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猴痘防控方案的通知(国疾控传防发〔2023〕16号)附件1 2022 年5 月以来,全球非地方性流行区发生的猴痘疫情以男男性行为人群(MSM)为主。为充分利用我国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服务体系,开展MSM 等重点人群宣传干预,防范猴痘疫情传播扩散,形成常态化艾滋病与猴痘综合防控一体化应对机制,制定本指南。 一、实施策略 在现有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服务体系基础上,综合运用行为学干预方法和手段,通过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性行为、动员检测、外展服务、同伴教育和互联网干预等,从个体、群体和社会等多个层面为目标人群提供猴痘综合干预服务。 二、组织实施 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和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工作人员猴痘知识培训,对重点人群提供猴痘防控知识宣传、检测咨询与动员、治疗和关怀等服务。各级疾控机构应当积极推动当地有能力、具有良好艾滋病防治经验的MSM志愿者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猴痘防治宣传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注意保护重点人群个人隐私。 三、形势分析 各地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猴痘疫情、防控现状、影响因素及出入境情况的调查,及时分析研判猴痘疫情形势,为制定本地高危行为干预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具体内容包括:1.重点人群基数、活动形式和特点、活动场所、出入境的时间及地区等;2.猴痘知识、态度和高危行为;3.猴痘疫情水平及其影响因素;4.猴痘防治政策及专业机构已开展的工作;5.包括志愿者在内的有关组织和个人已开展的干预活动;6.影响猴痘防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四、宣传干预 (一)宣传教育。各级疾控机构或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共同研究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猴痘预防宣传材料,加强警示宣传教育。通过大众媒体、MSM 网站和以移动终端为载体的交友软件等平台,宣传国际、国内及本地猴痘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提高重点人群猴痘防范意识。 (二)同伴教育。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同伴教育员挑选、招募和培训,组织和支持同伴宣传活动,增强人群猴痘风险防范意识,推动主动检测。定期组织同伴教育员工作例会,了解猴痘干预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和支持。 (三)外展服务。各级疾控机构干预工作人员定期到重点人群活动场所开展猴痘宣传、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外展服务活动,提高重点人群猴痘防范意识和知识水平,推动重点人群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主动寻求检测咨询服务。 (四)检测咨询。各级疾控机构通过互联网、同伴教育、外展活动等多种形式动员有猴痘样症状或可疑接触史的重点人群进行猴痘检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皮肤(性病)科、肛肠科、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发现猴痘样症状者,应主动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及性接触史,记录患者现住址及联系方式,采集标本送疾控机构进行猴痘核酸检测,具备猴痘检测能力及猴痘病毒实验活动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可开展检测。对于已建立互联网+HIV 检测平台的地区,可增加猴痘检测内容,实现互联网在线检测预约和结果查询。 五、重点场所干预 重点活动场所包括实体和虚拟两类场所,实体场所包括酒吧、会所、浴池等经营性场所,虚拟场所包括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 (一)实体场所干预。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组织干预工作人员在当地MSM 经常出入的酒吧、会所、浴池等活动场所,开展猴痘预防干预宣传,主要包括: 1.在MSM 经常出入的酒吧、会所、浴池等实体场所,张贴醒目的健康教育宣传图片,设置健康教育资料公告栏; 2.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开展猴痘健康咨询,推动开展自我风险评估; 3.提供转介服务信息,告知明确的诊疗流程以及相关检测、医疗机构名称、联系人等信息。 各地要加强对猴痘确诊病例发病前21 天内活动过的场所以及污水监测阳性场所的干预宣传,重视目标人群的个人隐私保护,加强对社会组织同伴教育员猴痘防治知识培训,建立规范的行为干预流程,提高自我防护技能。 (二)虚拟场所干预。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当地有序开展猴痘线上宣传,在相关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猴痘宣传教育内容,形成面向重点人群的猴痘检测-咨询-诊疗的线上宣传干预服务体系。 各级疾控机构支持社会组织或同伴教育员利用网站、信箱或社交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在线咨询和交流。及时解答网友提出的各种猴痘相关问题。针对不同时期猴痘传播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专业人员、同伴教育员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在线宣教。各级疾控机构要定期指导更新相关专业信息,确保宣传内容科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