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国卫医急发〔202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深入开展癌症防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民政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0月30日
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在《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阶段性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癌症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癌症防治,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集中优势力量在发病机制、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危害,为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共建共享健康中国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30年,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46.6%,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
二、控制危险因素,降低癌症患病风险 (三)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建设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编制发布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深入组织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活动,普及防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到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强化戒烟服务,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持续推进控烟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减少致癌相关感染。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旋杆菌等)、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感染。加强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HPV疫苗接种纳入当地惠民政策。对于符合要求的国产HPV疫苗加快审评审批,提高HPV疫苗可及性,多种渠道保障适龄人群接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 (五)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推动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促进清洁燃料使用,严禁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国家环境健康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生态环境部、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职业性肿瘤防治工作。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体防护管理等,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疾控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癌症防治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共享 (七)完善高质量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加强癌症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癌症防治网络。推进以肿瘤专科为重点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与建设。各地依托现有资源,推动地市级和县级层面设立癌症专病防治机构。推动优质癌症防治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基层癌症防治能力。加强县级医院肿瘤专科建设,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鼓励专业技术强的肿瘤专科医院,在癌症患者流出较多的地区开展技术帮扶,通过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等,提高资源不足地区整体癌症防治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配合) (八)加强癌症防治机构协作。充分发挥国家癌症中心、以肿瘤专科为重点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以及疾控机构作用,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癌症防治协作网络。加强癌症防治技术支持、人才帮扶力度,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整体提升癌症防治水平。国家癌症中心、省级癌症防治中心加强引领和技术攻关,探索开展疑难复杂和技术要求高的癌症防治工作。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能够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进一步加强癌症相关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各级疾控机构加强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加强医防融合,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九)进一步提升肿瘤登记报告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各级肿瘤登记中心加强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报告效率及质量。到2030年,肿瘤登记工作所有县区全覆盖,建立不少于1145个国家级肿瘤登记处。试点开展高精度肿瘤登记工作,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分期等信息采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十)促进癌症防治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肿瘤登记信息与死因监测信息对接,优化数据采集报送方式。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