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施术部位 (一)治病施术部位 治疗各种痧症时常用下述部位。 1.面部 常在两眉间及太阳穴处施扯痧术。水沟(人中)穴处,多用掐痧法。 2.舌尖 常用扯痧法。 3.颈项部 颈项部除喉结外,均可施用扯痧法。颈椎后正中部位也可用刮痧法施术。 4.胸胁及腹部 可用扯痧法、刮痧法及焠痧法。 5.四肢 多在四肢屈面施术,多用刮痧法。上肢前臂前面及肘部前面,还可用扯痧及挤痧法。 6.背部 常用刮痧法,按脊柱正中线及其两旁共3条线刮拭。 7.腋下、腘窝及脚跟 常用拨痧法,用中指或拇指弹拨上述部位之条索状物,以有放射性麻痛、闪电感为佳。腘窝部还可用放痧法或刮痧法。 8.十指 常用“放痧”法,急痧症常用之。施术部位可在十指指尖或指甲正中后方近指甲处。 (二)防病保健及美容施术部位 1.头面部 常用刮痧板施以刮法。对部分保健要穴(如百会、四神聪)可重点刮拭、点按。 2.背部 按脊柱正中线及其两旁共3条线刮拭。 3.四肢 多沿十二经脉在四肢部的循行部位刮拭。对部分保健要穴(如足三里、三阴交)可重点施术。 六、操作方法 广义的刮痧疗法,其具体操作方法很多,除刮痧法外,还包括扯痧法、挑痧法、放痧法、焠痧法、掐痧法和拨痧法等。用于治病及保健的刮痧疗法,其操作有较大的不同,分述如下。 (一)治病疗疾常用刮痧法的操作 1.放痧法 用锋利的瓷碗碎片或三棱针点刺腘窝处静脉或点刺十指指尖或指甲正中后方近指甲处,使之流出或挤出少量紫黑色血液。多用于重症急救。瓷碗碎片及三棱针用前要消毒,民间常将瓷碗碎片在火苗上烧过后使用。 2.扯痧法 又称揪痧法、拧痧法。施术者手上蘸适量介质并涂抹于受术部位,术者五指屈曲,用屈曲呈钳状之中指和示指第二指节夹住施术部位,将皮肤和肌肉夹起并用力回扯,在回扯的过程中,被夹持之皮肤和肌肉会从中指和示指间快速滑脱,发出“叭”的一声,如此反复进行,并连续发出“叭”的声响。同一部位应连续反复操作,直至局部皮下出现纵向条状红色或暗红色痧块。本法适用于皮肤张力较小的头面部、胸胁及腹部、颈项部以及上肢前面等处。 此法用于重症急救时,常用扯舌头法。令病人伸出舌头,施术者快速施扯痧术,扯5~7次,对于急痧症效佳。急痧症病人舌面下常有瘀血或呈紫黑色、花斑样,扯一两下病人即觉宽松,视物昏暗症状改善尤其明显,可使病人立刻睁眼。 3.挤痧法 术者双手拇指与示指相对向上用力挤捏少许受术部位皮肤,以挤出一小块皮下瘀斑。主要适用于头部的太阳穴和两眉心等处,上肢前面也可使用。 4.拍痧法 术者用虚掌或指尖拍打患者受术皮肤(一般为痛痒、胀麻的部位),使其出痧。本法具有疏经通络、行气活血的功效,可用于治疗痹痛、麻木。 5.焠痧法 术者用灯心草蘸油点燃后,在患者皮肤表面上的红点处点灼。操作时手法要快,一接触到患者皮肤要立即离开,可听到清脆的灯火燃烧皮肤“噼、噼、噼”的爆痧声。本法具有温中散寒止痛的作用,适用于寒证,如见腹痛、手足发冷等症状。 6.刮痧法 此为最常见的一种方法。术者一般右手持刮痧工具,刮具与皮肤之夹角一般以45°为宜。灵活运用臂力、腕力,用力均匀、适中,由轻渐重,力度以病人能耐受为度。刮拭的按压力要深透到深层组织。刮拭面要尽量拉长。刮痧时要顺一个方向刮,不要来回刮,以皮下出现轻微紫红或紫黑色痧点、斑块为度。 刮痧的一般顺序是:头颈部→脊柱及其两侧→胸、腹部→四肢部。 刮拭方向:通常为由上而下、由内到外、由左到右顺序刮拭。头部由上到下直刮,或从内到外横刮;肩胛部由上到下或从阴到阳横刮;背腰部、胸腹部由上到下、从内到外刮拭;上下肢由上而下刮拭(下肢浮肿应从下向上刮拭);面部、胸胁部由内而外斜刮。 (二)防病保健常用刮痧法的操作 用于防病保健的刮痧法与治病疗疾的刮痧法既有联系,又有较大的区别。二者所采用的刮法操作要领相同,但在具体方法上,后者采用多种治痧方法,且部分方法独特,前者多用刮法;后者操作部位较多,前者多限于背部、头面部及部分保健要穴;后者手法较重,前者手法宜轻;后者大多治疗一次即可,尤其是急痧、重痧,前者宜坚持使用,直至体质改善。 1.头面部刮痧 先清洁皮肤,再均匀涂抹介质,用玉石或其他刮痧板依次按照前额、眼周、面颊、口周、鼻部、下颌的顺序操作,刮时应沿肌肉纹理走向或顺应骨骼形态单方向刮拭,如觉刮痧板下有条索或粒状物宜采用压力稍大、速度稍慢的手法重点操作,刮至皮肤轻微发热或皮肤潮红即可,不要求出痧。头部有头发覆盖,不必涂介质,直接在头上刮拭,按由头顶向四周、由上至下的方向刮拭,刮至头皮有发热感为宜。 2.背部刮痧 先清洁皮肤,再均匀涂抹介质,用刮痧板于背部由上向下刮拭。一般先刮后背正中线的督脉,再刮两侧的膀胱经,肩背部由内向外呈“八”字刮拭。如发现有敏感压痛点,则重点刮拭或采用局部按揉法,以局部出痧为佳。刮拭时同样要求距离尽量拉长,力度由轻到重,至受术者最大耐受后保持均匀力度。背部保健刮痧还可采用拔罐疗法的走罐法操作。 七、适应证 刮痧疗法适用于内科、外科、妇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儿科等各科病证。还可用于养生保健及美容等。具体治疗的主要病证如下: 1.中暑、感冒、外感发热等。 2.恶心呕吐、食积等。 3.头痛头昏、失眠、神经官能症、胃肠炎、便秘、腹泻、高血压等。 4.各种软组织疼痛、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痛等。 5.牙痛、耳鸣、鼻炎、鼻窦炎、咽喉肿痛、视力减退、弱视、青少年假性近视等。 6.月经不调、乳腺增生、黄褐斑、女性围绝经期综合征、产后病等。 7.皮肤瘙痒症、荨麻疹、痤疮、湿疹等。 8.晕车、晕船、晕机、慢性疲劳综合征、轻度脏腑功能失调以及亚健康状态等。 八、禁忌证 1.急性传染病、重症心脏病、高血压、中风等危重病证以及肾衰竭、肝硬化腹水或全身重度浮肿等患者。 2.饱食后或饥饿时,以及对刮痧恐惧的患者。 3.白血病、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和其他出血性或凝血异常性疾病患者。 4.孕妇、小儿囟门未合者、精神异常者、过度疲劳者、醉酒者、久病年老者,以及恶病质、极度虚弱者,禁用刮痧疗法。 5.人体眼睛、耳孔、鼻孔、舌、口唇等五官,以及乳头、前后阴、肚脐(神阙穴)等处禁刮。 6.皮肤高度过敏、皮肤瘢痕、皮肤病(如皮肤破损、烧烫伤、溃疡、疮头、疖肿、痈疽)、新鲜或未愈合的伤口、外伤骨折处禁刮。 7.大血管显现处禁用重刮。 九、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处理 有些受术者在刮痧过程中会出现头晕或晕厥的现象,就像针刺晕针一样。轻者神疲倦怠、头晕目眩、恶心呕吐、心慌、出冷汗、四肢发凉及面色苍白;重者则出现血压下降和昏厥的症状。多见于体质虚弱及敏感体质者,或刮痧时间过长、手法过重,如出现上述情况,应该立即停止刮痧治疗,让其平卧,注意保暖,掐水沟、合谷及内关等穴,并给予温开水或者糖水。严重者应及时送医院急救治疗。 十、注意事项 1.用于治疗急痧及重症痧症时,必须强调痧毒出尽,切不可因为病人怕痛或病人稍觉病情好转就中途停止治疗,如痧未出尽,会卷土重来,病情反复。若用于防病保健,如反复刮拭仍无痧出则不必强求。用于面部美容时则不要求出痧。 2.刮痧出痧后的1~2天,皮肤可能出现轻度疼痛、发痒或有轻微灼热感,亦属正常现象,无须特殊处理。可嘱咐受术者注意保护刮痧面皮肤,衣着以棉质柔软宽松为主,避免衣物摩擦引起刮痧面创伤而感染。少数受术者因身体虚弱,可于刮痧后24小时出现疲劳反应或类似感冒样症状,此属正常反应,一般不需要处理。 3.应注意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交叉感染。 4.刮拭时遇关节部位不可强行重刮,皮肤感染、破溃、痣瘤及急性骨折、扭挫伤的局部应避开刮拭。 5.一般第一次刮完痧斑消退后再刮第二次,头面部刮痧因不要求出痧则不必拘泥于此。用于防病保健时可1周1次。 6.刮痧时应注意保持室内温暖,但夏季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心脏病患者及经期女性慎用刮痧疗法。 8.刮痧时间约20分钟,或以患者能耐受为度。 9.刮痧后最好饮一杯温开水、姜汁或淡糖盐水;如为急痧,治疗后可在温开水中加入“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刮痧后宜休息15~20分钟。刮痧后4小时内忌洗冷水澡。 10.对于急痧与重症痧症刮痧后,如闻及患者矢气及打嗝声,提示病情缓解,可继续治疗以巩固疗效;如病人出现不适或病情加重,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11.刮痧前受术者需知情同意,并选择合适的体位。刮痧过程中需仔细观察和询问患者的反应,及时调整刮痧的操作。 12.刮痧后嘱受术者生活规律,饮食清淡,忌生冷及油腻肥甘食物。(《推拿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