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包容性 使用具有时间和区域特征性的不同来源的至少10例样本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应包括重复性、检出限等,提供样本及浓度的确认方法、试验数据。样本应覆盖目前国内变异株的常见类型,以考察对不同变异株的检出能力。 2.5 检出限 2.5.1检出限的确定 建议对病毒进行梯度稀释后研究确定检出限,每个梯度的病毒稀释液重复3~5份,每份稀释液重复检测不少于20次,将具有95%阳性检出率的病毒水平作为检出限。 应分别选择不同来源具有代表性的3个样本进行检出限的确定。 2.5.2检出限的验证 选择具有时间和区域特征性的至少3个样本(与检出限确定不同样本)在检出限浓度水平进行验证,应达到95%阳性检出率。 应提供详细的病毒滴度的确定方法,同时应详细描述病毒样本的确认方法及验证结果。 2.6 分析特异性 2.6.1交叉反应验证 地方性人类冠状病毒(HKU1,OC43,NL63和229E);SARS冠状病毒、MERS冠状病毒。 H1N1(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2009)、季节性H1N1流感病毒)、H3N2、H5N1、H7N9,乙型流感Yamagata、Victoria,副流感病毒Ⅰ、Ⅱ、Ⅲ型,呼吸道合胞病毒A、B型,鼻病毒A、B、C组,腺病毒1、2、3、4、5、7、55型,肠病毒A、B、C、D组,EB病毒、麻疹病毒、人巨细胞病毒、轮状病毒、诺如病毒、腮腺炎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人偏肺病毒。 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肺炎克雷伯菌、结核分枝杆菌、白色念珠菌。 验证不少于20份正常人样本。 除SARS冠状病毒和MERS冠状病毒可采用重组蛋白外,各病原体均应采用临床样本或培养物进行验证。提供所有用于交叉反应验证的病原体样本的来源、阴阳性、种属/型别和浓度/滴度确认等试验资料。建议在病原体的医学相关水平进行交叉反应的验证,如病毒浓度为105 pfu/mL或更高。 2.6.2内源/外源物质干扰 建议在每种干扰物质的潜在最大浓度(“最差条件”)条件下进行评价,在病毒抗原临界阳性水平进行干扰试验验证。 表1 用于干扰试验的物质
2.7 高剂量钩状效应 应评估高剂量钩状效应并提交研究资料。 2.8 提供企业参考品验证资料:根据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中的企业参考品设置情况,采用三批产品对企业参考品进行检验并提供详细的试验数据。 2.9 反应体系 2.9.1反应条件确定:注册申请人应考虑反应时间、判读时间、反应温度、洗涤液体积和洗涤次数(如涉及)等条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通过试验确定上述条件的最佳组合。 2.9.2反应体系中样本加样方式及加样量确定:通过试验确定最佳的加样方式及加样量。如样本需采取稀释或其他必要的方法进行处理后方可用于最终检测,还应对样本稀释液及其用量、其他必要的处理方法等进行研究。 2.9.3采样拭子及样本保存液的选择:对拭子头和拭子杆的材质要求。明确保存液或裂解液的成分、浓度、使用量的要求等。 3. 稳定性研究资料 稳定性研究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有效期)、开瓶(开封)稳定性、高温加速破坏稳定性、运输稳定性等,注册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的实施方案、详细的研究数据以及结论。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三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 4. 阳性判断值研究 提交对申报试剂阴性/灰区/阳性等结果判断的阳性判断值(cut-off,CO)确定的研究资料,包括具体的试验方案、人群及受试者样本选择、评价标准、统计学分析和研究数据等。建立阳性判断值使用的样本来源的选择应考虑到不同的地理区域、不同的感染阶段和生理状态等因素的影响。如果产品适用不同样本类型,需要对所有样本类型进行阳性判断值的验证。 如适用,可采用受试者工作特征曲线(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 ROC)的分析方式来选择确定合理的阳性判断值;如结果存在灰区(equivocal
zone),应明确灰区建立的基础。如采用其他方法对阳性判断值进行确认研究,应说明这种方法的合理性。 5. 其他资料 5.1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此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抗体、质控品(线)、参考品等。应提供主要原材料的选择与来源、制备过程、质量控制标准等相关研究资料。如主要原材料为企业自制,应提供其详细制备过程;如主要原材料源于外购,应提供资料包括:选择该原材料的依据及对比筛选试验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以及该原材料到货后的质量检验资料,供应商应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5.1.1新型冠状病毒特异的抗体 病原体特异的抗体是该类产品的关键原材料。由于新型冠状病毒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感染的毒株之间存在的差异尚未明确,因此在选择抗体原料时,应注重结合表位的选择,避免毒株间差异造成的假阴性,亦应考虑抗原在其他冠状病毒的表达情况,避免存在交叉反应出现假阳性。原材料研究资料中应详述该方面的考虑。 首先应详述抗体所针对的抗原表位、抗体制备所用免疫原以及确定该抗体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依据,此外应提交抗体来源、制备、筛选、鉴定及质量标准(外观、蛋白浓度、纯度、分子量、效价、功能性试验等)等详细试验资料。 自制抗体,如使用天然抗原作为免疫原,应提供该天然抗原的来源;如使用重组抗原或其他人工合成抗原作为免疫原,应提供相应的核酸或者蛋白序列信息。针对抗体的制备、鉴定等过程,应提交详细的研究资料和工艺稳定性验证资料。 外购抗体,应详述抗体的名称及生物学来源,供应商名称;提交供应商选择的研究资料及供应商出具的抗体性能指标及检验报告。 5.1.2其他主要原材料 除上述主要原材料外,产品中包含的其他主要原材料,如二级抗体、胶体金等标记物、硝酸纤维素膜、样本稀释液、提取液等,均应进行选择及验证,并提交相关资料。明确供应商和质量控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