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获得性细菌性肺炎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审中心通告2020年第28号) ...

2023-6-19 19:59|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821| 评论: 0|来自: 国家药监局

摘要: 本则适用于在社区获得性细菌性肺炎患者人群中开展的治疗用抗菌药物临床试验,包括由细菌和非典型病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嗜肺军团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细菌性肺炎,不包括病毒感染所致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 ...


7、药物敏感试验折点

抗菌药物对目标病原菌药物敏感试验折点(Antibacterial Susceptibility Testing Breakpoints研究始于非临床研究阶段,在临床试验阶段,需根据抗菌药物折点研究的需要,在综合前期非临床研究的基础上,主要研究为从确证性III期临床试验中获取临床PK/PD靶值,如尚不能获得该靶值时,则可采用先前建立的动物PK/PD靶值及体外PK/PD靶值作为初步的PK/PD界值,结合流行病学界值,综合分析后推荐药敏折点。在上市后临床研究中继续累积资料以获取该药的药敏折点。有关药敏折点制定详见《抗菌药物折点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8、上市后的药物敏感性和耐药性研究

在研究药物获批上市后的3~5年内应对该药物的细菌耐药性进行监测,如在此期间出现耐药菌,则需继续延长监测时间。对在监测中发现的最低抑菌浓度(MIC)超过药敏折点或流行病学界值细菌的耐药性、耐药模式和耐药机制进行跟踪研究。

(二)临床试验方案

1、试验设计

CABP临床试验设计应为随机、双盲、阳性药物对照,非劣效或优效性设计,但对本适应症不宜进行安慰剂对照试验,除非是加载(add-on)优效设计,即两组受试者在接受标准抗菌治疗基础上,分别接受试验药或安慰剂。

2、试验人群

试验人群为临床诊断或高度怀疑为CABP18岁及以上的患者。推荐使用PORT/PSI评分系统对入组受试者进行分层,接受静脉用研究药物的受试者至少75% PORT/PSI评分在III级或以上;接受口服研究药物的受试者PSI评分在II级或II级以上,其中部分受试者在III级或III级以上。

在临床试验早期,儿童、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不作为受试人群,65岁以上老年患者可占一定比例。

3、入选标准

符合全部下列临床、影像学和微生物学标准者方可入选

1)临床标准

具有以下3项或3项以上的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者,具体为:

1)  咳嗽或咳嗽加重;

2)  脓性痰;

3)  胸痛;

4)  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

5)  肺实变体征(如叩诊浊音、听诊支气管呼吸音和(或)湿性啰音);

6)  发热或体温过低;

7)  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升高或减少,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升高或未成熟中性粒细胞(杆状核)增多;

8)  低氧血症。

2)影像学标准

入选前48h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新的浸润影,呈单叶或多叶分布,并由有资质的影像科人员出具影像学报告。

3)微生物学标准

应在所有患者中采集足量的痰或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送实验室进行革兰染色涂片镜检和细菌培养,当镜检标本中鳞状上皮细胞<10/低倍视野,且白细胞>25/低倍视野时为合格痰标本,可进行细菌培养和体外药敏试验。对细菌培养所获病原菌送交微生物中心实验室进行菌种复核及药敏试验即最低抑菌浓度(MIC)测定。

细菌等病原体检测方法除细菌培养外,尚可采用病原体快速诊断检测法,如肺炎链球菌尿抗原检测,以及血清学、PCR等非培养病原体检测方法。此将有助于CABP患者中细菌等病原体阳性患者人群的筛选。

4、排除标准

1)患有以下任一肺部疾病的患者,包括:

1)  医院获得性细菌性肺炎或呼吸机相关细菌性肺炎;

2)  吸入性肺炎;

3)  病毒性肺炎;

4)  已知有支气管阻塞或有阻塞性肺炎病史者,但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不排除;

5)  已知有结构性肺病,如支气管扩张、囊性肺纤维化;

6)  原发性或转移性肺恶性肿瘤;

7)  已知或疑似活动性肺结核病;

8)  肺孢子菌肺炎;

2)需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者

3)感染性休克必须使用血管收缩剂者

4PORT/PSI V级且需入住重症监护室者

5、中止标准

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则需考虑退出该临床试验,具体为:

(1)   受试者入组后发现不符合入选标准或符合任一排除标准者;

(2)   受试者不愿或不能继续参加试验者;

(3)   发生不可耐受的不良事件,研究者判断继续参加试验对受试者的风险大于其获益者;

(4)   对于CABP患者连续用药至少72小时病情无改善或加重者;

(5)   失访者。

6、特殊人群

该临床试验受试人群应包括男、女两种性别的各种族患者以及老年患者。对于肾损伤和肝损伤患者,如已在上述人群中进行了研究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并确定了适宜的给药方案,则也可在IIIII期临床试验中入选肾或肝损伤患者。如果有意向在儿童中实施CABP临床试验,则应与监管机构先期讨论研发计划。

7、药代动力学/药效学评价

在临床试验阶段,应综合非临床研究的PK/PD特征和I期临床试验PK研究结果,为确定II期及III期临床试验恰当的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在临床试验早期(如探索性II期临床试验),应考虑采用剂量-反应试验设计,因为此种设计可以权衡不同剂量的获益与风险,以确保次优(suboptimal)或过高的剂量不会应用于确证性III期临床试验,从而防止某些非预期的和尚未被认识到的剂量相关毒性的发生。

根据剂量-反应试验设计,在IIIIICABP临床试验中应考虑开展PPK研究,通过测定患者血药浓度(稀疏采样法),以评估患者个体的药物暴露情况,构建PPK模型,回顾性分析在感染患者接受不同给药剂量时药物暴露量-反应,以评价药物暴露量与所观察到的临床疗效及微生物疗效之间的相关性,并应探索药物暴露量与药物相关不良事件之间的相关性,以确定不同的给药方案和在不同生理(如老年人)和病理情况下(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人群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有关研究药物在CABP患者中II期和IIIPPKPK/PD研究设计、分析及结果评价可参见《抗菌药物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相关章节。

8、研究药物剂量的选择

确证性临床试验的剂量确定,应综合研究药物的非临床和早期临床研究结果而定,包括非临床毒理研究、动物感染模型即动物体内药效学;I期临床试验人体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耐受性;探索剂量为目的的II期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此外,评估药物对作用部位(如上皮细胞衬液)穿透性研究可有助于确定在感染部位达有效作用的剂量。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肾或肝损伤者等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宜在III期临床试验开始前完成,以确定在上述人群中是否需剂量调整,此可使特殊人群患者纳入III期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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