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国卫办医函〔2019〕896号) ... ... .. ...

2020-1-2 22:23|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8155|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96号。本指导原则涉及的新型抗肿瘤药物是指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药物。为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 ...


四、伊布替尼 ibru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140mg

适应证:

1.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

2.单药治疗初治及复发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

3.单药或与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初治及复发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

合理用药要点:

1.伊布替尼用于CLL治疗前,应进行严格临床评估,如果患者有明确del(17p),优选伊布替尼治疗。

2.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套细胞淋巴瘤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根据诊断不同,治疗剂量不同。

3.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4.治疗MCL的推荐剂量为560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治疗CLL/SLL和华氏巨球蛋白血症的推荐剂量为420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5.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 A级)的推荐剂量是每天140mg。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 B级和C级)应避免使用。

6.口服给药,每日一次,每天的用药时间大致固定。应用水送服整粒胶囊。请勿打开、弄破或咀嚼胶囊。如果未在计划时间服用本品,可以在当天尽快服用,第二天继续在正常计划时间服药。请勿额外服用本品以弥补漏服剂量。

7.出现任何≥3级非血液学毒性、≥3级伴感染或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者4级血液学毒性时,应中断治疗。待毒性症状消退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时,可以起始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果该毒性再次发生,应将剂量减少140mg,如有需要,可以考虑再减少140mg。如果在两次剂量降低后该毒性仍然存在或再次发生,应停用。

8.接受本药治疗的MCL患者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20%)是腹泻、出血(如青肿)、疲乏、骨骼肌肉疼痛、恶心、上呼吸道感染、咳嗽和皮疹。最常见的3级或4级不良反应(≥5%)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感染性肺炎和贫血。接受本药治疗的CLLSLL患者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20%)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腹泻、骨骼肌肉疼痛、恶心、皮疹、青肿、疲乏、发热和出血。

9.避免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同时给药,可考虑使用CYP3A抑制作用较小的替代药物。

10.用药期间禁止服用葡萄柚。

11.一线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难治复发边缘区淋巴瘤,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美国FDA批准的其他适应证)。

五、利妥昔单抗 rituximab

制剂与规格:针剂:100mg10ml/瓶、500mg50ml/

适应证:

1. 有治疗指征的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2.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DLBCL)。

合理用药要点:

1.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输注相关反应,主要在首次输注时发生,症状可表现为:恶心、瘙痒、发热、风疹/皮疹、畏寒、寒战、喷嚏、血管神经性水肿、咽喉刺激、咳嗽和支气管痉挛,同时伴有或不伴有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低血压或高血压。每次滴注利妥昔单抗前应预先使用抗过敏药物。如果所使用的治疗方案不包括糖皮质激素时,还应该预先使用糖皮质激素。

2.在接受利妥昔单抗和抑制细胞增殖药物化疗的患者中,已报告发生乙型肝炎再激活的病例。应在开始利妥昔单抗治疗前对所有患者根据当地指南进行乙肝病毒(HBV)的筛查,至少应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乙肝核心抗体(HBcAb)指标。不应对活动性乙肝患者使用利妥昔单抗进行治疗。

3.禁用于严重活动性感染或免疫应答严重损伤(如低球蛋白血症,CD4CD8细胞计数严重下降)患者及严重心衰[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类Ⅳ级]患者;妊娠期间禁止利妥昔单抗与甲氨蝶呤联合用药。

4.利妥昔单抗给药需要严格遵循说明书用法用量,尤其需要注意起始滴速的控制。

5.对用药患者进行严密监护,监测是否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及肿瘤溶解综合征。

6.预先存在肺功能不全或肿瘤肺浸润的患者必须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

7.各线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以及CD20+的非霍奇金淋巴瘤(FDA批准的其他适应证)。

六、西达本胺 chidamide

制剂与规格:片剂:5mg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成人推荐每次服药30mg,每周服药两次,两次服药间隔不应少于3天(如周一和周四、周二和周五、周三和周六等),早餐后30分钟服用。若病情未进展或未出现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建议持续服药。

2.剂量调整: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50.0×109/L)、贫血(血红蛋白降低至<8.0g/dl)时,暂停用药。待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恢复至≥1.5×109/L、血小板恢复至≥75.0×109/L、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并经连续两次检查确认,可继续治疗。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3级,恢复用药时可采用原剂量或剂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应为4级,恢复用药时剂量应降低至20mg/次。

3.常见不良反应有: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计数减少、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血红蛋白降低;全身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发热;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和呕吐;代谢及营养系统不良反应,包括食欲下降、低钾血症和低钙血症;以及头晕、皮疹等;极少数患者心电图会出现QT间期延长。

4.妊娠期女性患者、严重心功能不全患者(NYHA心功能不全分级Ⅳ级)禁用。

七、硼替佐米 bortezomi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mg3.5mg

适应证:

1.复发套细胞淋巴瘤。

2.初治及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合理用药要点:

1.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应考虑抗病毒药物的预防治疗,降低带状疱疹再激活的风险。

2.本品含有甘露醇,在患者初次试用药物时,需要询问过敏史及既往病史,警惕高肿瘤负荷患者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

3.计算给药体积需仔细。

4.药物具有细胞毒性,配制时需要戴手套和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5.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无需减量,进行透析的患者应在透析后使用。

6.不良反应包括神经系统症状(包括肠梗阻)、病毒激活、血液系统骨髓抑制等,少见情况还可以出现急性肺损伤、胰腺炎等。

7.不推荐联用强效的CYP3A4抑制剂。如果无法避免合并用药,则应对毒性反应进行密切监测。

8.硼替佐米皮下注射具有与静脉推注同样的疗效,且神经病变发生率更低。

9.多发性骨髓瘤需要具有治疗指征,即以下其中之一:肾功能异常、血钙升高、贫血及骨质破坏、血清游离轻链比值大于100、骨髓中克隆浆细胞大于60%、核磁证实2处或以上骨质破坏才需要治疗。不符合以上标准的冒烟性多发性骨髓瘤目前不建议进行治疗,包括硼替佐米的治疗。

10.硼替佐米应用于初治套细胞淋巴瘤(FDA已获批,基于LYM-3002研究)。

11.华氏巨球蛋白血症(FDA已批准)。

12.其他罕见浆细胞病,如轻链型淀粉样变性(仅有Ⅰ~Ⅱ期数据)、POEMS(仅Ⅰ~Ⅱ期数据)、MGRS(意义未明单克隆免疫球蛋白血症伴肾脏损伤,仅有Ⅰ~Ⅱ期数据)等治疗。

八、信迪利单抗 sinti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100mg10ml/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明确诊断为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2.应该按照相关疾病指南,治疗前做基线评估,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治疗反应及毒性。

3.本品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200mg,每3周给药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4.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5.如出现以下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有关暂停给药和永久停药的指南,详见表3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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