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临床评价资料 该类试剂应通过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评价。临床试验应满足《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2号)的要求,如相关法规、文件有更新,临床试验应符合更新后的要求。下面仅说明该类产品临床试验中应关注的重点问题。 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临床试验应按要求在三家及以上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应按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系统备案。采用试验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对产品临床性能进行确认。 1. 临床试验设计 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临床试验设计与产品预期用途相关,该类产品预期用途一般为新冠病毒感染的辅助诊断,临床试验为观察性研究。临床试验中可选择与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临床检测结果的一致性比对。 如临床试验选择试验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一致性比对,在同类产品选择的过程中应注意产品适用样本类型、检测方法学、检测性能等方面应与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2. 受试者选择 临床试验的入组人群应为产品的预期适用人群,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试剂临床试验入组人群应为于近期(六个月以内)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且近期已知未感染过新冠病毒的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群;
临床试验的入组人群应能够代表产品适用人群的各种类型,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未感染病例等。 其中感染病例应包括不同疾病进程的患者(如发病早期、中期、恢复期患者等)。 3. 临床试验样本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适用的样本类型一般包括血清、血浆、静脉全血、毛细血管全血等,试剂盒样本采集建议按照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相关指南的要求进行。 对于不同的样本类型,如临床前研究证实检测性能没有差异(如血清、血浆样本检测性能没有差异),则临床试验中可汇总统计,但应注意临床试验应保证每种样本类型均有试验体外诊断试剂检测阳性与阴性的样本。临床试验中亦可进行两种样本类型的同源比对。 如产品适用的不同样本类型差异较大(如:血清与静脉全血、静脉全血与毛细血管全血),建议针对不同样本类型进行同源比对,亦可分别按照临床试验设计与已上市同类产品或临床参考标准进行比对。 4. 临床试验样本量 临床试验过程中建议根据产品性能及相关的统计学参数采用合理的统计模型对最低样本量进行估算。其中临床评价指标的确定应依据该产品前期研究情况。 临床试验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比对的试验设计,建议对比试剂检测阳性样本不少于200例,阴性样本不少于300例。 临床试验样本量除需满足上述最低样本量要求外,还应保证入组病例覆盖受试者的各种特征;如针对感染病例应涵盖疾病感染的各个进程,病毒感染早期、中期病例应分别不低于所有阳性病例的25%。 如申报产品适用于不同样本类型,临床试验需进行不同样本类型的同源比对时,每种样本类型的阳性和阴性样本例数建议均不少于70例。 5. 临床试验结果的统计分析 临床试验目的为验证申报产品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一致性,统计分析一般以2×2表的形式总结两种分析方法的检测结果,并据此计算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符合率、Kappa值等指标及其可信区间。除此之外,还应同时进行假设检验评价两种分析方法的一致性。 如产品临床试验采用其他统计学模型进行统计分析,如优效性试验等,应充分说明其合理性。 临床试验如涉及确认不同样本类型同源比对的临床性能,统计分析一般以2×2表的形式总结两种样本类型的检测结果,并据此计算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符合率、Kappa值等指标及其可信区间。除此之外,还应同时进行假设检验评价两种样本类型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6. 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认可 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应符合《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和《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的临床试验方案、报告和伦理审查意见,以及该数据适用于中国患者人群的论证资料、境内外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差异的对比资料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差异对于临床试验结果影响的论证资料。 注册申请人应根据上述临床试验技术审评要求,论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充分性。 7. 临床评价资料的形式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等法规文件要求提交临床评价综述、各机构伦理审查意见、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小结以及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临床试验数据汇总表作为临床试验小结的附件提交。数据表中应包括检测病例的编号、年龄、性别、样本类型、采集时间、临床诊断背景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结果、本产品检测结果、对比试剂检测结果等,临床应用的数据集中每一病例编号应能够溯源。鉴于抗体的产生与病原体感染病程密切相关,建议在临床背景信息中详述患者发病时间、症状变化、疾病转归等,为了确认入组病例是否为产品预期适用人群,建议提供病例的疫苗接种情况(具体要求参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