围确定的记录。 9.其他需注意问题 不同适用机型,应分别提交分析性能评估报告,这并不意味着每个适用机型均采用相同的性能评估试验方案。可采用一个或多个机型,进行充分的试剂性能建立研究,其他机型则可在仪器检测性能可被覆盖的前提下,进行验证研究。 如试剂包括不同包装规格,需对不同包装规格间的差异进行分析或验证。如不同规格间存在性能差异,需采用每个包装规格产品进行性能评估;如不存在性能差异,需要详细说明不同规格间的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