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B 营养标签格式规范 B.1 本附录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 B.2 应选择以下任一格式进行营养标签的设计制作。 B.3 在保证符合基本格式要求和确保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基础上,在版面设计时可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因美观要求或为便于消费者观察而调整文字格式(左对齐、居中等)、背景和表格颜色或适当增加或减少内框线等。 B.4 用“份”标示时,应在营养成分表同一版面注明每份质量或体积,如“每份××克(g)”或“每份××毫升(mL)”;也可以同时标注提供此质量的最小单元,如“每份××克(g)/×片”或“每份××克(g)/×勺”等。 B.5 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具体数值标示;其营养素参考值%或 NRV%可标示为“×”或“×%”;对于未规定营养素参考值(NRV)的营养成分,其营养素参考值%或 NRV%可以为空白,也可以用横线、斜线方式表达。 B.6 示例中出现“或”字时,可以选择其一或者同时选择标注,如“千焦kJ”“千焦/kJ”“千焦(kJ)”。 B.7 营养成分表下也可补充说明所列能量和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 营养成分表(略) |