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有助于改善骨密度 10.1 试验项目 动物实验:分为方案一(补钙为主的受试物)和方案二(不含钙或不以补钙为主的受试物)两种。 10.1.1 体重 10.1.2 骨钙含量 10.1.3 骨密度 10.2 试验原则 10.2.1 根据受试样品作用原理的不同,方案一和方案二任选其一进行动物实验。 10.2.2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0.2.3 使用未批准用于食品的钙的化合物,除必做项目外,还必须进行钙吸收率的测定;使用属营养强化剂 范围内的钙源及来自普通食品的钙源(如可食动物的骨、奶等),可以不进行钙的吸收率实验。 10.3 结果判定 方案一 骨钙含量或骨密度显著高于低钙对照组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钙的吸收率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骨密度的作用。 方案二 不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或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且差异有显著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骨密度的作用。 不以补钙为主(可少量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或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差异有显著性,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钙的吸收率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骨密度的作用。 11 改善缺铁性贫血 11.1 试验项目 11.1.1 动物实验 11.1.1.1 体重 11.1.1.2 血红蛋白 11.1.1.3 红细胞压积/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 11.1.2 人体试食试验 11.1.2.1 血红蛋白 11.1.2.2 血清铁蛋白 11.1.2.3 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血清运铁蛋白饱和度 11.2 试验原则 11.2.1 动物实验和人体试食试验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1.2.2 针对儿童的人体试食试验,只测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 11.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1.3 结果判定 11.3.1 动物实验:血红蛋白指标阳性,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红细胞压积二项指标一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改善缺铁性贫血动物实验结果为阳性。 11.3.2 人体试食试验 11.3.2.1 针对改善儿童缺铁性贫血功能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二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改善缺铁性贫血作用。 11.3.2.2 针对改善成人缺铁性贫血功能的,血红蛋白指标阳性,血清铁蛋白、红细胞内游离原卟啉/血清运铁蛋白饱和度二项指标一项指标阳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改善缺铁性贫血作用。 12 有助于改善痤疮 12.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 12.1.1 痤疮数量 12.1.2 皮损状况 12.1.3 皮肤油份 12.2 试验原则 12.2.1 所列的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2.2.2 试验前后应针对固定皮肤范围内的痤疮数量及皮损状况进行分析。 12.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2.3 结果判定 试食组痤疮数量明显减少且大于等于20%,皮损程度积分明显减少,差异均有显著性,皮肤油份不显著增加,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痤疮的作用。 13 有助于改善黄褐斑 13.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 13.1.1 黄褐斑面积 13.1.2 黄褐斑颜色 13.2 试验原则 13.2.1 所列的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13.2.2 试验前后应针对固定皮肤范围内的黄褐斑面积及颜色进行分析。 13.2.3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3.3 结果判定 试食组黄褐斑面积明显减少且大于等于10%,颜色积分明显下降,差异均有显著性,且不产生新的黄褐斑,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黄褐斑的作用。 14 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 14.1 人体试食试验项目:皮肤水份 14.2 试验原则 14.2.1 皮肤水份值的测定点试验前后应保持一致。 14.2.2 在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时,应对受试样品的食用安全性作进一步的观察。 14.3 结果判定:试食组皮肤水份明显改善,差异有显著性,可判定该受试样品具有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