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和接收进修情况。近三年,年均组织全国范围的心血管病适宜技术培训班≥10次,培训人数≥500人次;年均招收心血管病专科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50人。年均承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少于5项。 四、科研能力 拥有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和科研平台,在心血管疾病相关的临床研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及科研影响力方面,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一)科研人才及平台设置。 1.学科带头人要求(至少满足以下1项): ①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须为心血管相关专业); ②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1人; ④医学类国家一级学协会下设的心血管专业二级分会曾任或现任全国常委或学组组长≥3人; ⑤担任SCI收录期刊原刊主编或副主编。 2.学科梯队优秀人才(至少满足以下2项): ①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1人; ②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引进计划(青年千人计划)≥1人;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1人; ④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 ⑤医学类国家一级学协会下设的心血管专业二级分会曾任或现任全国委员或者学组副组长及以上职务≥3人。 3.科研平台设置(至少满足以下1项):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研究机构; 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③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科研项目。 近三年,作为牵头人或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级重点专项研究项目≥3项。 (三)科研成果。 近三年,每年在国际主流心血管疾病杂志发表学术文章≥10篇,其中期刊引用报告(JCR)≥2区的学术文章≥3篇。 五、承担主要公共卫生任务、公益性活动等情况 (一)承担公共任务,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近三年,作为省级心血管行业学会、协会等支撑单位,承担本省公共卫生项目技术指导和评估,引领和带动本区域心血管专业的持续规范发展。开展心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研究、实施和推广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立省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实现省域内心血管疾病诊疗及预防的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管理;接受国家心血管专业质控中心指导,承担省级心血管专业质控和管理工作,具备向国家心血管病医学中心全量上报诊疗信息的能力。 (三)建立心血管疾病防治体系。设有心血管疾病流行性研究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慢性病防治工作当中担任骨干角色,能积极整合现有资源,牵头构建疾病防治网络,建立区域疾病信息库,进行年度情况分析,预测疾病的区域危险因素流行和发展趋势。推动区域内疾病管理模式转变,为建立患者社区管理、家庭医疗和自我管理模式提供策略和技术支持。 (四)承担政府公益任务和社会公益项目情况。积极主动组织开展义诊、健康扶贫和对口支援等工作。 (五)开展心血管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面向患者的心血管疾病预防、保健、诊疗和营养等科普教育,并开展心血管疾病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指导、健康宣教培训等工作。 六、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及医院管理情况 (一)医联体建设。在省级范围内牵头组建医疗集团或者专科联盟,建立完善的心血管疑难疾病会诊、转诊制度;建立符合心血管疾病诊疗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医疗联合体内积极开展科研课题及心血管技术帮扶协作项目、推广诊疗规范、接收进修培训等合作。 (二)远程医疗服务。具有高水平的远程医疗设备设施及服务能力,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讨论、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覆盖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10家(其中包含县市级以下医院≥3家);有效配置远程医疗服务专家和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年远程医疗服务量≥500例次。 (三)信息化建设。具备完整的医疗信息化支撑体系;医院电子病历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四级要求;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要求;医院核心业务系统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三级要求;能为区域医疗中心的临床、科研、教学和管理业务提供信息支撑。 (四)医院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降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近三年,平均住院日≤8.5天,手术和介入治疗的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4天。四级手术占比高于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落实“两个允许”,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稳步提升。 附表:1.疑难病种清单 2.关键技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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