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第6号) 第68项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3160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本标准与GB 31604.1- 201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基本要求: ——修改了食品模拟物的选择; ——修改了迁移试验条件的选择; ——“筛查试验及化学溶剂替代试验”修改为“筛查方法"和“化学溶剂替代试验”; ——“结果校正”修改为“迁移试验结果校正”,增加了面积体积比的内容: ——增加了“迁移试验结果选择”; ——修改了附录 A。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食品模拟物的选择、迁移试验条件的选择.筛查方法、化学溶剂替代试验、迁移试验结果校正和迁移试验结果选择。 2术语和定义 2.1迁移试验 在规定条件下,为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组分迁移到与之接触的食品或食品模拟物等测试介质中的量而进行的试验,包括特定迁移试验、总迁移试验和化学溶剂替代试验。 2.2食品模拟物 能够接近真实地反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组分向与之接触的食品中的迁移,具有某类食品的典型共性,用于模拟食品进行迁移试验的测试介质。 2.3筛查方法 为验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某种(类)物质特定迁移(总)量的合规性,采用使用量、总迁移量或残留量筛查特定迁移(总)量的方法。 2.4化学溶剂替代试验 在规定条件下进行的、采用化学溶剂替代油脂类食品模拟物的迁移试验。 2.5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已经或预期多次使用,并与食品反复接触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3基本要求 3.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应选择食品模拟物,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迁移试验。 3.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特定迁移(总)量的测定,对于已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应直接检测与之接触的食品,或选择未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使用食品模拟物进行迁移试验;尚未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应选择食品或食品模拟物进行试验。 3.3食品模拟物和迁移试验条件应尽可能反映实际使用情形。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有明确的预期使用条件时,应根据预期使用条件选择最严苛的试验条件(导致迁移量最高的条件);当无法确定最严苛试验条件时,应选择实际使用条件对应的所有条件进行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无明确的预期使用条件时,应选择有科学证据支持的最严苛的试验条件。 3.4迁移试验不应导致测试样品发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的物理性能的改变或其他改变(如变形融化等)。如在迁移试验过程中出现上述变化,则应选择不低于实际接触条件的试验条件或有科学证据的其他食品模拟物进行迁移试验。 3.5迁移试验应选择终产品(或片材、试样)进行迁移试验。对于与实际成型品有明显差异的食品接触材料(如树脂或粒料、涂料、油墨、黏合剂等),应当按照实际加工条件制成终产品(或片材、试样)进行迁移试验,终产品(或片材、试样)的具体要求应当符合GB5009.156及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6多材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迁移试验时,可对终产品整体进行迁移试验或对各材质分别进行迁移试验。 3.6.1对复合材料及制品终产 品.涂层制品终产品整体进行迁移试验时,食品模拟物和迁移试验条件的选择应按照直接接触食品层材质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仅来自非直接接触食品层的待测项目,其食品模拟物和迁移试验条件的选择可按照该层材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对组合材料及制品终产品整体进行迁移试验时,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所有可能接触食品部件的使用条件选择最严苛的迁移试验条件。 3.6.2对多材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各材质分别进行迁移试验时,应按照相应材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别进行迁移试验。 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迁移试验有特殊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4食品模拟物的选择 4.1 食品模拟物选择的一般要求 4.1.1当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预期接触某类食品(例如,酸性食品)时,应根据预期接触的食品类别选择相应的食品模拟物进行特定迁移试验和总迁移试验。 4.1.2食品模拟物的选择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未列人附录A的食品,食品模拟物的选择应符合表1的规定。 注:表1和附录A中规定的食晶类别仅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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