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C 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
C.1 概述 本附录以示例形式提供了预包装食品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标示相应项目时可选用但不限于这些形式。如需要根据食品特性或包装特点等对推荐形式调整使用的,应与推荐形式基本涵义保持一致。 C.2 净含量和规格的标示 为方便表述,净含量的示例统一使用质量为计量方式,使用冒号为分隔符。标签上应使用实际产品适用的计量单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空格或其他符号作为分隔符,便于识读。 C.2.1 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规格)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450g;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25 克(200 克+送 25 克);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赠 25 克;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25)克。 C.2.2 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以“糖水梨罐头”为例):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425 克 沥干物(或 固形物 或 梨块):不低于 255 克(或不低于60%)。 C.2.3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类的预包装食品时,净含量和规格均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 40 克×5;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 5×40 克;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5×40 克);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40 克×5);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5 件); 净含量:200 克 规格:5×40 克; 净含量:200 克 规格:40 克×5; 净含量:200 克 规格:5 件;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100 克 + 50 克×2);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80 克×2 + 40 克); 净含量:200 克 规格:100 克 + 50 克×2; 净含量:200 克 规格:80 克×2 + 40 克。 C.2.4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类的预包装食品时,净含量和规格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A 产品 40 克×3,B 产品 40 克×2);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200 克(40 克×3,40 克×2);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100 克 A 产品,50 克×2 B 产品,50 克 C 产品; 净含量(或 净含量/规格):A 产品:100 克,B 产品:50 克×2,C 产品:50 克; 净含量/规格:100 克(A 产品),50 克×2(B 产品),50 克(C 产品); 净含量/规格:A 产品 100 克,B 产品 50 克×2,C 产品 50 克。 C.3 日期的标示 日期中年、月、日可用空格、斜线、连字符、句点等符号分隔,或不用分隔符。年代号一般应标示 4位数字,小包装食品也可以标示 2 位数字。月、日应标示 2 位数字。 日期的标示可以有如下形式: 2010 年 3 月 20 日; 2010 03 20; 2010/03/20; 20100320; 20日3月2010年;3月20日2010年; (月/日/年):03 20 2010; 03/20/2010; 03202010。 C.4 保质期的标示 保质期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最好在……之前食(饮)用; ……之前食(饮)用最佳; ……之前最佳; 此日期前最佳……; 此日期前食(饮)用最佳……; 保质期(至)……;保质期××个月(或 ××日,或 ××天,或 ××周,或 ×年)。 C.5 贮存条件的标示 贮存条件可以标示“贮存条件”、“贮藏条件”、“贮藏方法”等标题,或不标示标题。 贮存条件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 常温(或冷冻,或冷藏,或避光,或阴凉干燥处)保存; ×× - ×× ℃保存;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 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 温度:≤××℃,湿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