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帕妥珠单抗 pertu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420mg(14ml)/瓶 适应证: 1.乳腺癌辅助治疗: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用于高复发风险的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联合,还可与辅助内分泌治疗同时使用。 2.乳腺癌新辅助治疗: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用于HER2阳性、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患者(肿瘤直径>2cm或淋巴结阳性)的新辅助治疗。 3.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本品与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化疗药联合用于HER2阳性、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局部复发性乳腺癌患者。患者既往针对转移性疾病应未接受过抗HER2治疗,或既往辅助治疗阶段接受过抗HER2治疗,停止抗HER2治疗后一年以上复发转移的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病灶组织标本,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行HER2检测,HER2阳性患者方可应用,HER2阳性的定义为IHC3+和/或FISH阳性。 2.帕妥珠单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40mg,静脉输注60分钟,此后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420mg,输注时间30~60分钟。在每次完成帕妥珠单抗输液后,建议观察30~60分钟。观察时间结束后方可给予后续曲妥珠单抗或化疗。 3.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必须序贯给药,但先后顺序均可。在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曲妥珠单抗的使用建议采用每3周一次使用;对于接受紫杉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给药应先于紫杉类药物;对于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应在完成完整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后给予。 4.帕妥珠单抗稀释于250ml的0.9%氯化钠中,不得使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帕妥珠单抗,同时也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稀释。配置好后应轻轻倒置输液袋以混合溶液,避免起泡。 5.用于术前新辅助治疗时,建议患者接受4~6个周期的含帕妥珠单抗联合治疗。用于辅助治疗时(手术后),作为早期乳腺癌完整治疗方案的一部分(包括标准的蒽环类和/或紫杉类化疗),帕妥珠单抗应与曲妥珠单抗联合使用,疗程一年。用于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治疗时,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化疗药物联合使用,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控制的毒性,即使终止化疗后,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的治疗也可继续。 6.在首次接受帕妥珠单抗治疗之前评估LVEF,并在治疗期间予以定期评估(约4个周期见表4),以确保LVEF在正常范围内(>50%)。如果LVEF下降并未改善,或者在后续评估中进一步下降,应考虑停用帕妥珠单抗及曲妥珠单抗。 表6 左心室功能不全的帕妥珠单抗剂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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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前的LV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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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EF监
测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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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LVEF下降至以下水
平,帕妥珠单抗和曲妥
珠单抗至少暂停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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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LVEF缓解至以下水平,
则在3周后重新使用帕妥珠
单抗和曲妥珠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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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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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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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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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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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与治疗前绝对数值相比降低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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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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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与治疗前绝对数值相比降低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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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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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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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2周(在新辅助治疗期间监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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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且与治疗前绝对数值相比降低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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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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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治疗前绝对数值相比降低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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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接受蒽环类药物化疗的患者,在完成蒽环类药物化疗之后和在首次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之前,LVEF值需≥50%。 7.临床研究证实,HER2阳性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在其他化疗药物或内分泌药物治疗时,联合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可进一步增加临床获益。 8.帕妥珠单抗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五、哌柏西利 palbociclib 制剂与规格:胶囊:75mg、100mg、125mg 适应证:本品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1)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绝经后女性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鉴于芳香化酶抑制剂的作用机制,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接受哌柏西利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治疗时,必须进行卵巢切除或使用促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抑制卵巢功能。(2)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治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转移性乳腺癌女性患者。哌柏西利联合氟维司群用于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需要与LHRH激动剂联合用药。(3)男性乳腺癌:2019年4月4日,FDA批准了美国哌柏西利HR阳性、HER2阴性晚期男性乳腺癌的适应证。 合理用药要点: 1.在接受哌柏西利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行检测证实HR阳性、HER2阴性患者方可使用。HR阳性的定义为雌激素受体免疫组化染色显示超过1%的肿瘤细胞核染色阳性。HER2阴性的定义为IHCO-1+或FISH阴性。 2.本品起始剂量是125mg/d,4周为一个用药周期:服药3周后需停药1周。应与食物同服,不得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最好随餐服药以确保哌柏西利暴露量一致。 3.常见副作用为骨髓抑制,因此建议在使用本品前行血常规检查,在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9/L且血小板计数≥50×109/L时开始接受治疗。在第15天检测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109/L至≤1.0×109/L时,可以继续服药至21天。如果第15天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109/L时,需暂停服用哌柏西利,直至恢复至≥1.0×109/L,再以降低一个剂量级开始下一疗程治疗。如果下个疗程前一天检测血常规,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0×109/L,可以原剂量开始下一疗程,但如果延迟恢复,则需要降低一个剂量级开始下一疗程。 4.避免伴随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考虑强效抑制剂替换为没有或只微弱CYP3A抑制作用的其他伴随用药。如果患者必须伴随用药CYP3A强效抑制剂,则将哌柏西利剂量减少至75mg,每天一次。如果停用强效抑制剂,则将哌柏西利的剂量增加至开始使用CYP3A强效抑制剂之前的剂量(在抑制剂的3至5个半衰期后)。 皮肤及软组织肿瘤用药 一、伊马替尼 imatinib 制剂与规格:(1)片剂:100mg、400mg;(2)胶囊:100mg 适应证:对不能切除和/或转移性KIT突变的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肿瘤为C-KIT突变阳性,才可使用伊马替尼治疗,免疫组化CD117阳性不能替代KIT突变基因检测,伊马替尼不能用于KIT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 2.对于KIT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推荐剂量为400mg;400mg治疗进展后可遵医嘱增量至600mg、800mg,仍有部分患者获益,但不良反应亦加重。 3.用药期间常见的反应包括水肿、乏力、食欲减退、皮疹、粒细胞下降等,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测血常规、肝肾功能。 4.不能吞咽药片的患者,可以将药片分散于不含气体的水中(100mg片约用50ml,400mg约用200ml)。应搅拌混悬液,一旦药片崩解完全应立即服用。 5.避免伊马替尼与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 二、维莫非尼 vemu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240mg 适应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BRAFV600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必须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肿瘤为BRAFV600突变阳性,才可使用维莫非尼治疗,维莫非尼不能用于BRAF野生型黑色素瘤患者。 2.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反应如皮疹,光敏反应等。 3.基线时QTc>500ms不建议开始服用维莫非尼,对于存在无法纠正的电解质异常、长QT综合征或正在服用已知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患者,不建议采用维莫非尼治疗。 4.不建议Ipilimumab与维莫非尼联合用药。 5.妊娠期妇女禁止使用维莫非尼,除非对于母亲的可能受益超过对胎儿的可能风险。必须在权衡哺乳喂养对婴儿的益处以及治疗对母亲的益处之后,做出是否停止母乳喂养或停止维莫非尼治疗的决定。
6.不建议维莫非尼与经CYP1A2和CYP3A4代谢的治疗窗较窄的药物联合应用,在与维莫非尼联合用药的情况下,应慎用强效CYP3A4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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