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在中医药各领域得到显著体现,成为中医的基本指导思想。 •“和合”之道是中医哲学的本质特征,表现为人与自然、社会之和合,人体自身和合,治疗重和合,医患和合,同道和合等各个方面,全过程、全方位影响中医药的发展。 •在对中医“和合”之道进行理论阐释基础上,研究中医“和合”之道的现代医学人文价值及其现实关照,为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借鉴。 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价值观,和合思想对中医药文化影响至深,成为中医药哲学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始终影响着中医药发展。“和合”之道是中医药哲学中的精髓和永恒价值追求。对中医“和合”之道进行深入剖析,加以重释和再造,不断赋予其时代新义,可以为塑造良好医学人文精神,推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和合思想 “和合”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共同精神思想,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价值观,是中国人民修身处世、齐家治国的基本行为依据。“和合”由“和”与“合”并列组成,取二者共同之意。“和”本指乐器声音的调和、和谐,引申为和谐、协调之意;而“合”的本意是指器皿闭合,引申为两物彼此配合、合作。“和合”一词最早出自《墨子·尚同》中:“内之父子兄弟作怨讎,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史记·循吏列传》有:“施教导民,上下和合。”《史记·卷四·魏世家》云:“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可见“和合”的基本含义表示和睦、协同一心的意思。 “和合”思想是中国儒、道、墨、佛家等众多哲学流派相互碰撞、渗透、融合而成的人文产物,是中华传统文化所特有的精神要素,是独具中国智慧的哲学范畴,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精髓。“和合”本质是在承认不同事物之间的多样性与差异性的基础上,强调差异中的一致、矛盾中的统一。正如《易经》所言“乾道变化,各正其道”。“和合”又是在承认客观事物差异性与多样性的基础上,把落脚点放在不同事物彼此共存、相互交融、共同发展上,从而找到实现和谐发展的最好道路。“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易经》)是对中国哲学“和合”思想最形象的概括。 中医“和合”之道的理论阐释 中国哲学和中医学均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两者相伴而生,相随发展,彼此渗透,水乳交融。因此“和合”思想在中医学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和认同,成为中医哲学的基本指导思想。中医哲学是关于中医之道的思想体系,是中医学的根本,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中医哲学包括了中医的思维模式、生命模型、医德伦理,乃至中医的天人观、疾病观、身体观、治疗观、养生观等等广大而宏观的内容。从形式上来理解,中医哲学可分为形而上之和形而下之两个层面,形而上的内容称为“道”,形而下的则可以称为术。“和合”思想是中医哲学中“道”的高度体现。中医的中是中庸、中道的意思。无过不及之谓中,所以中医是“致中和”的医学。“致中和”是“和合”思想的最佳体现。中医认为:世界是平衡的,人体是平衡的,当维持在平衡状态的时候,世界就太平,人就健康。“太过生病,不及亦生病。平人无病,即阴阳平秘。”因此,“执两用中”是中医药基本指导思想和首要的方法论。 “中”与“和”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用中是致和之法,“和”是“中”的更高形式和状态。中医在养生、治疾、方药等各方面均以“中和”为行为指导。中医的医学目的是“不为病而治,而以调为本,以平为期”。中医通过各种调和之方法实现人体平衡,达到“致中和”。从《黄帝内经》开始“和”就成为中医学的重要思想原则。中医始终将
“和合”之道作为第一位的基本思想和指导原则,无数医家对其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论证和传承弘扬。《医道端宗》有言:“和,大道也,万物生命是道也,为人之关键也,用医之法宝也。”“和合”思想贯穿于中医药学发展始终以及中医有关疾病治疗与健康促进的各领域,成为中医共同的遵循之道。“和合之道”是中医哲学的本质特征。 中医“和合”之道的医学人文精神 作为中医哲学的精髓,“和合”思想在中医药领域有着丰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概括起来,中医的“和合”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与宇宙自然之和合 中医是以宇宙天地基本规律和基本秩序为原则,将人纳入自然宇宙的大框架中来研究和解决健康与疾病问题的。中医主张“天人相应、天人合一”,强调天、地、人共生与和谐。中医认为做到“天人合一”,顺应了宇宙自然规律才可以实现和谐,人才会健康。天人合一即“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整个宇宙、天地万物都与人有着密不可分的一体关系,是一种动态的整体关系。《素问·宝命全形论》说:“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灵枢·本神》指出:“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说明人是宇宙自然的一部分,与天地宇宙不可分割;人是宇宙自然所孕育,是宇宙自然中重要部分,人必须与宇宙自然和谐,才能健康不生病。《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指出:“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素问·五运行大论》也说“从其气则和,逆其气则病。”说明人只有合于自然,顺应自然,才能“内外调和,邪不能害”。中医关于自然宇宙之“和”是中医整体观的集中体现,要求人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应与天地相参,服从宇宙的大规律——“天道”;人与自然之间应该相互依存、和谐相处,人应顺应自然,合于自然规律,不违背、不逆转,做到天人合一。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这个道理。 (二)人与社会之和合 中医认为与人的健康、疾病密切相关的“环境”不仅有自然环境,还有社会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而社会环境对人的健康影响却是间接的,但影响却是十分明显。作为社会个体,受社会环境影响,人有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七情又与五脏的病理密切联系,是导致五脏疾病的原因,如喜伤心、怒伤肝、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等(《素问·阳印象大论》)。中医认为人与社会环境不和谐,就会带来心神的不安宁,从而导致心理生理疾病,因此只有处在和谐社会关系中,人才能减少疾病或者不生病。中医认为,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人的不适应、不和谐也会引起身心疾病,而且不同社会环境,甚至不同社会角色、不同社会地位,导致的疾病也不尽相同。王充曰:太平之时,人民侗长,百岁左右,气和之所生也。圣人禀和气,故年命得正数。气和为治平,故太平之世多长寿人(《论衡·卷一·气寿篇》)。古语云“大灾之后,必有大疫”。这些均说明社会环境及其其变化对人健康影响。相较于自然环境而言,自然宇宙是大环境,社会环境是小环境,人的社会生活或者所处社会环境违反了自然及宇宙运行规律,社会因素影响人体健康的作用就将会通过“自然”过程发生。所以在研究如何治疗疾病时要综合考虑自然与社会两个方面的因素,而不是简单考虑自然因素。据此,中医对医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医者应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治病宜不失人情,“不知天地人者,不可以为医”(《医学源流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