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的种类很多,每一术式的内容与形式不同,其技术要领也不相同。手法的基本要求是从各种手法中抽象出来的适用于指导所有手法的基本准则。 《灵枢·经水》早就提出了:“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其“因适”的观点主要是指手法要适合病情,要恰到好处。《圣济总录》的“曰按曰摩,适所用也”,也是指手法要适合病情,要依据病人的感觉和耐受程度,而不纯粹依据牛顿力学定律来规范和要求手法。《石室秘录·摩治法》提出的“不可缓,不可急,不可重,不可轻。最难之事,总以中和为主”的要求,也是对手法的基本要求。现代对推拿手法基本要求的认识,有一个形成过程。1960年,上海推拿学校编写的《推拿学》提出了“柔软、深透、持久、有力”;1961年,上海中医学院编写的《中医推拿学讲义》改为“柔和、深透、持久、有力”;至1975年,上海中医学院编写的全国中医院校协编教材《推拿学》确定为“持久、有力、均匀、柔和,从而达到深透”,并被1985年的五版教材《推拿学》所沿用,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 目前,学术界结合手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类型手法的作用原理、运动轨迹和机体对各类手法的应答方式和速率,分别归纳和总结出了作用于软组织和作用于骨关节手法的基本要求。 一、软组织手法的基本要求 (一)持久 持久,是指手法在操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持续地运用,在足够的时间内保持动作和力量的连贯性,不间断、不变形、不乏力,以保证手法对人体的刺激能够积累到临界点,以起到调整脏腑功能、改变病理状态的作用。 (二)有力 有力,即有力量,且这种力量不是蛮力和暴力,而是一种含有技巧的适度的力。无论何种手法总是以力为基础的。 (三)均匀 均匀,是指手法操作的力量、频率和幅度都必须保持均衡。力量不可忽强忽弱,频率不宜时快时慢,幅度不要时大时小,应使手法操作既平稳而又有节奏。机体对某种手法刺激做出应答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一种手法本身不均匀,变化太快,则机体的应答也不断变化,就达不到手法期望获得的效应。 (四)柔和 柔和,即从容和缓的意思,是相对于刚劲而言的。手法的柔和是指手法操作时,动作平稳缓和,手法变换时自然、协调,轻而不浮,重而不滞。柔和并不是软弱无力,而是柔中有刚。不可生硬粗暴,增加患者的痛苦。正如《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手法总论”所说:“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手法也。” (五)深透 深透,是指手法具备了持久、有力、均匀、柔和这4项要求后,形成了一种渗透力。这种渗透力,可透皮入内,直接深达手法刺激部位的深层组织或内脏器官,或间接地通过各种途径使手法的生物效应到达目标脏器,起到调整脏腑虚实的作用。深透,主要是指力的深透,同时也包括了热的深透。 深透有如下特点: 1.深透一般是由浅入深的。即深透最先发生于皮下接触部位,然后逐渐向体内传递。 2.深透有一定的征象,如皮温升高、肌肉放松、症状消失,以及心率加快、呼吸增强、血压变化、肠鸣、易饥等。掌握这些征象对于临床判断手法的度很有帮助。 3.不同手法的深透具有差异性。有些手法如一指禅推法、指摩法等深透较慢,有些手法如法、擦法、击法等则较易深透。 在上述手法基本要求的“十字诀”中,持久与有力体现了阳刚之性,均匀与柔和体现了阴柔之性,二者共同体现了刚柔相济、阴阳协调,最终达到的效果就是深透。深透是衡量手法的标准,也是取得疗效的重要保证。 二、骨关节手法的基本要求 骨关节手法即运动关节类手法,在操作上有其特殊性,其基本要求可概括为“稳、准、巧、快”4个字。 (一)稳 稳,即稳重。要求操作时平稳自然、因势利导,要在规定与允许的范围内动作,避免生硬粗暴。稳,还体现了手法的安全性原则,不做无把握的运动关节类手法,不滥用手法,不盲目施术。 (二)准 准,包括手法术式的准确和作用部位的精准。即选择手法要有针对性,定位要准。任何关节都有两个面,要使关节运动,必须固定关节的一个面,让另一个面运动。尤其是脊柱的某一节段涉及多个关节,每一关节的解剖结构和运动程度是不相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与运用手法的时候要能够精确地作用到我们希望作用的目标关节。 (三)巧 巧,就是轻巧、灵巧的意思。医生控制关节被动运动操作的力量宜轻不宜重,适可而止,以巧制胜,不可使用蛮力。运用巧力才能“四两拨千斤”,才能省力并自护。用好“巧”是运动关节类手法的基本功,只有经过刻苦学习和艰苦训练,才能真正达到前人要求的“机触于外,巧生于内”的境界。 (四)快 推扳动作用力时要突发、有控制的加力,疾发疾收,即用所谓的“寸劲”。发力路线不可过长,发力时间应控制在1/10到1/5秒之间,推扳动作完成后,立即将该关节放松,恢复到无痛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