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验证样品的要求 3.3.1 样品类型的选择 如果验证时无参考方法,优先选择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其次选择人工污染样品. 如果验证时有参考方法,宜按自然污染样品、混合污染样品、人工污染样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顺序依次选择样品类型。 注:混合污染样品是指将自然污染样品与不含有目标微生物的同类ft品样品进行均匀混合的样品。 3.3.2人工污染样 品的制备 3.3.2.1培养物的准备 优先选择从食品中分离的菌株,不同食品子类验证用的菌株尽可能分离自相应的食品子类,也可使用其他实验室分离或从菌种保藏机构购买的菌株。所有分离株应经过准确鉴定,且来源应是已知的、可溯源的。 对于含确证步骤的方法的验证,每种食品子类仅需选择1种目标微生物。对于不含确证步骤的定量方法的验证,每种食品子类应选择不同种类具有代表性的微生物,例如,菌落总数的方法验证样品可以选择金黄色葡萄球菌(代表革兰氏阳性菌)、大肠埃希氏菌(代表革兰氏阴性菌)和枯草芽孢杆菌(代表含芽抱细菌)。 按合适的条件培养目标微生物菌株。如果目标微生物有多种,应先分别培养,再进行等量混合。 如果样品不含自然背景菌群,必要时可添加背景菌群。背景菌群的污染水平应至少高于目标微生物浓度的10倍,可采用适当的计数方法确认其污染水平符合要求。 3.3.2.2样品的人工污染 培养物用稀释液稀释至污染样品所需的合适浓度。如果稀释不能有效去除培养物中的培养基,在稀释前用稀释液漂洗和离心2次~3次去除培养基。 将培养物稀释液添加到样品中时,稀释液体积不能影响样品的状态。当稀释液体积可能影响到样品状态时,应将合适浓度的稀释液制成冻干粉。当冻干粉中目标微生物浓度无法达到制备低污染水平样品所需的浓度水平时,将冻干粉与另外不含培养物的冻干粉混合均匀以稀释至污染样品的合适浓度。 宜选取含背景菌群的样品,但应确保样品中不含有目标微生物。将稀释至合适浓度的培养物(稀释液或冻干粉)接种到样品上。样品应混合均匀并确保稳定性。如果样品不易混合均匀,可单独制备每个样品,将每个样品的量缩小为试样的量,整个样品用于测试。用于非配对分析的样品如果不易混合均匀,可以分别制备不同的试样,视为同一个样品。 3.3.2.3样品接受参考值的确定 对于无参考方法的验证,可采用适当的计数方法测定所添加的目标微生物的浓度,并换算为样品中目标微生物的浓度作为样品接受参考值。 3.4数据处理的要求 方法研制实验室需对所有实验室验证数据进行异常值检验和统计分析,方法可采用格拉布斯(Grubbs)检验等统计学方法或技术分析方法。计数结果应转换为常用对数值后,再进行后续计算。 4微生物检验方法性能参数的验证 4.1灵敏度 4.1.1验证方法 实验室内验证时,至少测试20个平行样品。 实验室间验证时,每个验证实验室测试8个平行样品。 样品污染水平应为部分检出水平。如果验证时无参考方法,且样品的接受参考值未知时,需按3.3.2.3规定的方法确定样品接受参考值。 如果验证时无参考方法,采用待验证方法进行测试;如果验证时有参考方法,分别采用参考方法和待验证方法进行测试。测试时,每种食品子类设空白对照和阳性对照(污染水平是部分检出水平10倍以上)各1个。 本标准中灵敏度用50%检出限(LOD50)或相对检出限(RLOD)表示。如果验证时无参考方法,按B1计算LOD50 ;如果验证时有参考方法,按B.2计算RLOD。 4.1.2验证要求 如果验证时无参考方法,待验证方法的灵敏度用LOD50表示。定性方法的LOD50。无接受限,MPN法的LOD50接受限为5 CFU,如果MPN法的LOD50不超过接受限,则其灵敏度符合要求。 如果验证时有参考方法,待验证方法的灵敏度用RLOD表示。对于配对分析, RLOD接受限为1.5;对于非配对分析, RLOD接受限为2.5。如果RLOD不超过接受限,则待验证方法的灵敏度符合要求。 4.2包容性和排他性 4.2.1验证方法 包容性和排他性试验所选用菌株应反映目标微生物和非目标微生物的表型、基因型和(或)血清型的多样性。包容性试验所选用菌株应覆盖目标微生物分类单位及其下一级分类单位(如果有)的种类。排他性试验所选用菌株应覆盖目标微生物分类单位外同一级的密切相关的种类,还应包含样品通常含有的优势种类(数量不应超过排他性试验选择菌株总数的1/3)。 包容性试验需要选择至少30株目标微生物,对于沙门氏菌检验方法的包容性试验,选择不同血清型的至少50株沙门氏菌,应涵盖主要沙门氏菌血清型。排他性试验至少选择30株非目标微生物。 直接对纯培养物采用待验证方法进行测试,每个测试中纯培养物的接种量宜为102 CFU~103 CFU。 4.2.2验证要求 包容性试验检出目标微生物的测试结果数量与所选择的菌株数量相等,则待验证方法的包容性符合要求。 排他性试验未检出目标微生物的测试结果数量与所选择的菌株数量相等,则待验证方法的排他性符合要求。 4.3准确度 4.3.1验证方法 对于每一种食品子类,应选择低、中、高3个浓度水平。低水平大约是理论检出限的10倍,高水平至少是限量的100倍。如果没有限量,卫生指标菌和致病菌最高污染水平分别设定为约107CFU/g(mL)和105
CFU/g( mL)。 实验室内验证获得重复性条件下的准确度,每个浓度各取2个样品,每个样品分别取5个试样进行测试。 实验室间验证获得再现性条件下的准确度,每个浓度各取1个样品,每个样品分别取2个试样进行测试。 如果验证时无参考方法,采用待验证方法进行测试:如果验证时有参考方法,分别采用参考方法和待验证方法进行测试。测试时,每种食品子类设1个空白对照。 实验室内验证和实验室间验证分别按附录C和附录D计算待验证方法的β-期望容忍区间(β-ETI)的上下限,必要时计算新的接受限ALs。 4.3.2验证要求 准确度验证的接受限为土0.5对数值。 如果所有样品β-ETI上限U都不高于0.5且下限L都不低于-0.5,则待验证方法准确度符合要求;如果有样品β-ETI上限U高于0.5或下限L低于一0.5,但都不超出AL, ,则待验证方法准确度也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