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国卫办医函〔2019〕896号) ... ... .. ...

2020-1-2 22:23|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7969| 评论: 0|来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96号。本指导原则涉及的新型抗肿瘤药物是指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药物。为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 ...


十四、帕博利珠单抗 pembrolizu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液:100mg4ml/

适应证:

1.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药适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NSCLC的一线治疗。

2.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PD-L1肿瘤比例分数(TPS)≥1%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一线单药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治疗最初几个月内肿瘤出现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2.帕博利珠单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批的首个一线肺癌适应证是基于全球Ⅲ期临床研究KEYNOTE-189研究结果,在中国获批的肺癌适应证剂量是200mg固定剂量,通过静脉注射给药,每3周一次,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

3.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4.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5.发生4级或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2级或3级不良反应,应永久性停用帕博利珠单抗。

6.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剂量。

7.轻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数据有限。

8.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

9.帕博利珠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

10.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帕博利珠单抗,并应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当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时,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步减少皮质类固醇的用量直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保持在≤1级,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已降至每天≤10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12周内重新开始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1.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2.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13.帕博利珠单抗是一种人单克隆抗体,因单克隆抗体不经CYP450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合并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帕博利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性质。

14.美国FDA、欧盟EMA和日本PM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的适应证还包括:在排除EGFRALK阳性基础上,用于PD-L1表达≥1%的晚期NSCLC二线单药治疗;联合紫杉醇或白蛋白紫杉醇和铂类化疗用于晚期鳞状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美国FDA批准帕博利珠单抗单药适用于经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以及至少一种其他疗法治疗失败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患者(即三线及三线以上的治疗)。目前国内尚未获批这些适应证,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使用。

十五、依维莫司everolimus

制剂与规格:片剂:2.5mg5mg10mg

适应证: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

2.用一杯水整片送服本品片剂,不应咀嚼或压碎。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片剂放入一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分钟)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

3.只要存在临床获益就应持续治疗,或使用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时。

4.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没有进行本品临床研究。预期肾功能损伤不会影响药物暴露,在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不推荐调整依维莫司剂量。

5.本品具有免疫抑制性,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彻底治疗已经存在的侵入性真菌感染。

6.对本品有效成份、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在使用依维莫司和其他雷帕霉素衍生物患者中已观察到的过敏反应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过敏、呼吸困难、潮红、胸痛或血管性水肿(例如,伴或不伴呼吸功能不全的气道或舌肿胀)。

7.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和口腔黏膜炎。在临床试验中,发生率为44%86%4%9%的患者报告了3级或4级口腔炎。口腔炎大部分在治疗的前8周内发生。如果发生口腔炎,建议使用局部治疗。

8.避免联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和CYP3A4强效诱导剂以及P-gp抑制剂。

 

消化系统肿瘤用药

 

一、索拉非尼 s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0.2g

适应证:治疗无法手术或远处转移的肝细胞癌。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乏力、脱发、感染、手足皮肤反应、皮疹。

2.推荐服用剂量为每次0.4g、每日两次,空腹或伴低脂、中脂饮食服用,对疑似不良反应的处理包括暂停或减少用量,如需减少剂量,索拉非尼的剂量减为每日一次,每次0.4g,口服。

3.与通过UGT1A1途径代谢/清除的药物(如伊立替康、多西他赛)联合应用时需谨慎。与华法林合用时应定期检测INR值。

4.目前缺乏在晚期肝细胞癌患者中索拉非尼与介入治疗如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比较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数据,因此尚不能明确本品相对介入治疗的优劣,也不能明确对既往接受过介入治疗后患者使用索拉非尼是否有益。

5.TACTICS研究(NCT01217034)证实首次TACE联合索拉非尼较索拉非尼组获益更佳。

二、瑞戈非尼 regorafenib

制剂与规格:片剂:40mg

适应证:

1.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

2.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及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无法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胃肠间质瘤患者。

3.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VEGF治疗、抗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前无需进行基因检测。

2.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为160mg口服,每日一次,建议与食物同服,用药3周停药1周。基于个人的安全及耐受性考虑,可能需要中断或降低剂量,也可以考虑采用80120mg起始剂量逐渐递增。

3.亚洲人群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手足皮肤反应、肝功能异常(高胆红素血症、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和高血压,同时,还要注意疼痛、乏力、腹泻、食欲下降及进食减少等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重度肝功能损伤、出血、胃肠道穿孔及感染;有血栓、栓塞病史者应谨慎使用。

4.对瑞戈非尼任一活性物质或辅料有超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5.避免联用CYP3A4强效抑制剂和CYP3A4强效诱导剂。

三、仑伐替尼 lenvatinib

制剂与规格:胶囊:4mg

适应证: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用药期间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腹泻、食欲下降、体重降低、关节痛/肌痛、腹痛、掌跖红肿综合征、蛋白尿、出血事件、发音困难、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恶心,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肝衰竭、脑出血、呼吸衰竭。

2.与甲状腺癌和肾癌不同,仑伐替尼在肝癌的药代动力学在临床上受到体重的显著影响: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推荐日剂量为8mg,每日一次;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推荐日剂量为12mg,每日一次。

3.仑伐替尼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12小时内服用,无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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