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医学编码 医学编码是把从CRF上收集的不良事件、医学诊断、合并用药、既往用药、既往病史等的描述与标准字典中的术语进行匹配的过程。如采用医学编码,数据管理计划需详细描述编码流程、编码工具、编码字典及版本,以及执行编码的相关标准文件。 (5)外部数据管理 临床试验外部数据包括实验室数据、电子日志、ePRO、随机化数据等。针对外部数据的管理,数据管理计划中应列出数据传输协议,包括数据类别、数据提供者、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频率等,以及对外部数据进行质控的措施,如传输测试、一致性核查等。对于盲态的外部数据,如血液样品中的药物浓度或某些关键数据等,需描述此类数据的管理流程。 (6)盲态审核 列出数据盲态审核的要求,并在计划中描述盲态审核操作的具体流程。一般地,数据盲态审核时应对所有数据质疑、脱落和方案偏离的病例、合并用药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以及分析数据集的划分进行最终确认。 (7)数据库锁定、解锁及再锁定 数据管理计划应详细说明数据库锁定的流程、负责人及执行的SOP文件。 数据库锁定后的解锁和再锁定,应事先规定并详细说明其条件和流程。 (8)数据导出及传输 描述数据的导出和传输的文件格式、导出内容(数据库、变量名及变量值编码)、提交程序及传输介质,传输介质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 (9)数据及数据管理文档的归档要求 试验数据及录入/导入数据库的时间、录入者、数据稽查轨迹及数据管理过程形成的文档都需要完整保存。数据管理过程形成的数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试验数据、外部数据、数据库元数据信息、实验室检测参考值范围、逻辑检验及衍生数据变更控制列表、数据质疑表和程序代码等。数据管理过程形成的文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管理计划、空白CRF、CRF填写指南、完成CRF的PDF格式文件、注释CRF、数据库设计说明、数据库录入说明、数据核查计划、数据质控核查报告等。 数据管理计划中应明确需要存档的试验数据、管理文件、介质、归档方式及时限。 5.质量控制 数据管理计划需确定数据及数据管理操作过程的质控项目、质控方式(如质控频率、样本选取方式及样本量等)、质量要求及达标标准、对未达到预期质量标准的补救措施等。 数据管理报告应全面且详细陈述与数据管理执行过程、操作规范及管理质量相关的内容,包括参与单位/部门及职责、主要时间节点、CRF及数据库设计、数据核查和清理、医学编码、外部数据管理、数据质量保障、重要节点时的数据传输记录、关键文件的版本变更记录,并描述与数据管理计划的偏离。 1.参与单位/部门及职责 数据管理报告应列出数据管理涉及的所有单位/部门及其在数据管理各步骤的职责。 2.数据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 数据管理各步骤的时间节点可体现数据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及数据质量,数据录入与数据清理不及时可能有损数据质量。可采用列表方式描述各主要时间节点的起止时间,包括数据录入、数据清理、外部数据管理、数据质控、数据锁库、数据传输、文档归档等主要步骤。 3.CRF及数据库设计 描述CRF及数据库设计各主要步骤的执行情况及具体工作内容/方法,包括CRF设计、编制CRF填写指南和注释CRF、形成数据库设计说明以及数据录入说明、数据库建库及数据标准、数据库测试情况等。 4.数据核查和清理 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数据质疑的总体情况,并按照疑问类型进行归类汇总。为体现质疑的及时性,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质疑生成到答疑的时长(中位天数及其范围)。针对质疑管理中的主要异常问题,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出现问题的原因或说明,如质疑数量过高/过低的临床中心/研究者、答疑时间过长等。 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是否有不同于临床数据库的严重不良事件数据库,如有则应描述一致性核查情况,包括试验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 SAE)总数、被核查的SAE数量及SAE核查频率等,对未核查的SAE以及经核查不一致的SAE应当详细说明其不一致点和修正情况。 5.医学编码 对所采用的医学编码,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各项内容编码采用的字典名称及其版本号,并列出各项内容的编码数量。 6.外部数据管理 描述外部数据的种类,并描述各类外部数据的来源单位、数据传输协议、数据传输起止日期、传输频率及方式,以及是否执行外部数据的一致性核查和核查结果等。对盲态的外部数据需重点描述维持其盲态的措施。 7.数据管理的质量评估 在数据库锁定前进行数据质量评估,评估并报告的内容应包含计划与实际发生的临床数据录入天数(针对纸质CFR)、质控过程发现并纠正的问题的数量等。 描述数据管理过程中进行数据质控核查的次数,每一次质控核查需描述核查时受试者总例数、关键指标错误率、非关键指标的抽样例数、抽样比例及依据和错误率。 数据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数据管理计划执行,如实际操作中有任何不一致,报告中需详细描述其发生原因,并进一步阐述对数据质量的影响。如数据管理接受稽查或视察,应当描述稽查承担单位、稽查时间、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8.重要节点时的数据传输记录 试验数据管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多次数据传输,数据管理报告应描述重要节点的传输记录,包括期中分析的数据传输、数据锁定后向统计分析单位或申办者的传输、以及向药品监管部门的提交等。描述内容应当包含传输的数据集名称、传输日期、接收单位、传输格式、以及原数据集的储存/备份地点、责任单位/人。 9.关键文件的版本变更记录 数据管理报告应详细列出与数据管理相关的重要文档的版本变更记录,包括试验方案、CRF、数据库(包括eCRF与逻辑检验程序)及数据管理计划的版本变更记录,并描述各版本执行日期、修正内容及修正原因等。 10.报告附件 以下报告附件作为关键性文件,应视为数据管理报告不可缺少的内容。 (1)空白CRF (2)注释CRF (可提交电子版) (3)数据库锁定清单及批准文件 (4)数据核查计划DVP(可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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