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1年 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被GB
2760-2014替代) GB 2761-201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被GB
2761-2017替代)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963-2011 蜂蜜 特此公告。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 14963-2003《蜂蜜卫生标准》以及 GB 18796-2005《蜂蜜》中的对应 指标。 本标准与 GB 14963-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蜂蜜的定义; ——将原料要求改为蜜源要求,并明确主要的有毒蜜源植物品种名称;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要求; ——增加了嗜渗酵母计数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蜂蜜,不适用于蜂蜜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蜂蜜 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 3 技术要求 3.1 蜜源要求 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应安全无毒,不得来源于雷公藤(Tripterygium wilfordii Hook.F.)、博落回[Macleaya cordata (Willd.) R.Br]、狼毒(Stellera chamaejasme L.) 等有毒蜜源植物。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3.5 兽药残留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 3.5.1 兽药残留限量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5.2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及相关规定。 3.6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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