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7 22:05| 发布者: 启疾光| 查看: 222| 评论: 0
附件2
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材料
(一)《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的材料。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单位承担国家或省部级干细胞研究专项课题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情况。
(三)拟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的情况(请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的第十一、十二、十三项提供)。如有合作单位,请一并提供合作单位及干细胞制剂相关情况。
有关阅读: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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