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方案的通知(国疾控传防发〔2023〕16号) 附件6
为加强公众、疫情处置相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避免猴痘病毒暴露感染,制定本指南。
一、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例等相关人员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照护人员或共同居住者的个人防护。 (二)居家隔离区域要求。 1.应选择有自然通风、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区域。 2.应配备专用的餐具,床单、毛巾等床上用品,消毒剂和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电视和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 3.卫生间宜配备专用的洗衣机,地漏应有水封。 (三)病例管理要求。 1.应能够进行自我照护。 2.应每天做好体温测量和症状监测,避免与他人共用个人物品。 3.避免与他人发生性接触,避免与免疫力低下人员、儿童、老人、孕妇及其他人员的直接接触,避免与宠物等动物接触,避免捐献血液等。 4.外出就诊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长衣长裤,确保遮住所有损伤皮肤,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照护人员要求。 1.应每天做好体温测量和症状监测。 2.应尽量避免进入隔离区域。如需进入隔离区域,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与病例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在离开隔离区域之后,应加强手卫生,并对脱下的口罩和手套进行消毒处理后废弃。 3.在拿放和清洗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床单、衣服和处理垃圾的过程中,应避免抖动。用湿拖布拖地,避免干扫。用湿抹布清洁家居用品表面,地毯应用蒸汽清洗,避免使用吸尘器。 4.应将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餐具、床单、毛巾和衣物单独洗涤和消毒,可选择热力消毒、含氯消毒剂或季铵盐类消毒剂浸泡等消毒方式。 (五)应急处置。 1.照护人员或共同居住者出现任何症状或不适表现,应当及时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报告可疑接触史。 2.对其接触的物品、活动的区域等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进行消毒处理。
二、疫情处置相关工作人员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猴痘疫情期间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清洁消毒人员的个人防护。 (二)流行病学调查人员防护要求。 1.个人防护装备。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隔离衣等。 2.个人防护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与被调查人员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 3.废物管理。调查结束后,废弃的个人防护装备暂存、处理和处置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4.应急处置。如在调查过程中出现口罩脱落、直接接触了病例皮肤或分泌物等情况,要结合被调查人员的临床诊断结果、空间的密闭性、接触的时间和距离等进行风险评估,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环境清洁消毒人员防护要求。 1.个人防护装备。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隔离衣、防水靴套等。 2.个人防护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尽量减少与被消毒物品的直接接触。 3.废物管理。清洁消毒结束后,废弃的个人防护装备暂存、处理和处置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4.应急处置。如在清洁消毒过程中出现口罩脱落、皮肤损伤或直接接触排泄物、血液等情况,要结合被清洁消毒物品的类型、接触的时间和空间的密闭性等进行风险评估,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猴痘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及其工作环境的防护。 (二)基本要求。 1.个人防护装备要求。医务人员执行标准预防,采取经接触传播和经飞沫传播疾病的隔离与预防措施,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等。 2.环境防护要求。医院环境的清洁消毒应符合附件5的要求。应避免干除尘、清扫或吸尘等活动。首选湿式清洁方法。 3.废物管理。个人防护装备、病例敷料等暂存、处理和处置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