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器审中心通告2023年第2号) ...

2023-7-12 13:53|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822| 评论: 0

摘要: 本则适用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预期用途为体外定性检测人体血清、血浆、全血等样本中新冠病毒特异性IgM抗体/IgG抗体/总抗体。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格式应满足《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产品说明书中技术内容应与注册申报资料中的相关研究结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内容引用自参考文献,应以规范格式进行标注,并单独列明文献的相关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说明书编写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预期用途】

产品预期用途的描述应符合现行的疾病诊疗指南,其临床试验入组病例应能够覆盖产品适用人群。建议产品预期用途包括如下内容:

针对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试剂,其预期用途为用于体外定性检测近期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近期未感染过新冠病毒人群的血清、血浆、静脉全血、毛细血管全血(样本类型根据产品验证与确认情况而定)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如针对该预期用途产品为IgM抗体、IgG抗体未在一个注册单元,建议分别在两个产品中明确联合检测的要求。

本产品仅用作新冠感染诊断中与病原学检测协同使用,不能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的依据,不适用于一般人群的筛查。本试剂盒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不得作为临床诊断的唯一标准。检测结果为阳性还需进一步确认,检测结果阴性不能排除感染的可能性。建议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分析。不能用于免疫状态的评估。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应符合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相关指南的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工作。

该产品仅限医疗机构使用。

2.【样本要求】重点明确以下内容

2.1样本采集:明确采集时间、采集顺序、采集量等,是否受临床症状、用药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说明采集方法及样本类型,对于血浆、全血样本,应注明对抗凝剂的要求。

2.2干扰物的影响:明确常见干扰物对实验结果是否产生影响,明确可接受的最大干扰物浓度。

2.3样本处理及保存:样本处理方法、保存条件(如冷藏、冷冻等)及不同保存条件下的保存时限和运输条件等。冷藏、冷冻样本检测前是否需要恢复室温,冷冻样本的冻融次数限制等。

2.4应包括样本应采用的灭活方式,采用该方式的依据,以及灭活需要的时间等。

3.【检验方法】

详细说明试验操作的各个步骤:

3.1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温度、湿度要求,检测试剂及样本的复温要求等。

3.2试剂配制方法,试剂开封后使用方法等。

3.3高浓度样本稀释的方法。

3.4试验条件:操作步骤、温度、时间、仪器波长等。

3.5质量控制:操作步骤,质控结果的要求(试验有效性的判断),质控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方式。

3.6对于胶体金法检测试剂可以图示形式显示正确的检验操作方法、程序等。特别注意应强调操作温度及湿度条件、读取结果的时间。

3.7特别说明检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阳性判断值】

建议将阳性判断值确定与验证的方法,采用的样本及例数总结至该项下。

5.【检验结果的解释】

结合质控线/对照品/质控品/校准品以及样本的检测结果,对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组合及相应的解释进行详述。对于胶体金法检测试剂可采用图示形式显示检测结果。检验结果的解释应以阳性判断值的研究结论为依据。如有适用的临床诊疗指南,则应在此项下引用,相应检验结果的解释应符合相关指南的要求。如有灰区判定,详细说明灰区样本的处理方法。

6.【检验方法的局限性】

综合产品的预期用途、临床背景、检测方法及适用范围等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局限性进行相关说明,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6.1本产品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不应作为临床诊治的唯一依据,对患者的临床管理应结合其症状/体征、病史、其他实验室检测(尤其是病原学检测)、治疗反应及流行病学等信息综合考虑。

6.2针对定性检测产品,应明确本产品检测结果不提供抗体滴度定量结果,不能作为定量试剂使用。

6.3不合理的样本采集、转运、处理及不当的实验操作和实验环境均有可能导致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

6.4根据机体被病毒感染后产生抗体的基础理论,特异性IgM抗体产生较早,持续时间较短;IgG抗体产生较晚,持续时间较IgM抗体长。另外,由于病毒感染到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需经一定时间、抗体的强度存在个体差异,与感染抗原的量及抗原的抗原性强度相关。所以应将IgM抗体检测结果、IgG抗体检测结果、采样时间、临床指征及出现时间等综合考虑。抗体检测阳性者也应结合其他临床指征综合判断。

6.5感染初期,抗体可能未产生或者产生水平低于产品检出限,而产生阴性结果。检测阴性不能排除急性感染,对于可疑的样本建议进行病原学检测,或至少间隔7天再次检测。

6.6评价血清学检测结果时需要结合患者的临床病程、基础状况以及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如:免疫功能低下、缺陷或免疫功能受抑制的人群、产生抗体能力较低的婴幼儿,可能不产生或产生低滴度的抗体,其血清学抗体检测的参考价值有限,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医学解释。

6.7 对于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群,体内产生的新冠病毒特异性IgG抗体可能持续时间较长,IgG抗体检测阳性不一定代表目前处于感染状态,应合理解释。

6.8注射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其抗体水平可能为阳性,其IgMIgG抗体检测的参考价值有限,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医学解释。

6.9新冠病毒抗体检测的结果不能用于评估人体是否已经对新冠病毒具备免疫力,特别是不能用于评估新冠病毒疫苗的作用和功效。

6.10在近几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或其他血液制品治疗的人群,对其阳性检测结果的分析应慎重。

6.11该产品为定性分析产品,结果并不能准确反映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的滴度。

6.12其他需要说明的局限性等。

7.【产品性能指标】

简述以下性能指标:

7.1国家标准品企业参考品符合率。

7.2检出限:简要介绍评价方法、所用样本情况以及评价结果。

7.3对包容性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

7.4对精密度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

7.5分析特异性

7.5.1交叉反应:详述交叉反应验证的病原体种类,及有/无交叉反应的浓度水平。

7.5.2干扰试验:说明验证的干扰物质种类及有/无干扰反应的浓度水平。

7.6临床试验:简要介绍试验方法、受试者及样本、试验结果和结论等。

8.【注意事项】

8.1本产品仅用于体外诊断。

8.2明确本试剂盒所采用的生物学来源的组分,虽经灭活,但不能保证其不具有潜在传染性,需要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操作,遵循实验室操作的常规规定。所有样品、洗涤液(如适用)和各种废弃物均应按污染物处理。

8.3试剂操作的注意事项,如是否需要平衡至室温再使用,是否需要摇匀等。不同批号的试剂是否可以混用。

8.4有关实验操作、样本保存及处理等其他注意事项。

 

三、参考文献

1.《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Z].

2.《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2号)[Z].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第十版)[Z]. 2023-01-0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 [Z].2022-12-2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Z].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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