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第6号) 第27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9683-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扩大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基本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微生物限量; ——增加了迁移试验要求;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由不同材质或相同材质材料通过黏合、热熔或其他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各层材料及其使用的基础树脂、添加剂及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感官要求的规定。 4.3理化指标 4.3.1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通用理化指标的规定。各层材料有相同项目时,该项目应按照GB 4806.1的规定确定指标限量。其中,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和脱色试验项目按照直接接触食品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4.3.2其他理化指标 4.3.2.1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中对特定迁移限量(SML) ,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等其他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2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中所规定的残留物指标和最大残留量(QM)仅适用于该层材料。 4.3.2.3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的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其他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4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各层材料有相同项目时,该项目应按照GB 4806.1的规定确定指标限量。 4.4微生物限量 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14934的规定。与食用烹饪或者加工前需经去皮、去壳或清洗的食品接触的复合材料及制品除外。 5其他 5.1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应按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执行。 5.2标签标识 5.2.1标签 标识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5.2.2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按照由外层到直接接触食品层的顺序标示,包括黏合剂.涂层和油墨等。并以斜杠“/”隔开。各层材质的标示方式按照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5.2.3产品信息中应完整和清晰地标示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特殊使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