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年度地方病签约管理台账 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乡(镇)
附件2 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
根据《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关于“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有治疗意愿且符合治疗条件的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进行救治,为保证患者治疗项目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将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管理,以省为主。患者治疗项目工作实行以省(区、市)为主的统一管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辖区患者治疗项目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治疗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定点救治,分级诊疗。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各病区省要设立省、市、县三级患者救治协议定点医院。 (三)加强患者的社区管理。将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四)药物治疗为主,手术治疗为辅,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原则。大骨节病和氟骨症主要采用缓解症状、改善关节功能的药物进行治疗。对经过筛查且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根据个人意愿开展手术治疗。克山病主要采取药物治疗方法,改善患者心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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